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纪和居间合同的区别
行纪和居间合同的区别: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法律行为,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行纪人对合同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居间合同中居间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行纪人在一定条件下有介入权,居间人在特定情形下承担介入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居间合同成立的条件
居间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居间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居间合同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居间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居间合同的特征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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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第一,办理事务的范围不同。在我国行纪业务包括办理购销货物、寄售商品和有价证券的买卖等业务。除法律禁止交易的事项以及国家管理的未允许放开市场经营的重要生产资料和部分生活资料以外,均可以进行居间服务。 第二,合同的标的不同。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为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不是一般的劳务,而是行纪人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为一定的法律行为。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特定的劳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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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行纪合同可以行纪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01、居间合同不是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是委托人支付报酬,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合同。 2、行纪合同是一方(行纪人)接受他方(委托人)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利益,实施物品的卖出和买入等行为并同时收取报酬所签订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