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标准的实践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8:03:26 158 人看过

法院一般采取客观标准,根据受害人所提供证据的客观公允情况进行判定,实践中常采用的方法:1.按鉴定评估报告来确定。由鉴定评估机构参照一定的专业鉴定方法和计算公式来确定受害人的经济损失。2.按营业损失或其他可证明的收入。

环境污染侵权归责原则是什么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一千二百三十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污染侵权相关文章
  • 污染环境罪管辖问题
    实践中一些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属于典型的跨区域刑事案件,容易存在管辖不明或者有争议的情况,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地”包括环境污染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的车船停靠地、始发地、途经地、到达地等地点;环境污染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相关地方都属于环境污染行为发生地。“环境污染结果发生地”包括污染物排放地、倾倒地、堆放地、污染发生地等。一、严重污染环境的具体情形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的18种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在饮用水水
    2023-03-15
    240人看过
  • 破解环境污染赔偿问题环保强制保险
    来自保监会的最新消息:保监会联合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进行的强制环保险可行性研究已于近期完成,保险的风险转嫁和社会管理职能有望在环保领域发挥作用;保监会将在环保领域内推行强制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二元化保险运作模式;强制环保险试点工作将有望在2009年正式启动。环保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近两年来,吉林松花江污染、湖南岳阳县饮用水污染等事件频发,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的受害地域广,涉及人数多,赔偿数额异常巨大,污染方或有关企事业难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最后往往还是政府埋单。数据显示,仅去年一年,政府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而支付赔偿金额就高达118亿元。业内人士指出,单纯依赖政府解决环境污染后遗症的模式不仅给财政带来巨大压力,效果也有限。一方面,受害者很可能得不到充分、及时的赔偿;另一方面,由于相关企事业遭遇索赔,可能面临关闭破产。而引入强制保险机制,可有效转移和分散风险;有了
    2023-04-23
    95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必须满足什么条件?环境污染侵权如何赔偿
    一、构成环境污染侵权须满足的条件1、环境污染侵权须有环境污染的行为就这一点上,环境污染侵权采用严格责任原则,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导致了环境污染这一危险状态的出现,即使其没有违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可以构成侵权。2、环境污染侵权需有客观的损害事实被污染的环境有可能造成他人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精神损害等。3、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需有因果关系环境污染侵权之因果关系是指污染环境的行为与具体的损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环境侵权民事纠纷解决有两种诉讼程序,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处理和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诉讼程序。实践中,除以上两种程序外,环境侵权民事纠纷还存在第三种程序,即环境侵权民事纠纷非诉程序。环境侵权的当事人应先了解环境侵权民事纠纷解决的这三种程序,选择适用行政处理程序,或者选择适用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维护了自
    2023-02-16
    439人看过
  • 对于污染环境赔偿标准的建议
    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确定;对于污染环境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潜在危害,如人体功能减退、早衰等,虽未经医治,尚没有支出医疗费等,也应当予以适当赔偿,以补偿人体的潜在损害。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直接经济损失比较容易计算,对于间接经济损失则难以把握,可以从以下三个特征去把握:1、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2、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3、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除此之外,间接损失还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鉴定单位作出鉴定结论后,再予以确定。对于第三种经济损失即恢复环境所需要的费用,该费用往往是天文数字,而且难以确定最终数额,对于该损失笔者认为
    2023-03-23
    459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特点是什么?如何理解环境污染侵权?
    一、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在环境污染侵权行为中当事人双方力量悬殊巨大,加害一方常常为具有经济、科技、信息实力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公司、企业集团乃至跨国公司,而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或市民。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主体间的实力具有不平等性。在一些情况下,侵权主体与受侵害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环境污染是伴随经济发展的“副产品”,有不少是由不特定的多数人的无可厚非的日常行为蓄积造成的。如在由汽车排放尾气造成的光化学污染事件及其他复合侵权事件中,要寻找加害人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的。受害人往往就更难确定,如1986年前苏联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故,造成成百上千的人患上癌症,并将危及后代人。二、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环境污染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大多并不直接作用于受害人或其财产之上,而是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其过程表现出极
    2023-04-03
    365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若干问题探讨
    环境侵权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型的特殊的侵权行为,有时可能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但这种侵权案件频繁发生,致使损害巨大,受害者众多,而且事故多是高度工业技术缺陷的结果,难以防范,对于加害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被害人难以举证证实。所以环境侵权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上,实行的是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并立的二元化归责体系;在民事责任的认定上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赔偿原则应当坚持全部赔偿与限制赔偿相结合的原则,并且有限度地适用惩罚性原则。前言所谓环境侵权是因人为活动致使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或污染而侵害还相当地区多数居民生活权益或其他权益的事实,包括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环境侵权是现代社会的一种新型侵权行为,它不仅侵害了财产权,还使公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遭受到严重破坏。因此对于环境侵权来说,私法上的救济成为重要的手段。本文试就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一、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侵
    2023-06-13
    85人看过
  • 怎么举报污染环境问题
    环保举报的四种主要途径:1、全国统一的环保举报热线电话12369。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2、“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3、12369网络举报平台网站。4、环保部门官方微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6-19
    321人看过
  • 怎样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法律综合知识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方法: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关于解决环境污染的法律制度。我们应该遵守其法律制度,做一个爱护环境的公民。怎样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2-07-01
    463人看过
  • 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是什么
    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措施包括增强环保意识,注意垃圾的分类回收,减少塑料等产品的使用,不滥伐树木等,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是产生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一、如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措施包括:1.增强环保意识,不要乱丢垃圾。2.不要焚烧垃圾,注意垃圾的分类回收。3.要有节约意识,不要浪费水电和生活用品。4.要有健康意识,建议少用塑料产品,尽量重复使用,可以使用布袋子,重复使用较长久。5.生活污水不要随意排放,要进行污水天然处理。6.不要滥伐树木,以免造成水土流失和空气污染。二、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是什么环境污染中大气污染物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是呼吸道疾病与生理机能障碍,以及眼鼻等粘膜组织受到刺激而患病。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很高时,会造成急性污染中毒,或使病状恶化,甚至在几天内夺去几千人的生命。其实,即使大气中污染物浓度不高,但人体成年累月呼吸这种污染了的空气,也会引
    2022-07-11
    379人看过
  • 2023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有哪些方面
    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有哪些方面1、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由于环境侵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缓慢性的特点,对环境的侵害是不间断的,对环境的影响是缓慢的、渐进的、累积的,因而在考虑损害赔偿时应包括:(1)直接损失,即既得利益的丧失或现有财产的减损,应直接计算;(2)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损失,也应计算在内。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但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收入。2、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侵害,并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人身损害的主要表现形态有三种:(1)因环境侵权致被害人丧失生命(死亡);(2)因环境侵权而导致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受损,使人的组织器官缺失或丧失其功能,如造成残疾等;(3)因环境污染而致人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以
    2023-01-28
    225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常见的问题
    律师收费标准因案件性质而异,环境污染纠纷基准收费为5,000元-30,000元/件,涉财产关系则按争议标的额分段收费。具体收费需根据案情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根据提供的信息,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在法律上进行统一规定,一般情况下收费在几千元左右。对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涉及财产关系的,律师收费会根据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收费比例和收费额的具体标准可参考上述提供的信息。因此,具体收费需要根据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建议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进行咨询。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解的有效策略和实施方法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是解决环境争议的重要途径。为确保调解的有效性,需要采取一系列策略和实施方法。首先,建立专业的调解机构和团队,包括法律专家、环境科学家和调解专家,以确保调解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其次,强调调解的自愿性和保密性,鼓励各方
    2024-01-05
    282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的索赔策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有关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外,水污染中的排污方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同时,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也有权要求排污方赔偿损失和排除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有关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且,水污染中的排污方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同时,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也有权要求排污方赔偿损失和排除危害。 【 环 保 法 案 例 】 污 染 者 如 何 承 担 侵 权 责 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来说,污染者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责任。如果污染者造成人身损害,则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污染者造成环境损害,则应当
    2023-09-11
    247人看过
  • 如何进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
    一、如何进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问题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1)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2)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3)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免责事由有哪些呢1.不可抗力《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免责条件,加了诸多的限制。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且由加害人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致人损害时,才可以免责。常见情形如下:一是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
    2023-08-13
    182人看过
  • 环境污染赔偿办法有哪些,如何进行环境污染的赔偿
    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残疾赔偿金;九、被扶养人生活费;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一、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3、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或死者的其近亲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三、对于赔偿标准的建议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2023-04-06
    219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侵权是指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有侵权主体大多是企业或者政府机关,具有不平等性;环境污染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加害行为大多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损害... 更多>

    #环境污染侵权
    相关咨询
    • 环境污染赔偿的标准和标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04
      一、人身损害赔偿 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残疾赔偿金;;(九)被扶养人生活费;(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一)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 二、财产损害赔偿 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
    • 环境侵权与环境污染侵权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7
      1、举证责任不同: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中,原告被害人应当对要件事实(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加害人过错)承担证实的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则反之。 2、归责原则不同:也就是说只要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即使侵权人没有过错(如:达标排放),只要两者可能存在因果关系(由侵权人举证不存在因果关系才能免责),侵权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必须满足什么条件环境污染侵权如何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01
      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必须满足的条件是: 1.有环境污染的行为; 2.有客观的损害事实; 3.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需有因果关系。 环境污染侵权的赔偿是: 1.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 2.人身损害赔偿,由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以因伤害人身而引起的财产损失作为标准; 3.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均可就疼痛、痛苦或其他精神方面的损害主张救济。
    • 污染环境罪侵犯公民的权利,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3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从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 环境污染问题第三人赔偿怎么样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9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