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灌肠肠道穿孔的医疗过错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07:40:15 130 人看过

灌肠属医疗行为,经初步调查,为叶女士进行灌肠的场所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操作人员没有医师执业证,下一步将确认灌肠与肠穿孔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再依法对该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第一、协商解决。病员及家属可以向医院提出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要求医院确定事件的性质并提出处理办法。在事实清楚、责任分明的基础上,您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实践中绝大部分医疗纠纷是通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它避免了不必要的行政和诉讼程序,可以为病员和家属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第二、技术鉴定。倘若您和医院不能就医疗事故的处理达成一致时,可以向当地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第三、重新鉴定、行政复议和诉讼。您若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或者对卫生行政部门所做的处理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书或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当然您也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医疗过错判断标准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相当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对于结果的发生,有预见的可能,并应预见而未预见或者说应注意而未注意的,即应负过失责任。新过失理论,则认为过失不仅指应加责罚的心理状态,还应就行为的客观状态是否适当加以斟酌判断。

即除行为与结果之因果关系及预见可能性之外,尚须就行为在客观上有无过错,加以审认。具体医疗过错而言,判断医方有无过错,应就医方是否已尽客观上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亦即应就是否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适当措施而判断。基于新过失理论的合理性,该理论得到了广泛的确认。这就要求在讨论医疗过错的认定时,首先要对医疗行为所存在的特殊判断标准予以准确认识。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十一个项目中没有规定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条规定第四项规定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限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

第五十条第十一项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自然科学原因力取代了民法的因果关系。

第49条规定:确定具体赔偿时,应当考虑医疗过失在医疗事故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过错相关文章
  • 肠镜穿孔医疗事故赔偿需要什么手续
    一、肠镜穿孔医疗事故赔偿需要什么手续做肠镜穿孔检查造成医疗损害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好后按约定赔偿。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按法院判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023-06-16
    337人看过
  • 工地上班肠穿孔算工伤吗
    不属于工伤。是身体原因,不是工作所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一、工地伤亡赔偿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
    2023-02-25
    292人看过
  • 肠癌术后肠破裂医疗过错鉴定怎么做
    医鉴办收到委托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一)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规定期限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规定期限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三)组织鉴定医
    2023-02-08
    315人看过
  • 医疗事故肠穿孔的司法鉴定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
    2023-04-16
    407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灌肠漏了多少钱
    医疗事故中灌肠漏液的赔偿数额不确定。(1)医疗费用补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基本医疗费用)+预计医疗费用(2)误工补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因误工减少的患者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住院时间×差旅费伙食补助标准(4)随行费用补偿金额=随行天数×随行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年薪(5)伤残生活补助金=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补偿期(6)伤残器具补偿费=通用器具费(7)丧葬费补偿费=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8)被赡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被赡养人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赡养年限(9)被赡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交通费=实际和必要的交通费文件之和(10)住宿费补偿金额=住院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差旅费和住宿补助标准(10)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死亡最长不超
    2023-05-02
    69人看过
  • 猪小肠换成人造肠衣菜市场灌香肠悄现“巧板眼”
    年货市场启动,腊味销售日趋火爆,今年香肠加工灌制有了一些巧板眼。近日记者从武汉市工商部门获悉,有商贩将猪肠悄悄换成人造肠衣。近日,方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小东门菜市场加工香肠,商贩使用的肠衣外观光亮透明,接头处收缩不自然,有点像用塑料薄膜包扎。记者与工商执法人员来到小东门菜市场,执法人员发现有两家香肠加工点都在使用一种特殊的肠衣材料。的确不是猪肠,这是人造肠衣。一家摊主解释称,现在正是制作腊肠的旺季,猪肠很难买到,只能买人造的。他称,这种人造肠衣也是可以直接吃的,不少加工点都在使用。另一家摊主还提供一份人造肠衣的检测报告。报告显示这批人造肠衣来自外省,制作材料是羊皮制革后的边角料。这些肠衣能否直接食用,目前还不能下结论。工商执法人员将现场发现的人造肠衣全部暂扣,并表示将送相关部门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放行。华农食品科学院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天然肠衣是将屠宰后的猪小肠刮干净,再清洗晒
    2023-06-06
    301人看过
  • 杨氏灌肠商标起纠纷
    杨家长和杨长子,两个都是被注册使用在肉食品上的商标。分别注册了上述商标的两家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均是以制作好吃的杨氏灌肠而闻名的杨庭珍老人的后代。因为上述商标的注册问题,两公司发生了纠纷。秦皇岛市杨老爷子肠子食品有限公司(简称杨老爷子公司)在其杨家长商标被持有杨长子商标的秦皇岛市杨氏肠子肉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杨氏公司)申请撤销后,将作出撤销裁定的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商评委作出的裁定。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中院一审驳回了杨老爷子公司的诉讼请求。1997年12月12日,杨氏公司提出申请杨长子商标并被核准注册,指定使用商品为第29类的火腿、香肠、加工过的肉、肉松、血肠、风肠、板鸭、牛肚、腌腊肉、猎物。杨家长YANGJIACHANG商标则是由杨老爷子公司的前身杨家肠子食品有限公司于2001年2月26日提出注册申请并被核准注册,指定使用
    2023-06-06
    492人看过
  • 玩笑开出火——高压气管吹到工友肠穿孔
    过失也能致人犯罪.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关于过失的悲剧在我们生活中并不少见,造成的犯罪的罪名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等。不言而喻,这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死亡或重伤的行为。以过失致人重伤罪为例,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即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只有造成他人重伤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造成他人轻伤的,则不构成犯罪,而是按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处理。在这里,我们还想强调一下过失犯罪与意外事件的区别,《刑法》第16条规定了不可抗力与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区分二者,关键在于行为人对他人伤害的结果是否能够预见、应否预见。这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行为当时的情况来考察:行为人应当且能够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重伤结果的,构成过失罪,反之,则属意外事件,不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
    2023-04-25
    343人看过
  • 司法鉴定出现肠穿孔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
    2023-03-03
    119人看过
  •  出现司法鉴定肠穿孔时,能否要求赔偿?
    医疗费用的计算方法包括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治疗费用,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已给出。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每个地区的赔付标准根据工伤鉴定报告来判断。医疗费用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这些费用需要凭据支付,但原发病医疗费用不包括在内。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
    2023-11-17
    145人看过
  • 女子减肥截肠引发肠梗阻医院被判赔7万元
    杨女士做了减肥截肠手术后,不但体重没有减轻,反而引发了肠梗阻,为此,杨女士将为其实施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提出18万余元的索赔。昨天(17日)下午,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承担主要过错责任,赔偿杨女士各项损失7.3万余元。女士要求赔偿18万余元杨女士诉称,2004年5月,杨女士到被告医院整形美容科咨询抽脂减肥时,医院推荐其进行截肠手术减肥。同年5月28日,杨女士在该院实施了截肠手术。根据《手术记录》,杨女士的手术进行得很顺利。一个月后,杨女士复查时,发现体重已下降5公斤。然而,从11月9日起,杨女士出现腹痛、恶心、呕吐和排便停止等症状。经诊断杨女士为不完全性肠梗阻。杨女士表示自己此后病情反复发作,多次治疗确诊为肠梗阻。现自己经常腹痛、腹胀、腹泻与便秘交替,无法正常工作与生活。她认为,医院违反《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及医疗技术规范与常规,实施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上具有严重过错,客观上给其身体
    2023-06-05
    287人看过
  • 肠瘘医疗事故鉴定如何提出
    肠瘘医疗事故鉴定需要通过口头或者是书面的方式提出司法鉴定。鉴定专家组组长的确定:由于医疗事故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鉴定会程序进行。因此在每次召开医疗事故鉴定会时,应当首先确定专家鉴定组组长。按照我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法定程序要求,专家鉴定组组长由专家鉴定组成员推选产生,也可以由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主要学科专家中,具有最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担任。鉴定会由鉴定组长主持进行。一、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注意事项是什么?鉴定会的召开程序:在鉴定会召开前,首先,有医学会的工作人员,核实双方人员身份,宣读纠纷原由、抽签、收取材料等情况。之后,介绍本次鉴定会的专家组成员。最后,鉴定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在对方陈述的过程中,另一方不允许发言和反驳对方的叙述。双方的陈述都是单方的叙述,不存在类似法庭辩
    2023-03-03
    327人看过
  • 婴儿灌肠死亡事故是非法行医罪还是医疗事故罪
    一、婴儿灌肠死亡医生名字不符护士无资格证近日,江西九江开发区住户李先生怎么也想不到,七个月大的孩子治个咳嗽,然后就突然死亡。接着,他又发现,给孩子治咳嗽的诊所有情况。据了解,1月13日,李先生的爱人带著咳嗽的孩子到家周边的和顺堂中医门诊部。医生起先开了几剂药膏,贴了一天不见好转。1月14日,医生提议进行灌肠医治。医生说假如你要好得快,必须要灌肠,我们交了70多元化的灌肠费用。药就直接从肛门口打上去的,孩子哭得很厉害。李先生听爱人说,14日那一天,医生分别给孩子开了2次灌肠,早上9点一次,中午4点一次,是由医生开处方,护理人员操作灌肠,孩子在医治过程中哭得厉害。第二天早晨6点醒来时,他爱人就发觉情况不对。我爱人说发现不对,手和脚全是冰冷的,嘴唇也是乌的。等我们把孩子送到开发区医院时,医生说已经没的救了。孩子亲人随后报警,九江开发区卫健委也介入了调查。据李先生说,那时候给孩子医治的和顺堂医生徐
    2023-02-19
    188人看过
  • 美沙拉秦灌肠液是医保报销范围内吗
    美沙拉秦属于医保药,可以报销。其实由于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医疗保险筹资水平不同,为了保证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用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为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甲类目录的药品费用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在全国所有统筹地区都应保证支付。一、乙类药品医保报销比例多少?乙类要自付一部分,报销一部分,具体的报销比例根据各地政策和具体药品而有所不同。要注意的是,进入基本医疗费的部分,在高于基本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后,才按照规定比例和标准报销。乙类药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有能力部分支付费用的药物,使用这类药品产生的费用先由职工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费用。乙类基本有自付比例,同一种药在不同的省市自付的比例不同。具体由各地方定;还有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医保乙类品种有调整权利,调入和调出总量控制在品种数量的15%以内,而各地均无权对医保甲类品
    2023-06-24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更多>

    #医疗过错
    相关咨询
    • 做肠镜时肠穿孔属于医疗事故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8-18
      做肠镜时肠穿孔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经过医疗技术鉴定才能判断。 但如果有以下情形导致事故发生的,一般不能认定为是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
    • 肠穿孔医疗事故判刑案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3
      本人37岁,女,于上月在某县医院做痔疮手术(PPH手术)时肠穿孔,但是医院现提供给我的病历中诊断为“乙状结肠憩室穿孔”(无任何辅助检查佐证),只说是在做肠修补术时医生看到的,仅凭医生单方面的说辞,我怀疑医院为逃避责任伪造虚假病历,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走法律途径?怎么鉴定病历真伪?怎么确定医疗事故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做肠镜要检查肠穿孔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要求医院赔偿,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诉讼较为专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 子宫穿孔和肠穿孔是否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2
      先鉴定,后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 肠穿孔是多少级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4
      专业性太强,建议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