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食用的野味种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18: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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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最新发布的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以及食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的六种野生动物是不能吃的:第一种,果子狸;第二种,黑眉曙蛇;第三种,虎纹蛙;第四种,喜马拉雅旱獭;第五种,穿山甲和第六种中华菊头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指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2022年最新广东发布野味禁令内容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全面禁食野生动物作出有关决定后,2022年广东率先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明确写入地方性法规,并在3月31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该条例将大幅提高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的惩罚力度,最高可进行处罚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的20倍罚款。该条例将会于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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