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7:12:59 97 人看过

不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形是:

1、共同过失犯罪

2、犯罪行为是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的结合;

3、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

4、行为人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

5、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

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共同犯罪的条件

共同犯罪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密相联,有机配合,各自的犯罪行为都是整个犯罪活动的组成部分。在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即共同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必须指向同一犯罪客体,这是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必然要求。

二、共同犯罪责任承担三项原则是什么

追究简单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应当遵循以下三项原则:

1、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即尽管行为人只分担了部分实行行为,也要对共同实行行为造成的全部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2、区别对待原则,即在坚持前一原则的前提下,应尽量分清主从犯,在具体量刑时对各共犯人实行区别对待;

3、罪责自负原则。

以下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

2、故意加过失的情形,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

3、同时犯不成立共同犯罪,所谓同时犯,即指没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意思联络,而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实施行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对此应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

4、实行过限的情形,所谓实行过限,即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犯罪行为,这部分过限不属于共犯范畴。

共同犯罪的主体有以下情形:

1、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要求,不会构成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构成犯罪的人必须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如果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的,则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三、滥伐林木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客观方面

(1)各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必须共同犯罪。具有共同的滥伐林木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2)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由一个共同的犯罪目标将他们的单个行为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滥伐林木犯罪活动整体。

(3)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与发生的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

2、主观方面

(1)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认识因素:

①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实施滥伐林木犯罪,而且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与自己一道在共同实施该种犯罪;

②各个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为结合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认识到他们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行为与共同犯罪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2)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①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是经过自己的自由选择,决意与他人共同协力实施犯罪;

②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对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3、主体条件

滥伐林木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这里要注意准确对“人”的理解,这里的“人”是指符合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主体条件的人,不仅包括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具体而言,即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也包括两个以上的单位所构成的共同犯罪,还包括单位与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构成的共同犯罪。

4、主观条件

各滥伐林木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即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决意参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注意该共同犯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并不要求犯罪故意的具体形式和内容必须完全相同,如一方是直接故意,另一方是间接故意,只要双方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可成立共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而因共犯比单独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不宜认定为共同犯罪的有哪些情形
    不宜认定为共同犯罪的情形有: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主观上缺乏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联络的;超出共同故意范围之外的实行过限行为。一、哪些因素影响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共同故意犯罪一般会有以下方面的认识因素:1、都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2、都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危害结果,而且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会导致该种危害结果。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共同犯罪成立的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要件如下: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联系、彼此配合
    2023-03-24
    294人看过
  • 构成诈骗罪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知的行为。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诈骗罪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的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要满足了上述条件,即构成了诈骗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2-28
    219人看过
  • 减刑罪犯有哪些情形构成
    罪犯减刑的条件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刑法规定,要获多少个嘉奖才能减刑刑法没有规定,要获嘉奖才能减刑,减刑的条件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二、受贿超过三年如何减刑呢?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如果能认罪服法,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三、最新减刑假释新政策2022年最新减刑假释新政策为:1、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
    2023-03-18
    148人看过
  • 法律上合同不成立具体有哪些情形
    下列情形合同不成立: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5、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6、法律规定或者是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合同且未履行的。一、民法典工程合同多久会失去法律效力工程合同生效后一般不失去法律效力,只有存在无效情形、可撤销事由或附解除条件或附期限的情形时,满足一定条件的才会失去法律效力。失效的行为包括:1、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2、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有效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1、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实施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2、当事人应是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意思表示一致;3、合同的标准的和内容必须合法;4、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互为有偿;5、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
    2023-03-06
    171人看过
  • 共犯不被视为犯罪的情形有哪些?
    不作为共犯处理的情形如下:1、共同过失犯罪,即两个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过失犯罪分别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2、二人以上实施危害行为,一是故意犯罪,二是过失犯罪,两者共同导致危害结果;3、犯罪时故意内容不同;4、同时犯罪,是指没有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系,而是同时针对同一目标实施同一犯罪,作为单独犯罪分别论处;5、实施过限行为,即超出共同故意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共犯;6、片面共犯不宜作为共犯处理。所谓片面共犯,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共同造成的有害结果,但双方没有犯罪联系。一方知道对方的行为和性质,但对方不知道。双方的犯罪联系不是共同的,而是片面的;7、事后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等行为,由于事先无通谋,在犯罪实施过程中无通谋,缺乏共犯的主观条件。全面共犯与片面共犯的区别有哪些全面共犯和片面共犯之间并不是共同故意有无的区别,而是量上的差别,没有质的差别。承认片面共犯是司法实践的客观要
    2023-07-03
    257人看过
  • 单位犯罪案件中有哪些情形不构成犯罪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构成单位犯罪: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单位犯罪中有共同犯罪吗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与共同犯罪的共犯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刑事责任人员,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的行为人结构和行为结构存在着重大的差异,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类型。《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规定,在审理单位故意犯罪案件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判处刑罚。”这一司法解释否定了依据共犯处罚规定处罚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明确了根据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
    2023-08-13
    161人看过
  • 运用共同犯罪构成要件原理分析哪些情况不构成共同犯罪
    (1)共同过失犯罪行为即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属于共犯,只需根据个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即可.(2)一方故意与一方过失的犯罪行为二人以上实施共同的危害行为,但罪过形式不同,即一人为故意犯罪,一人为过失犯罪,虽然两人的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不属于共同犯罪.具体包括这样的两个方面:一是过失地引起或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二是故意地教唆或帮助他人实施过失犯罪.此种情况下,也是根据各人的罪过形式和行为形态,分别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例如,医生甲故意将药量加大十倍,护士乙在给病人服药时注意力不集中,没有发现这一常识性的错误,致使病人用药后很快死亡.此案例中,医生是故意杀人罪,护士是医疗事故罪,不能成立共犯.(3)实施犯罪的故意内容不同该不同的罪过内容能够决定行为性质不同,如甲乙共同用木棍打击丙,甲出于杀人的故意,而乙仅出于伤害的故意,结果由于甲打击丙的要害部位而导致丙死亡,此时二
    2023-02-23
    75人看过
  • 共同犯罪应具备哪些条件,共同犯罪的例外情形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应具备哪些条件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两个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则不构成共同犯罪。数人共同实施犯罪,但如果其中只有一人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2、共同犯罪人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里有两层意思:一是共同犯罪人不仅认识到自己在故意的参加实施共同犯罪,而且还认识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和他一起参加实施犯罪。二是共同犯罪人对犯罪结果的发生,都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故意态度。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彼此联系,相互默契,结合成为一个统一的犯罪行为,共同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3、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各共同犯罪人在实施共同犯罪时,尽管所处的地位、具体的分工、参加的程度、甚至参与的时间等可能有所不同,但他们的行为都是为了达到同一犯罪目的,指向相同的目标,从而紧
    2023-06-03
    151人看过
  • 职务犯罪不能构成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职务犯罪不能缓刑的情形:1.不如实供述罪行的;2.不予退缴赃款赃物或者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3.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的;4.犯有数个职务犯罪依法实行并罚或者以一罪处理的;5.曾因职务违纪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分的。一、党员工作失误如何追责在认定违纪时,对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按照“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可以依据有关违反工作纪律的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在认定违法时,如果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有明确规定,违反了该规定,亦属于职务违法行为。在认定涉嫌犯罪时,对于情节严重,已经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党纪责任,给予其政务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二、受贿15万应怎么量刑受贿15万元可能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
    2023-06-27
    236人看过
  • 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
    共同诉讼的具体情形包括:1.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在诉讼中,该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为共同诉讼人。2.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3.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4.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法人为共同诉讼人。5.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6.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其列为共同原告。7.被代理人和
    2023-06-13
    198人看过
  • 要件成立的共同犯罪有哪些共同犯罪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1。共同犯罪的主要要件是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儿所说的人,既指自然人,也指单位。2、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分子通过相互意思沟通,认识到自己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一定的危害,并执行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社会危害的心理态度。3、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指向同一犯罪事实,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形成与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的有机整体。每个罪犯的犯罪行为都是共同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按照犯罪分别处罚。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共同犯罪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除了必须具备故意犯罪的一般条件外,还
    2023-08-05
    284人看过
  • 哪些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
    一、共同犯罪的形式有哪些?共同犯罪的形式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形成、结构或者共同犯罪人之间结合的方式。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共同犯罪的形式作不同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四种分类:1.任意的共同犯罪和必要的共同犯罪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个人能单独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如盗窃罪,既可以由一个人实施,也可以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对任意共同犯罪,应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具体犯罪的规定并结合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定罪量刑。必要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才能构成的犯罪。必要的共同犯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一个人不可能单独构成犯罪。?2.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根据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时间,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事先通谋的共同犯罪,是指共同犯罪人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已经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共同犯罪。事先
    2023-03-31
    411人看过
  • 犯罪未遂的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一、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未遂必须符合以下特征: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就是说行为人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如行为人已经将毒物投向公众饮水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主
    2023-03-22
    495人看过
  • 共同诈骗罪犯罪主体有哪些,共同诈骗罪怎么构成
    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诈骗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点: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的量的规定性因素。一个人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如果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而被教唆人未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单独构成所教唆的罪,尽管存在教唆行为,也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2.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质的规定性因素。如果虽然符合量的规定性因素,即有两个以上的人,但是其中一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3.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往往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犯罪,但是可以与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起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
    2023-03-04
    12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不构成共同犯罪有哪些?共同犯罪有哪些情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一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 3.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4.二人以上同时或者先后(近乎同时)针对同一个目标实施同一犯罪,但主观上缺乏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联络的,属于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5.超出共同故意范围
    • 哪些情况不构成共同犯罪,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1
      一、共同犯罪的概念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根据上述对共同犯罪构成特征的分析,可知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害行为造成某种危害结果,但有的是出于故意,有的是出于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 3、无罪过帮助他人实施故意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 抢劫弹药罪具体犯罪构成的情形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2
      抢劫弹药罪的犯罪构成是: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弹药的所有者、持有者或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弹药抢走的行为;行为人是已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
    • 哪些情形不构成共同犯罪,有没有法律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5
      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形: 1、共同犯罪中,一方实施了实行过限行为,此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 2、事前无通谋的事后帮助行为; 3、主观上没有犯意联系的先后犯不构成共同犯罪。
    • 哪些共同犯罪行为构成共同犯罪的分类具体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5
      1、共同犯罪的分类:按照一个主体是否可以构成犯罪,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按照主观故意形成的时间,分为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按照犯罪人之间分工的复杂程度,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按照是否存在组织,分为非集团共同犯罪和集团共同犯罪。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十五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