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9 08:33:57 264 人看过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其特征是:

(1)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强制执行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的义务为前提。

(3)行政强制执行的内容,是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相对人履行的义务。

(4)行政强制执行的对象,是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中要求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

(二)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

(三)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强制执行除由行政机关实施外,主要由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而实施;而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债务诉讼执行过程中法院强制拍卖的条件
    法院强制拍卖必须满足相关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包括以下这些条件:1、须有拍卖的根据。强制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必须有根据,强制拍卖的根据主要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和拍卖裁定书。因此,执行法院在委托拍卖前,必须作出拍卖裁定书。2、只能对已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进行强制拍卖。查封或扣押是拍卖的前置条件,进人拍卖程序的被执行的物品,必须是已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如果尚未查封、扣押,执行法院尚未占有或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委托拍卖机构拍卖就无物质条件,也不能完全保证买受人取得拍卖物。3、须在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不履行法院裁决确定的义务的情形下。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后,人民法院责令其在一定期限履行义务,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方可将已查封、扣押的物品进行拍卖。如果被执行人在责令期限内履行义务,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返还被执行人,不得再拍卖其物品。4、制拍卖的物品具有可转移性。禁止流通的物品,如金银、文物、毒品等,不得
    2023-03-06
    162人看过
  • 能否向法院起诉行政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不服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5.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6.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7.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8.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9.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
    2023-07-13
    21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什么
    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3、查封
    2023-03-31
    20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什么?
    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什么?三个月内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
    2023-04-13
    377人看过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诉讼期内能否行使强制执行
    诉讼期间不能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因此,执行程序是在诉讼程序完成、判决和裁定生效后进行的程序,因此在诉讼期间不能强制执行。有离婚协议书能否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以下生效的法律文书:(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
    2023-08-07
    404人看过
  • 拒不协助法院执行能否行政诉讼,行政诉讼受理条件
    一、拒不协助法院执行能否行政诉讼行政机关拒不协助人民法院生效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
    2023-06-17
    301人看过
  • 刑事诉讼案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条件吗?
    在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义务人就要及时按判决履行义务。但是,有些人不肯执行判决,又不去上诉,导致权利人的权利一直都得不到实现。在这个时候,权利人就要去申请强制执行。跟民事诉讼不同,在刑事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条件要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需具备的条件有下面几个: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所以,具备这些条件的,接下来要按下面的程序走:按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走以下程序: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二步: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
    2023-03-10
    471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的前提是什么
    行政强制法第2条第3款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既包括间接强制执行,也包括直接强制执行。间接强制执行包括不缴纳罚款的加处罚款,不缴纳税收、行政收费、社会保险费等税费的加处滞纳金等。关于直接强制执行,我国实行的是双轨制,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直接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直接强制执行。对于没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多数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和部分作为或者不作为义务的直接强制执行,需要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4条,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由此可以看出,行政机关要作出行政强制决定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行政决定是基础行政行为,其
    2023-06-13
    447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
    一、行政强制执行需要提供什么条件(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二、行政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以下几种情况,法院应当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裁定中止执行: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2、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立法规定与司法解释规定的中止执行的情形: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5、
    2023-06-02
    248人看过
  • 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的规定包括什么?
    一、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的规定包括什么?(一)执行的主体既包括人民法院,也包括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享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这是行政诉讼执行与民事执行的区别。(二)强制执行的根据是已经生效的诉讼文书,这些文书包括行政裁定书、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它是行政诉讼执行与非诉行政案件执行最重要的区别。行政诉讼执行的根据是已生效的司法文书而非诉行政案件执行的标的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三)执行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有一方是行政机关。这是由行政案件的性质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所决定的,是行政法律关系在诉讼执行中的集中反映;(四)强制执行的目的是实现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作为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执行制度,它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
    2023-06-15
    441人看过
  • 政府不服的强制执行诉讼
    政府强制执行不服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脉、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行政机关;(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
    2023-08-16
    264人看过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的内容。(三)申请人是做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人。(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人民法院管辖。一、行政处罚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行政强制执行区别开来。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促使义务人履行义务。2、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行政机构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点使它与刑罚区别开来。刑罚的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制裁的性质不同;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惩罚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制裁机构不同;处罚形式不同。3、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是作为行政相对
    2023-02-22
    244人看过
  • 法院能否受理非诉行政强制执行?
    一、法院能否受理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法院会进行受理。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6条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做了概括式规定,但对于具体的管辖法院没有规定。1991年7月11日起试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82条对《行政诉讼法》第66条做了解释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由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基层人民法院认为需要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管辖方面的规定更加全面、细致。《若干解释》第89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
    2023-06-02
    178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法院强制执行对方没钱怎么办?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执行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依法拘留罚款等,并强制追回被转移的财产。法院可以强行拍卖抵押被告人的财产来弥补债权人的损失,但是如果对方真的没有任何的私人财产,也没有发现债务人有财产转移,那么在发生债务纠纷的时候,如果债务人确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而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了可执行的财产之后,立即申请恢复执行,而这永远不会过期,并且法院还可以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因此,当我们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如果不想在借条到期的时候,债务人还不了钱,不妨先了解一下债务人是否有还款能力,再考虑一下到底要不要借钱,避免两人发生债务纠纷,弄上了法庭,结果仍然收不回来债务。1、调查一下对方各项财产情况2、申请强制执行向法院提供对方除银行账户以外其他财产的线索3、强制执行不一定非要执行对方帐户资金,也可以执行对方的不动产或营业收入4、只
    2023-02-14
    12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期间强制执行是否通过法院行使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行政诉讼并不影响强制执行,它不会导致强制执行暂时停止或者永远终止。 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 (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 行政强制法的条件是什么?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行政强制法》,执行行政强制法的条件有一下: 1、出发点必须是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3、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 行政强制执行强制执行行政诉讼会不会停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7-26
      提起行政诉讼的话,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是不会停止的。以下几种情况,可由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 1.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执行会造成巨大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2.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法院认为执行会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对强制执行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01
      原告需要和行政强制执行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行政强制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实根据,原告有具体的诉求和明确的被告,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行政诉讼状,通常原告应该选择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 法院强制执行的诉讼流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8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 2、法院执行立案后,即为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3、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庭的法官负责执行,不是由原生效判决的主审法官负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