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短信算出轨证据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8:10:57 272 人看过

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出轨的间接证据,但是要证明对方出轨,还需要其他证据辅助证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证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配偶从手机短信中发现枕边人有外遇,是可以以此提出离婚申请,不过要作为出轨的证据,就比较困难。在法律上,所谓出轨是指一名已婚人士与非配偶有性行为,而单凭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很难证明这一点的。虽然手机短信难以证明配偶有通奸行为,不过当事人却能以“配偶行为不合理”来作为离婚的理由。

手机短信作为证据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七种。所谓证据,是指依法定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定,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根据。手机短信只要符合证据属性,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电子签名法》第2条第2款规定,“数据电文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第7条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第5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

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赤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手机短信是以手机为信息传播终端与载体的文本或图片,其本质是一种数据信息流,属于数据电文的范畴。可作为证据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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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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