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21:52:59 102 人看过

一、吉林省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吉林省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需要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乘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各地区要按照中国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依法实施征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按照中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等前期工作。各地区可以探索采取共有产权的办法,做好经济困难棚户区居民的住房安置工作。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有哪些?

棚改货币化安置方式包括:政府组织购买、政府集中采购和直接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按照自愿的原则由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

1、政府组织购买。由区县政府从本市商品房市场组织房源,搭建统一的房源信息平台,通过发放“购房券”等形式,引导棚户区居民自主选择购买。

2、政府集中采购。由区县政府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的规定,集中购买本市在建或已建成的普通商品住房用于棚改安置,采购价格不得高于所在区域周边同类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

3、直接货币补偿。区县政府将补偿资金支付给棚户区居民,由棚户区居民自行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租赁住房或用于其他支出。

三、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内容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棚户区拆迁改造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建筑面积乘以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实际上房屋被拆迁的情况,那么关于房屋本身的价值以及因为征迁房屋所造成的搬迁的费用,都需要补偿。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吉林省房屋拆迁安置与补偿指引
    当前,在我国房屋拆迁安置与补偿实践中,拆迁方一般拥有专业队伍,撑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相关法规和政策的信息优势,且有的拆迁项目,拆迁方往往与地方相关政府部门结成利益共同体,相互配合进行操作,企图达到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被拆迁一方经济补偿额度之目的。反观被拆迁一方则多为自然人,对绝大多数被拆迁人来说:一生也可能只能遇到这一次房屋拆迁,一般不撑握国家及地方相关拆迁的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的政策规定,且我国有关房屋拆迁安置与补偿的计算标准,并不是规定在国家的一部法律、行政法规,或一项政策规定中。而是散见于《民法典》、《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地方省、市政府出台的本区域《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地方省、市政府出台的本区域《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性政策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准确计算出被拆迁房屋的安置与补偿经济标准,要求一般非
    2023-04-19
    442人看过
  • 陕西省国家房屋征收赔偿标准及补贴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城市房屋拆迁实施监督管理。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房屋拆迁、建设、规划、计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建设需要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制定城市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拆迁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应当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拆迁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第五条实施城市房屋拆迁应当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2023-08-04
    380人看过
  • 吉林省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哪些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利用和管理,均应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行土地资源和资产并重管理,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设区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市辖区的土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第二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第五条依法通过划拨和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使用、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
    2023-08-05
    55人看过
  • 吉林省房屋拆迁资格核准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房屋拆迁单位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各个等级的资格条件要求如下:新设立的房屋拆迁单位,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授予三级资质。三级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10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其中拆迁项目经理2名以上;2、具有工程技术、法律、经济或财务专业初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各1名以上;3、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其中货币出资不低于80万元。二级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20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其中拆迁项目经理4名以上;2、具有工程技术、法律、经济或财务专业中级职称的管理人员各1名以上;3、有3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其中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4、取得三级资质后完成过50户以上的拆迁项目15个或与之相当的业务量;5、上一年度资质年审结果为优秀。一级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40名以上拆迁专业人员,其中拆迁项目经理6名以上;2、具有工程技术、法律、
    2023-06-08
    445人看过
  • 2023年吉林省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2022年吉林省丧葬费标准是什么根据吉林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部分保险福利待遇支付办法的通知》(吉劳发【1996】196号)文件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时,按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丧葬补助费,按上一年度本市10个月的月社会平均工资发给其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二、丧葬费领取所需材料1、死亡注销证明(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2、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领取人要与领取人身份证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证明必须注明领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关系);3、火化证(由民政局或殡仪馆提供),非火化区的,由民政办出具非火化区证明;四是领取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23-05-29
    477人看过
  • 2017吉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啊?
    你好,关于2017吉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受害人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元20
    2023-08-09
    42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国家征地林地补偿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
    2023-06-04
    308人看过
  • 农村搬迁房屋赔偿标准征收补偿是什么
    农村搬迁房屋赔偿标准:1、草原补偿1900元/平方米;2、砖瓦房的补偿是每平方米2400元;3、二层以上建筑每平米3300元;4、砖混结构房屋按每平方米2800元赔偿;5、猪圈、水井等住房,也有一定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23-06-18
    195人看过
  • 吉林省取暖费收费标准2022年
    进入冬季,天气慢慢变冷了,每个人都需要一个温暖的环境,大多数人普遍关注的话题便是取暖问题。当然,供暖费的标准也是大家都关注的。那么,吉林省取暖费标准是什么呢,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27.5元/平方米,商业性房屋供热价格为33.5元/平方米。吉林省采暖费补贴标准新规定(发放标准)一、采暖费补贴对象为在吉林市城区的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含三资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经济形式的组织或企业)等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职工工资中已经含采暖费的除外)。二、职工采暖费补贴资金按原渠道解决。三、采暖费补贴发放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职工月采暖费补贴额(元)=供热价格(元/平方米)×职工采暖面积控制标准(平方米)×75%÷12(月)。离休人员按采暖面积控制标准相应采暖费金额85%补贴,夫妻补贴不足的部分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负责。职工采暖面积控制标准另行通知。企业可参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采暖面积控制标准,并根据本单
    2023-04-02
    102人看过
  • 2023年吉林省房地产税收新政策,房地产税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吉林省房地产税收新政策,房地产税征收标准,以下是吉林省房地产税收新政策,房地产税征收标准,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吉林省房地产税收新政策: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支持新市民进城落户购房进一步简化农民租购房屋落户手续。凡在城镇购买或租赁住房的农民,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只需凭房屋产权证或依法签订的房屋买卖(租赁)合同,即可为其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申请办理当地常住户口。保护进城农民合法权益。取得居住证和在地级以下城镇落户的农民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享有与市民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权利,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长的城市,原则上不再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各地政府可将
    2023-05-09
    370人看过
  • 吉林省2022年征地补偿金额公布
    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二)水田、园地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菜田,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九倍;(三)旱田、人工草场,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四)林地、苇塘和人工草场以外的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五)其他土地,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至四倍。第二十六条征收耕地以外的其他有收益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予以一次性补偿。第二十七条被征收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苗木、花草以及多年生经济林木等,可以移植的,支付移植费用;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者作价收购。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双方约定;约定不成的,由双方认可的或
    2023-07-04
    307人看过
  • 政府征收房屋补偿案件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1、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3、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023-04-14
    393人看过
  • 企业征收山林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程序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农田征收多少钱一亩耕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人员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费。(一)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二)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其中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林木、果树等地上物需要根据树龄、是否在盛果期等因素来估算。菜地、大棚要看年产值,大棚还要补偿地上物的建筑重置成本。具体多少钱一平米,需要根据当地的物价、地价来评估和计算。二、农村土地征收程序步骤(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
    2023-03-04
    275人看过
  • 吉林市报废车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依据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黄标车报废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省市联动“长吉平”三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函〔2016〕52号)精神,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快黄标车淘汰进程,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为手段,通过适当的补贴政策,鼓励、倡导未达到报废标准的黄标车提前报废。2016年底前,淘汰省政府下达的23759台黄标车。二、补贴范围在市本级注册登记的无强制报废期或强制报废期在2017年1月1日以后的,提前办理报废手续的黄标车(不包括转出车辆和按期报废车辆)均可享受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黄标车,不享受补贴政策:(一)强制报废日期在2016年12月31日前的黄标车;(二)财政供养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
    2023-05-04
    100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2020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一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1
      补偿包含四部分:①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②市、县级人民政府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③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④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017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房屋价值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
    • 吉林省征地补助标准是多少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8
      (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 (二)水田、园地和本条第 (一)项规定以外的菜田,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九倍; (三)旱田,人工草场,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 (四)林地、苇塘和人工草场以外的草地、精养鱼塘以外的养殖水域,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五)其他土地,为该地邻近旱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
    • 林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林地征收时有什么补偿标准, 该怎么补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6
      林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植被恢复费专款专用,由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植树造林面积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
    •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如何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09
      吉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会按照土地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来确定的。近几年国家也是会征收公民的土地或者房屋的,在征收后因为会给被征收方的生活或者经济造成一定的损失和不便,所以征收方也是要支付一定的征地补偿费用,当在进行征地手续和补偿款发放时也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执行。
    • 征收补偿标准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27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三部分。 价值补偿跟房屋自身情况如房屋大小和装饰程度的等有关,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费用跟人口数略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