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罪由哪个司法机关受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08:20:59 384 人看过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业贿赂属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一种,应该由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管辖。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四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诉案件,但对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
    一、哪些属于商业贿赂行为1、给付或收受现金的贿赂行为。2、给付或收受各种各样的费用(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红包、礼金等贿赂行为。3、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4、给付或收受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5、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6、给予或收受回扣。7、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二、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
    2023-06-28
    385人看过
  • 什么是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的适用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商业受贿罪适用问题一、主体范围的界分由《刑法修正案㈥》第7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公司、企业还是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商业贿赂行为,都有构成商业受贿罪的可能。对此,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1.关于“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认定显然,这一问题的解决,关键在于“其他单位”的界定,而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此则是歧见纷纭,莫衷一是。笔者以为,虽然修订后的刑法典第163条扩大了商业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但从其依然保留商业受贿罪身份犯的立法模式以及将“其他单位”与“公司、企业”并列加以规定的立法技术不难看出,这里的其他单位,至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特征:(1)形式合法性。即单位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法定主管部门
    2023-06-11
    490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与个人贿赂有区别吗
    商业贿赂犯罪商业贿赂犯罪是个集合概念,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和单位行贿罪等10种罪名,行贿的主体既可是个人也可是单位.个人贿赂犯罪贿赂的形式主要指的是用给予报酬(如金钱、财产、利益或方便)来收买某人,贿赂较为明显的特征则是建立在给予或接受贿赂人的直接财产或其他特权基础上的非法利益,,或得到其他人的同意但并非合法的要求。贿赂最明显的两个特征则是具有隐蔽性、交易物为贵重物品。商业贿赂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第一,承担民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承担行政责任。《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9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规定以行贿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反
    2023-05-01
    84人看过
  • 商业贿赂罪如何认定,商业贿赂罪中的回
    一、商业贿赂罪怎么认定1、看行贿方的目的是否是为了经济利益。作为商业贿赂行贿方的目的是为了经济利益,既包括现实的经济利益也包括获取交易机会。如果行贿方的目的不是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而是其他利益,就不属于商业贿赂;2、看商业贿赂的行贿主体是不是经营者。如果行贿主体不是经营者而是地方政府或其他部门为争取项目、资金向上级部门行贿就不是商业贿赂。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3、看行贿是否是发生在商业活动中。虽然行贿主体是经营者,其目的也是为了经济利益,但不是发生在商业活动中,比如经营者为打赢经济官司向审判法官行贿就不构成商业贿赂。二、商业贿赂罪中的回扣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犯罪中的回扣是价外回扣,不包括价内回扣。价内回扣是交易双方以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达成购销合意,经营者为维系交易关系,主动设置“扣率”,从己方利润中提取一部分回馈对方或其直接负责人员的款项,属于让利行为。价
    2023-03-17
    456人看过
  • 渎职罪由那个机关受理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023-06-03
    435人看过
  • 商业贿赂定罪的司法改革建议
    商业贿赂犯罪不是规范意义上的个罪罪名,而是学理上的类罪罪名。我国刑法对商业贿赂犯罪规定了八个罪名,即:刑法第163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164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385条受贿罪,刑法第387条单位受贿罪,刑法第389条行贿罪,刑法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392条介绍贿赂罪,刑法第393条单位行贿罪。商业贿赂的定罪是商业贿赂给付方个人行贿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商业贿赂的收受方如果将收受的贿赂款归个人所有,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如何界定商业贿赂的性质?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成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其一,商业贿赂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023-07-06
    170人看过
  • 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如何界定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贿赂的一种形式,但又不同于其他贿赂形式。针对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
    2023-06-03
    120人看过
  • 受害者请求国家赔偿由哪个司法机关受理?
    一、受害者请求国家赔偿由哪个司法机关受理?受害者请求国家赔偿由赔偿义务人的同级别法院进行管辖。赔偿申请人申请国家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接收申请的赔偿义务机关对合法的申请,应及时受理。赔偿申请人申请国家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下列赔偿申请,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按下列规定受理:(一)赔偿义务机关为行使侦查、检察、监狱管理权的机关,赔偿申请人经依法申请赔偿并申请了复议,因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二)赔偿义务机关是区、县(市)人民法院,赔偿申请人对其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三)赔偿义务机关为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由本市各中级或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理。赔偿申请人对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2023-04-22
    184人看过
  • 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如何处罚
    一、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回扣的表现形式一般有三种:(1)现金回扣。即卖方从买方付款中扣除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在账外返还给对方;(2)实物回扣,如给付对方高档家用电器等名贵物品;(3)提供其他报酬或服务,如为对方提供异地旅游等。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4、主观要件故意。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二、商业贿赂罪如何处罚1、触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6-20
    203人看过
  • 商业贿赂涉及哪些刑法罪名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是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行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刑法规定的以下八种罪名:(1)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2)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3)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4)单位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5)行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6)对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7)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8)单位行贿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
    2023-06-03
    96人看过
  •  企业破产重整由哪个司法机关管理?
    本文介绍了破产案件的管辖问题,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根据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可以分为债务人住所地、主要财产所在地和债务人被裁定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三种管辖方式。对于级别管辖,基层、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具有不同的管辖权。此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并将认为需要由自己审理的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针对破产案件的管辖,可以总结为以下三种:首先,根据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种:1.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2.债务人主要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3.债务人被裁定宣告破产的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2
    2023-09-08
    499人看过
  • 域外反商业贿赂犯罪的司法实践
    在全球化时代,跨国商业贿赂已成为影响国际社会和世界经济的一大现象。2003年10月,第58届联大审议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批准加入该公约。各国也积极立法。纵观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主要有以下特点:1.案件来源于告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规定了严格的举报体系。2010年7月21日《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签署,规定如果举报的情况被证实为真实的,告密者将得到跨国公司罚金的10%至30%作为奖励。美国有25%的案件情况是通过公司内部的告密者了解到的。2.管辖范围宽泛。各国法律规定,贿赂的对象是对方实际行使政府权力的人。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规定,犯罪主体即实施贿赂行为人包括发行人(在美国登记发行证券)、国内相关人以及这两类人的官员、董事、雇员、代理人或代表其形式的任何股东。1998年的修正案强调属地管辖,外国公司或个人
    2023-06-09
    496人看过
  • 创新商业贿赂治理机制研究
    【内容提要】尽管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商业贿赂的治理机制,但受传统治理理念的影响,商业贿赂治理机制并未凸显独立价值,而治理依据滞后、治理对象标准模糊,治理环节的外在性造成治理措施难以落实、治理效率无法提高的窘境。因此,完善我国商业贿赂治理机制必须着手于治理机制的创新。在更新治理理念、完善治理体制的基础上,明确治理对象,健全治理依据,最终形成以国家为主导的社会共同治理模式。【关键词】商业贿赂治理机制创新商业贿赂的治理,是我国在社会转型时期针对商业贿赂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破坏及对社会诚信体系的严重威胁而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始于2005年8月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斗争,将治理工作的重点置于商业贿赂案件查办和商业贿赂长效治理机制的积极探索上,确保了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实践,不仅检验了中国现行商业贿赂治理思路的适当性,也促进了商业贿赂治理机制的不断深化与完善。一、商业贿赂治理机制内容
    2023-06-12
    200人看过
  • 受贿罪中的贿赂包括哪些?
    一、受贿罪中的贿赂包括哪些?1、金钱即能够实现物质利益的一般等价物。对于金钱能够成为贿赂,自然毫开疑问,具体而言,金钱属于“财”的范畴。在实践中,如果行贿人使用假币进行“行贿”的,当受贿人在对假币不知情的时候进行收受,对受贿人应当以受贿罪的未遂论处。理由在于假币虽属于“物”的范畴,但没有使用价值,受贿人是基于认识错误而收受的,所以不能实现受贿罪构成,因而应当论为受贿罪未遂,在这种情形下,对“行贿人”不能以行贿罪论,因为假币不具有使用价值而“行贿人”完全是在利用欺骗手段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对这种情形的应对“行贿人”论以使用假币罪论处。2、物这里仅指能够进行的,有形的,具有使用价值的物。这与民法上“物”的概念基本是一致的。民法理论中认为,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而又能为人所支配控制的物质产品”对于贿赂犯罪中的“物”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具有有形性,就是具有一定的物
    2023-06-03
    4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哪个司法机关受理商业贿赂案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9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商业贿赂属于贪污贿赂犯罪,由检察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条例》第十四条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1)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留、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使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 什么叫商业贿赂罪商业贿赂罪由谁立案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06
      商业贿赂罪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
    • 如何理解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1-18
      商业贿赂与商业贿赂犯罪概念的界定是,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贿赂犯罪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受贿罪等罪名。
    • 行贿受贿应该由哪些机关受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
      行贿罪属于相对犯罪了,如果能找到受贿者,并有贿赂造成的违法后果一般比较容易立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纪问题归纪委,刑事犯罪归公安局,对犯罪行为侦查起诉归检察院反贪局。
    • 商业贿赂罪到底由谁定罪?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23
      1、由公安机关立案。有犯罪事实,达到法定数额,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 2、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