工伤认定中止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6:20:42 321 人看过

工伤认定中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停止认定,工伤认定中止原因消失后继续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一、工伤认定必须过多久

进行工伤认定需要60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则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及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二、一般工伤认定要几天

员工发生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三、劳动部门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上述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1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工伤认定时限中止、中断是否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1、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
    2023-02-24
    25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止后如何解决
    工伤认定中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停止认定,工伤认定中止原因消失后继续认定。一、无合同临时工工伤怎么鉴定临时工和正式工一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申请必须在发生工伤起1个月内,个人单位必须在发生工伤起1年内提出申请。出院前已作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医疗终结期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规定进行鉴定。二、劳动局认定工伤有时间限制吗对于工伤认定,其时间限制为工伤认定的申请被受理后的60天内。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
    2023-02-20
    97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间存在中止中断吗
    公司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在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时限。一、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间期限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为一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报案时间,工伤认定30天以内要进行报案,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
    2023-02-19
    211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止,可以撤销吗
    关于工伤认定可以撤销吗,有以下说法:是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书系做为行政主体的工伤认定委员会依职权对所受伤害职工做出的,予以认定或不予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其一经做出,通过送达给行政相对人,就具有行政行为所包括的效力内容,即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其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均应遵守、执行。同时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朽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
    2023-02-16
    326人看过
  • 工伤认定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止
    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一、工伤认定中止情形有什么工伤认定中止情形包含以下: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二、工伤认定中止怎么办工伤认定,若因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而被中止的,在收到有关部门作出的结论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若因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申请劳动仲裁的,由部门自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三、工伤认定中止后是什么意思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
    2023-03-20
    305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止的处理方法有三种,具体是哪些?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探视权中止的情况1、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民法典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
    2023-07-03
    303人看过
  • 工伤认定决定时限中止是多久?
    工伤认定期限:1、视同工伤(48小时):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2、认定时效(30日/1年):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诊断为职业病日起1年内申请。3、认定决定(60日):区县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工伤认定决定。4、鉴定结论(60日/30日):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可以延长30日。5、停工留薪期(12个月):停工留薪期限根据定点医疗结构出具体的伤病情况诊断意见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6、住院康复(30日):工伤康复人员应当自收到确认意见之日起30日内,持确认意见及相关材料到工伤康复定点机构办理住院工伤康复手续。工伤康复人员未在30日内
    2023-04-10
    107人看过
  • 如何规定工伤认定中止的期限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对一年以上的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但《条例》对一年申请期限的中止和中断没有明确规定,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了《国务院法制工作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在《关于工伤鉴定申请期限请示的批复》中指出,工伤鉴定申请期限应当扣除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延期,说明一年的申请期限不是固定期限,但是一个可变的时期。虽然批复仅明确了不可抗力导致一年申请中止的法律原因,未说明是否存在其他类似的中止或中断情形,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原则和关爱弱势群体的立法精神出发,应当考虑的是,中止、中断时效适用《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一年申请期限可见,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因为工人们,工伤认定时效也可以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
    2023-05-07
    121人看过
  • 重庆九龙区工伤认定处,工伤怎么处理
    现如今的社会,出门在外打工的越来越多,而且大多还都是好多文化水平并不算很高的在打工。再加上当今社会机械比较发达,所以就会有很多操作失误或者是在施工过程中会有很多机械失灵,今天我们就重庆九龙区的做解释,重庆九龙区工伤认定处,工伤怎么处理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然后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按照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所在省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
    2023-04-19
    96人看过
  • 应该怎么处理工伤与认定
    工伤的处理和认定如下:一、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2023-08-02
    400人看过
  • 工伤认定过程中出现的中止现象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的形式具体如下:(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1、预备阶段的中止在犯罪的预备过程中,自动地中止预备活动。例如,准备凶器要去杀人,后内心悔悟了,打消了杀人的意念,中断了杀人预备活动,因而未着手实行杀人行为。2、实行阶段的中止在犯罪的实行过程中,自动地中止了实行行为。例如,在杀人过程中,已经将被害人砍伤,见被害人痛苦呻吟的惨状,产生了怜悯之心,中
    2023-07-19
    267人看过
  • 认定了工伤还要怎么处理
    如果劳动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在规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及其他相关资料;社保部门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受理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一、工伤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
    2023-03-13
    123人看过
  • 工伤公司不认定怎么处理,工伤认定时间期限
    一、工伤公司不认定怎么处理工伤公司不认定的处理方法是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工伤认定时间期限工伤认定时间期限是一年。《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赋予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是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要,
    2023-04-10
    290人看过
  • 哪些情况工伤认定时限中止
    首先,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然而,以下情形可能导致工伤认定中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一、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是什么意思时效中止是法定时效期限内因故暂时停止时效进行,停止原因消失后,停止前已经过的时效期间与停止后继续进行的时
    2023-02-14
    32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有哪些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应该怎么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3、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
    • 认定工伤后工伤中止怎么办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0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 被工伤认定的中止怎么恢复工伤认定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2-01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工伤认定程序,没有中止中止这一规定。但由于职工因工遭受伤害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时,往往由于缺乏对我国工伤认定程序的系统认识,从而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由于准备不足,导致相关材料缺失或者证据不充分,需要进一步补充相关材料。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可知,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将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递交给社保行政部门15日内,社保行政部门需要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完整的,会以书面形式告知工
    • 工伤认定中,工伤认定异议行政案由怎么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3
      工伤认定中,工伤认定异议行政案由可以这么处理: 对工伤认定有异议的处理办法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行政复议: 1)申请人—— ①用人单位; 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 ③工会组织。 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 3)行政复议机关—— ①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上一级劳动部门; ②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 4)申请复议期限—— ①不予受理: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
    • 工伤认定中止如何办,我的工伤一直都没有处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3
      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并向申请人出具《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