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关于离婚管辖权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7 15:20:16 404 人看过

一、以当事人住所或居所作为确定管辖权根据的原则。

英国规定只要配偶一方于离婚诉讼提起之日起在英国有住所,或于此前在英国设有一年以上的习惯居所,英国法院即享有管辖权。

美国把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赋予原告提起诉讼时设有住所的州,而且只要原告一方在该州有住所地即可,但须已采取合法方式给配偶他方送达了传票并提供了出庭应诉的机会。

欧洲大陆也有国家采取此原则。如瑞士规定下列法院对离婚诉讼有管辖权:1、被告人住所地的瑞士法院;2、原告人住所地的瑞士法院,如果该人已在瑞士居住至少一年,或者是瑞士国民。而芬兰主张依丈夫的住所确定管辖权,如果丈夫在芬兰无住所,则依妻的住所确定管辖权。西班牙和挪威坚持离婚由夫妻共同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无共同住所地,挪威准许选择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西班牙只允许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以当事人国籍作为确定管辖权根据的原则。

典型的当属法国民法典规定,只要夫妻一方为法国人,而被告在法国有住所且不居住在外国,法国便有管辖权。捷克也规定,它的法院要对夫妇一方中为捷克公民的离婚案件行使专属管辖权。前苏联也是如此。

但为了避免跛脚婚姻的发生,现在许多国家立法都趋向灵活。如德国过去主要以国籍为标准,后修改为: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德国国籍或德国的习惯居所都可以成为德国法院受理有关当事人间离婚诉讼的根据。

这种管辖权上趋于灵活的做法,较集中地反映在1970年缔结的《承认离婚与别居公约》中。公约规定:凡符合下述条件的缔约国法院的判决,均应得到其他缔约国的承认:在提起诉讼之日,1、被告在该国有习惯居所;2、原告在该国有习惯居所,且该居所于诉讼提起前已持续居住一年以上,或配偶双方的最后习惯居所在该国;3、配偶双方为该国国民,或原告为该国国民,且有习惯居所在该国,或他(她)的习惯居所于该国已持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于诉讼开始时至少有部分时间进入了第二个年头;4、原告是该国国民,且他(她)于诉讼提起时正在该国而配偶双方的最后习惯居所地国于诉讼提起时的法律不允许离婚

三、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管辖的规定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诉法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内国法决定。

3、中国配偶间一方居住在国外(包括探亲、考察和学习),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要求离婚,均应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双方各自向其居住地法院起诉,则我法院可根据民诉法23条1款(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处理。双方均为出国人员,可依《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

4、配偶均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在我国境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之诉时,该法院应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20: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离婚相关文章
  • 关于军婚的离婚诉讼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很多人以为会由部队的内部法院处理,即认为是由军事法院审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涉及军人的离婚案件,无论一方还是双方是军人,都是由地方法院来审理的,军事法院是无权处理的。具体的情形包括:1、如果男方为非军人,户籍在A地,而女方是现役军人,且女方式为非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男方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A地的法院,而B地法院没有管辖权。2、如果男方为非军人,且户籍在A地,女方是现役军人,且女方为文职军人,在B地工作,若现男方欲提出离婚,则有管辖的法院是B地的法院,而A地法院没有管辖权。3、如果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男方在A
    2023-03-12
    207人看过
  • 关于刑事申诉的管辖规定
    一、如何确定刑事申诉部门管辖(一)公诉部门管辖。《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6条规定:起诉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具体实践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从核准生效后到实际执行前尚有7天时间,在核准生效后和实际执行前提出的申诉,由公诉部门管辖;而实际执行后的申诉则由控申部门管辖。不服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或裁定的申诉,在核准前提出的应由公诉部门管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或裁定一经核准,则立即生效并应立即执行,核准后不服提出的申诉则应由控申部门管辖。(二)监所部门管辖。《关于办理服刑人员刑事申诉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范了监所部门在监管场所接到服刑人员申诉的办理方式。即监所部门接到服刑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的刑事申诉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对于经审查申诉理由不成立,原审判决或者裁定正确的,应当将审查结果答复申诉人,并做好息诉工作;对于经
    2023-06-11
    230人看过
  • 关于各级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的管辖权有哪些规定?
    一,。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区管辖的规定,经济纠纷案件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合同中约定在发生争议时选择向法院起诉,只要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经济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书面合同中,也可以选择本案的管辖法院,如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因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联运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出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各级管辖权的规定,一般经济纠纷案件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其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涉外案件达到一定数额的,向第一、第二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在本市有重大影响,达到相当数量诉讼标的的,应当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
    2023-05-07
    90人看过
  • 关于各种合同诉讼管辖问题处理的法规
    合同诉讼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因涉外合同的履行、条文释义及其他方面发生争议,而向我国人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的诉讼。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ganxia)。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ganxia),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七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八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九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条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
    2023-06-05
    373人看过
  • 国外定居的人离婚国内有管辖权么
    如果都不是中国国籍了,那就是两个外国人离婚。中国法院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22条、23条第1款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适用中国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以及因离婚而引起的财产分割,适用我国法律。一、跟外国人结婚的领证流程(一)外国人一方在自己国家开单身证明,再做好双认证。(二)中国人一方准备好户口,身份证。(三)结婚证上的照片,可以自己准备,尺寸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处。(四)外国人拿着护照(前往中国的签证)、单身证明,中国人拿着户口,身份证,以及三张照片,到中国人户口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记。(五)填表格,登记,领取结婚证。(六)如中国人一方要随外国人去国外居住,则另需将结婚证进行双认证——先到公证处将结婚证公证(1-2天),然后联系双认证代理公司将公证文件做双认证(2-4周)。(七)中国人持结婚证双认证及各国所需其他
    2023-02-22
    71人看过
  • 关于股权转让纠纷专属管辖权的规定
    1、股权转让纠纷专属管辖权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1)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三)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中的排他性案件。受合同纠纷管辖,并受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权的范围可分为国内专属管辖权和国外专属管辖权。国内专属管辖权的范围如下:。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经营地法院管辖。因继承而提起的诉讼,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以价值为准)为管辖范围。涉外专属管辖范围如下: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中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包括: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中国履行的合同纠纷2。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3。在中
    2023-05-07
    497人看过
  •  我国关于民诉地域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则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 告 住 所 地 与 经 常 居 住 地 不 一 致 的 管 辖 规 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情况下,应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因为在民事诉讼中,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存在一定的区别。经常居住地指的是公民在一段时间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的时间较长、固定的地方,与住所地相比,具有更强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
    2023-09-01
    245人看过
  • 关于各国对引渡理由的规定
    引渡理由可构成引渡理由的犯罪,一般是普通刑事犯罪,而且必须是请求引渡国家和被请求引渡的国家双方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即所谓相同原则或双重犯罪原则),或者是引渡条约中所规定的行为。各国间引渡条约关于可构成引渡理由的犯罪事项的规定有不同的方式,如下:一是列举法,将可引渡的罪行逐一罗列。二是概括法,根据应受的惩罚规定某些标准以确定哪些是可引渡的罪行。列举法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较为流行。例如,1924年《美国和罗马尼亚间引渡条约》第1条,列举了谋杀罪、重婚罪、放火罪等共项罪名作为应予引渡的理由。可构成引渡理由的犯罪通常包括谋杀、杀人、强奸、猥亵、绑架、拐骗儿童、诱拐、淫业、重婚、人身残害、敲诈、伪证、纵火、盗窃、抢劫、贪污、欺诈、骗钱、伪造货币、违反破产法、蓄意破坏财产、贩运毒品或贩运未遂等等。各国在实践中发现采用列举法缺乏灵活性。因为国家在签订条约时很难精确地规定所有可引渡的罪行,如缔约后发现需
    2023-06-05
    89人看过
  • 各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
    不是每个国家都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新刑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全部还是部分适用或者全部不适用,可以分为一下三类:(一)完全有溯及力,也叫从新原则。认为新刑法全部适用其生效以前的行为。这常见于一个政权建立之初所颁布的刑法.(二)完全没有溯及力,也叫从旧原则(旧是指旧刑法,即行为时刑法,以下同)。认为新刑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完全不适用,只能依据行为时刑法审理案件,英美判例采之。(三)部分有溯及力。认为新刑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不是完全适用,也不是完全不适用,而是有选择地利用。具体来讲又可以分为从轻原则,部分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1.从轻原则,认为新刑法与行为时刑法相比较,哪个法律轻就适用哪个法律来审理案件。如1907年的日本刑法典第6条规定:犯罪后法律使刑罚有变更的,适用较轻的法律。如1922年的苏俄刑法典第23条规定:本刑法典对于实行前未审判的一切案件,同样适
    2023-06-11
    427人看过
  • 全国各地关于陪产假的规定
    上海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深圳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第一胎双胎的话,男方没有护理假。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
    2023-06-09
    185人看过
  • 关于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离婚诉讼属于普通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一、婚姻登记地有管辖权吗我国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婚姻案件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进行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在结婚登记地,就可以在婚姻登记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起诉的,就可以在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此时,婚姻登记地和原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是一样的话,婚姻登记地对离婚诉讼就有管辖权。如果被告一方在国外的,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
    2023-04-12
    366人看过
  • 管辖权规定:公安机关的权限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针对或者主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络服务使用的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服务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网络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网络信息系统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时所在地和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管辖权异议提出的相关规定根据民诉法第38条的规定,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新旧民诉法都要求在答辩状期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对比一下,新旧民诉法第38条的规定都是一样的,没有变化。民诉法第38条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
    2023-07-06
    322人看过
  • 关于职务犯罪指定管辖的规定
    指定管辖指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一、刑事判决错误怎么办?视情况而定。一、1、当其他的各级法院发现本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存在错误时,并且认为需要再次审理,应当将此提交给审判委员会讨论来做定夺。民事诉讼法中允许法院对本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出现错误时进行纠正,所以各级法院可以中止原来的判决的执行,然后重新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再审。2、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地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有权利提审或者指定下级的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如果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当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要将新的审判结果上报给最高人民法院。3、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错误时,可以提审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并且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可以进行监督,使其能够对错误进行纠正。二、如果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错误的:1、如果是一审判
    2023-03-10
    318人看过
  • 关于抚养费纠纷的管辖规定
    抚养费纠纷管辖规定,原则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如果多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九条的规定,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从便于诉讼的角度出发,原告也可以选择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诉讼。一、人民法院对外地人民离婚的管辖规定异地诉讼离婚法院管辖规定是: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
    2023-06-23
    260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婚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法院在处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首先应当确定该案适用的准据法。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则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 更多>

    #涉外离婚
    相关咨询
    • 关于关于抚养权的各项规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情形的,需要男方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比如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病历复印件,证人证言、学校的相关证明等等。
    • 我国司法解释关于离婚股权管辖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8
      离婚确认股权管辖法院的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股权转让协议引起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第二十六条,因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民法通则关于离婚的法院管辖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0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
    • 根据宪法各国规定的指定管辖有哪些相关法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一、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一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以适应审判实践的需要,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地裁判。 二、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
    • 请问各国关于离婚调解的规定都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2
      婚姻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对离婚纠纷的调解。为了缓和夫妻矛盾、减少离婚,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和解”的规定和调解的法定程序。如法国、比利时、前苏联等一些国家在离婚诉讼程序一章里,专门增设了调解的条款。德国、法国等也有鼓励调解的规定。英国、加拿大、美国规定在离婚诉讼中法庭要考虑一切有关因素,包括调解的可能性的原则精神,并可应当事人请求任命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日本对家庭案件采取先后调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