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罪成功辩护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0:16:32 481 人看过

一、被告人李**不构成贩卖毒品罪,而应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证据不足,疑点重重,不应予以认定。

1、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被告人李**贩卖毒品的证据主要是三被告人的供述、罗**的证言,然而各被告人供述自相矛盾,存在诸多漏洞。

a、李**本人的供述:关于涉案的26.85毒品,李**前后共作了七次供述,其中两次称是曾**与他人交易、三次未提到该毒品的交易情况、两次称自己通过曾**传话与她人进行交易,其供述前后矛盾非常大。:

b、朱**的供述:朱**多次称看到李**与一个带小孩的妇女通过曾**传话交易毒品,但是朱**又称:“当时坐在旁边看电视,没跟他们讲过话”,这表明其对现场漠不关心的态度,既然这样就不应该对交易毒品的细节了如指掌,况且当时她在别人背后看电视,视线已经被挡,因此其供述不太符合生活逻辑;朱**称“曾**当时也称过重量,是27克左右”、“那个带了女人来的男子就拿出来一袋冰毒,他们四人都吸食了,那袋冰毒当时称过大概二十多克”,既然交易之前已经称过重量并且吸食过,说明交易时毒品已经在外面,而非像朱**所称的“穿运动服的男子自己从他身上拿出来一包毒品,意思是他将这包毒品卖给那妇女”。

c、曾**的供述:曾**称李**仅是过来吸毒的,这不符合客观情况,如果仅仅是过来吸毒的,为什么李**会带这么多的毒品,李**更不可能是过来贩卖的,因为带小孩的妇女原本是曾**找来购买朱**的毒品的,其购买涉案毒品只是临时起意;曾**称“李**从身上拿出一包冰毒,意思是将他那包冰毒卖给带小孩的妇女”这一陈述不符合客观事实,既然李**刚拿出来,曾**怎么会就已经称过重量了呢?既然是在一个小房间里面对面交易毒品,自然无需再通过第三人传话,曾**关于他作为中间人传话的供述有背常理;曾**称有人来买毒品让李**回避,这也说明一定的问题,如果真的是李**和她人交易毒品,该回避的可能是曾**。

2、本案存在诸多疑点

a、李**的毒品是否从曾**处购买的:李**称以前购买毒品时钱是交给曾**的,且退货是找曾**的(并且事先谈好退货),否则,无需将涉案的20多克毒品带到曾**的住所处。因为曾**起初是为朱**联系买家,而并非为李**联系,李**不可能为了贩卖而将毒品带过去。

b、李**为什么带20多克冰毒到曾**处:李**称自己是退货,辩护人认为退货还是有很大可信度的,因为李**多次供述该批毒品质量差,潮湿,还需要在电风扇下吹;李**本身也吸毒,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的尿检报告结果呈阳性,印证了这一事实;从价格上分析也是大致准确的,涉案的近30克毒品约定的退货价格为10000元,和之前购买的50克16000元价格能够基本相互印证。

c、毒品时何时拿出来的问题:李**到曾**处,购买毒品的妇女尚未来到,既然是过来退毒品的,按照常理分析,李**急于将毒品退给曾**,应该在他刚进门的时候就将毒品交给曾**,而非在后来的吸食时、甚至交易时才拿出来。

d、李**为何在现场等待:按照李**的说法,他是在现场等待曾**给他退货的款项,因曾**手头一时缺钱,因此李**只有等待。

e、曾**称冰毒的问题:朱**、曾**多次称在交易前曾**已经称过毒品,如果曾**不同意退货,为什么会在未交易甚至未出现交易愿望时就称毒品,因此,辩护人认为,曾**称毒品意味着其已经同意退货。

f、曾**“传话”的问题:首先,从必要性来讲,所有人都在一个小房间内,据李**讲带小孩的妇女就坐在他旁边,双方距离很近,根本无需通过曾**传话进行交易,辩护人认为,在面对面的情况下再通过传话交易,不仅不方便,还显的非常麻烦;其次,从双方的熟悉程度来讲,李**虽然与买毒品的妇女不熟悉,但也无需曾**来商量,买卖毒品,陌生人之间交易反而规避了许多法律风险;再次,从涉案毒品的质量来讲,双方对质量均无异议,并不需要曾**提供毒品质量担保的功能,也就不需要曾**来讲话;最后,从毒品交易的规律来看,如果交易双方不在同一地方且互不信任,甚至人货分离,这时候可能需要中间人介绍获得彼此信任,本案中钱货两清,毫无必要中间人。

因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证据不足,疑点重重,根据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不予认定。

(二)被告人李**购买毒品用于吸食,应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

1、被告人李**的多次供述比较一致,称其购买毒品用于吸食,辩护人认为这种说法比较可信。

a、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的尿检报告结果呈阳性可以证明被告人有吸毒习惯

b、据被告人所说,他长期在上海从事海鲜生意,生意一直很好,收入也很可观,其完全没有必要冒这么大的风险从事贩毒活动。

2、被告人李**是吸毒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2000)42号】《纪要》“关于毒品犯罪案件的定罪问题”规定,“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抓获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为的,一般不应定罪处罚,但查获的毒品数量大的,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被告人李**的刑事责任。

二、涉案毒品全部被收缴,未流入社会,没有给社会造成实质性的危害。

2011年4月27日晚,被告人被抓获,涉案毒品当场缴获,并未流入社会,没有给社会造成实质性的任何损害,根据《纪要》之相关精神,辩护人建议法庭在量刑时候给予权衡斟酌。

三、被告人李**为初犯、没有前科。

李**初中学历、文化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对自己行为后果的严重性意识不到,主观恶性不大,容易改造从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恳请贵院考虑本案事实、被告人为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并根据现行的刑事政策,对被告人李**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四、本案中“公安特情”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贩卖毒品罪罪轻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贩卖毒品罪罪轻辩护词如何书写?(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格式来源:网络国法作者:关于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2023-06-03
    77人看过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辩护词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周某伟亲属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供合议庭参考。一、辩护人对于犯罪事实及证据方面的辩护意见是:诉讼证据卷第3页《查获经过》描述的查获经过不够客观。在XX机场,XX机场航站区派出所的民警并未对周某伟进行x光检查,周某伟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发现后,在回答机场民警为什么冒用他人身份证、是不是身上带着东西这两个问题时就如实交代了体内藏毒的事实,然后就被带至XX机场航站区派出所,随后被日新派出所民警带走,在被日新派出所民警带走之前并未作X光检查。二、辩护人对于量刑方面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周某伟存在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
    2023-06-01
    401人看过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辩护词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周某伟亲属的委托,指派本人担任其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供合议庭参考。一、辩护人对于犯罪事实及证据方面的辩护意见是:诉讼证据卷第3页《查获经过》描述的查获经过不够客观。在XX机场,XX机场航站区派出所的民警并未对周某伟进行x光检查,周某伟因冒用他人身份证被发现后,在回答机场民警为什么冒用他人身份证、是不是身上带着东西这两个问题时就如实交代了体内藏毒的事实,然后就被带至XX机场航站区派出所,随后被日新派出所民警带走,在被日新派出所民警带走之前并未作X光检查。二、辩护人对于量刑方面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周某伟存在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
    2023-06-01
    378人看过
  •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贩卖毒品罪的量刑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二百克以上不满四百
    2023-06-03
    93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怎样辩护
    1、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数量是否成立,包括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书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是否有帮人代购的行为,如不营利,且数量较少仅用于吸食,则属于持有毒品。2、被告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应主张从轻处罚。3、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是被人利用,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4、如果被告人被指控为运输毒品,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如果并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则不构成犯罪。5、审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偶犯初犯还是累犯。在当代社会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对于这种毒品行为一般情况下规定的非常的严格,一旦发生了贩卖毒品必须立即立案侦查,而且对于帮助犯和相关的人员都会做出一定的量刑方面的规定。吸食毒品也是需要受到
    2023-03-28
    396人看过
  • 贩卖毒品罪辩护技巧
    1、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的品种,数量是否成立?包括审查证明贩卖毒品数量的物证、书证、鉴定报告和证人证言,审查证人证言是否有矛盾;审查公诉机关指控的贩卖毒品数量中是否有被告人自己吸食的部分?如果有,应从贩卖毒品总量中减掉。2、被告人是主犯还是从犯?如果是从犯,应主张从轻处罚。3、被告人是否是未成年人?是否是被人利用?办案机关办案过程中是否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4、如果被告人被指控为运输毒品,要审查被告人是否明确知道自己所运输的物品是毒品?如果并不知道运输的是毒品,则不构成犯罪。5、审查被告人是否有自首、立功情节?是偶犯初犯还是累犯?6、审查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所用来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来源、取得方式是否合法?7、审查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形,在超期羁押期间所取得的口供不得作为有效证据。8、审查是否存在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侦查期间,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2023-04-25
    22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贩卖毒品罪的辩护词怎么写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28
      对于毒品犯罪,我国一贯采取的态度都是无论数量多少,都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在具体对某个毒品犯罪量刑处罚之前,我们要判定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要冤枉的任何一个无辜的人,同时也不能放跑任何一个犯罪的人。
    • 贩卖毒品辩护词是怎样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30
      1、根据最高院印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对因“犯意引诱”实施毒品犯罪的被告人,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应当依法从轻处罚。而本案的事实是:2011年3月31日,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被告人于X给被告人赵XX打电话说要购买冰毒,被告人赵XX于4月1日凌晨在前来送冰毒的过程中被抓获。辩护人认为,被告人赵XX的行为应当属于“犯意引诱”,应当依法从轻处罚。 2、根据最高院印发的
    • 贩卖毒品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8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XXX家属的委托,指派某律师担任涉嫌贩毒被告人XXX的辩护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会见被告,查阅本案相关案卷材料。现结合本案相关事实和法律法规,发表以下辩护意见,真诚希望合议庭采纳: 1、被告人XXX不构成贩毒罪,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1、XXX没有贩毒的主观意图。在XXX的主观意识中,它与韩某某属于男女朋友关系,XXX的行为只属于帮助购买。
    • 贩卖毒品案无罪辩护词是如何拟定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贩卖毒品罪如何做无罪辩护1、首先确定证据上和法律上是否有不足、矛盾、漏洞。贩卖毒品罪的无罪辩护的事实不清的情节,是一个刑事辩护律师在接到委托后,首先应该想到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无论法院最终是否判处了嫌疑人刑罚,事实和法律的情节都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判处无罪除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外,一般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也会起到较大作用,而如果被判处刑罚则法定的情节对于量刑在实践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比如贩卖毒品
    •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包括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9-07
      贩卖毒品无罪辩护词的概念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第一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第二写出有异议的地方,也就是有人定位非该罪责的事实依据;第三本案被告人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从轻处罚的酌定情节;第四量刑建议;落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