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破产企业对外拥有的债权,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范畴,应用于清偿破产企业所负的债务。破产企业拥有的破产债权能否收回,直接关系到破产企业债务的清偿,是破产清偿工作中一项很重要的工作。
目前我国法律关于破产债权的清收的最新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三条,其内容是: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7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该条司法解释虽对原先法律规定不足之处进行了填补,使之更加明确、具体,但仍不完善,如具体施行时如何审查清算组的申请如何制作裁定执行破产债权的具体程序如何这些问题都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下面笔者就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粗见。
如何审查清算组的执行申请
人民法院对清算组申请执行的审查分两个方面。一是形式要件的审查。二是实质要件的审查。
形式要件的审查就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查清算组发出的清偿债务或返还财产通知书格式是否符合规定,查义务人有无收到通知等。
实质要件的审查分两种情形:一种情况是债务人不提异议也不主动履行,法院可依清算组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裁决;另一种情况是债务人或财物持有人在收到清算组的清偿通知后,在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异议。法院应通知清算组和异议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法院对各方证据进行审查,必要时举行听证会,最终裁定异议能否成立。实践中还常常遇到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提出时效抗辩。新的司法理念是:当事人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或约定履行期限不明的,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给予的宽限期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这也就是说从组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发出执行通知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的制作
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债权的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制作该类裁定书因涉及到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确认,所以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争议必须写明。裁定书的制作分两大类,一类是驳回清算组的执行申请。这一类裁定的制作有固定的格式,这里不再赘述。另一类是支持清算组的执行申请的裁定。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债务人对清算组偿还财物通知书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又未自觉履行的,人民法院可结合清算组提供的相关证据,推定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对破产企业负有返还义务。另一种情况是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对清偿通知书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不能成立,裁定准予执行清算组执行申请。两种情况下,裁决的主文表述可写为,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欠占有破产企业××元物,在××××年××月××日前偿还归还×××破产企业名称。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
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此类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破产法实施意见第75条的规定,此裁定不得上诉,但可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最后是关于诉讼费的问题。此类裁定应否收取诉讼费根据《破产法实施意见》第76条规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对人民法院通知清偿的债务数额或交付的财产数量有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被驳回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但此条司法解释的文义并不是讲在其他情况下,人民法院就不收取案件受理费。此类裁定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认,属民事争议的范畴,应当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规定,收取案件受理费。笔者认为对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未提异议的,可参照支付令案件的收费办法收取诉讼费。
破产债权的强制执行
破产债权的执行,从性质上属于在民事执行的范畴,民事执行总体上应按照民诉法规定的执行程序进行。但从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又不完全遵照一般民事案件的执行程序,单从文义上看,此类裁定作出后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就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破产债权后,不要及时将执行标的用于破产分配,以防出现当事人提出复议后,其理由成立无法执行回转的尴尬局面。
破产债权的执行是破产清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合法有效地进行,才能做到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
对破产法清算组出售资产纳税的思考
83人看过
-
如何清收企业破产债权
394人看过
-
【破产材料】关于破产清算会计若干问题的思考
56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的负债清收基准
228人看过
-
__破产清算组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确认报告
382人看过
-
破产案件中对税收债权的审查
181人看过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
破产清算的财产和破产清算债权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一、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二、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
-
债权人对破产清算的次序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3公司破产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承担: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
破产清算的债权人可否进行破产清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公司倒闭清算的资产无法偿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并且在公告期间申报债权。当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经和解整顿仍不能实现和解协议约定的清偿义务,由人民法院裁定后,宣告破产。
-
企业破产债权应该如何清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26其程序如下: (一)通知相关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企业清收破产债权的,应当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于限定的时间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二)破产企业债务人异议程序。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7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破产企业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
-
债权股权的破产清算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提供贷款进行债权投资。这种情况下,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而破产时,股东将与其他普通债权人一起参与公司财产分配,这显然不利于保护其它债权人利益。实际上,股东通过将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