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房产纠纷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8:20:32 405 人看过

拆迁安置房房产纠纷是有的,具体如下:

第一种:拆迁房房价爆升,卖家后悔了

卖方不办理过户,买方就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类纠纷目前一般是常见。由于房价上涨,原来一般是几十万的房子,现在市场可能百万元,一般就会造成出售方的心态不平衡,往往出售人提出的价格的补贴。买受人不同意的,出售人一般便不过户,买受人只能起诉。

第二种:突然限购导致拆迁房买卖无法完成

配套商品房虽具备过户条件,但由于相关买家的原因(如限购)无法办理正常的过户等因素,卖家就会提出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一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完成的交易,卖家可能还要为买家这几年的损失埋单。因此大家在签订此类拆迁房交易合同时,一定要重视由于过户时间限制,所带来的房产或贬值的赔付风险。

第三种:拆迁房一房两卖引纠纷

出售人一房二卖或抵押给抵押权人造成房屋权属发生动摇,比如本律师遇到昆山的一个案件,出售人将房屋一房二卖,到底谁的买卖合同有效需要司法确认。

如果将房屋进行抵押借款,需要司法确认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抵押合同的效力是否优于买卖合同等均是该纠纷需要审理的内容,需要律师很好把握。

第四种:合同一方买卖期间死亡

交易中买卖任一方当事人死亡,如果符合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条件,可认定为不可抗力,视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解除条件。

具体来说,遇到五种情况,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种:拆迁房突然冒出多个房主

配套商品房来源于安置,拆迁安置协议有可能没有明确安置人,安置人提出对配套商品享有权利。以其他共有权人擅自处分权利,主张合同无效

一、购买安置房注意事项是什么?

部分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交易的,但在交易中存在较大风险。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办理过户手续时间也没有保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08: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安置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有哪些权益
    拆迁安置房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一、住宅拆迁补偿标准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
    2023-04-05
    367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名额转让协议纠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针对不同的事由,被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采取起诉手段,运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台法权益;拆迁人作为原告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或强制执行。对于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满时,则承租人对该拆迁房屋享有使用权,对此承租人有要求拆迁人和房屋产权人返还已付租金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如果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产权调换,承租人与原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应当继续维持。在过渡期限内,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应按城市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此拆迁人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一、拆迁人违反过渡期限的法律责任有(1)安置补偿费方面的责任。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
    2023-03-07
    329人看过
  • 有房产纠纷拆迁合法吗
    不合法;在一般情形下,有纠纷且属于权属纠纷的房屋,不可以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一、房屋拆迁中权属争议的情形有哪些拆迁中的产权争议一般有以下情况:1、原房屋产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办理继承及析产手续的房屋,在拆迁开始时继承人要求继承和析产的;2、联合建设的房屋,虽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但联合建设的当事人未能就联合建设的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或者虽
    2023-02-19
    430人看过
  • 要怎么处理房屋拆迁安置纠纷
    房屋拆迁安置是指因公共建设等需要,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安置。一般情况下有两种情况,第一,行政机关与与公民之间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产生的纠纷。在该情况下,该协议属于行政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的规定,行政协议纠纷属于行政诉讼的案由之一,因此产生纠纷,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二,有些拆迁补偿协议是由开发商作为主体签订的,此时,开发商与个人之间签订的补偿协议,因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民事诉讼范围。因此产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怎么处理房屋质量纠纷商品房质量对购房者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关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关系其居住舒适的程度。然而有的开发商修建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陷,可能严重侵害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开发商应该对其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担责任。针对
    2023-07-25
    480人看过
  • 签安置协议时产生房屋拆迁纠纷有相关法律吗
    签安置协议时产生房屋拆迁纠纷是有相关法律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一、达不成安置协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行政裁决
    2023-02-21
    192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中怎样确定安置房产权归属
    一、拆迁纠纷中怎样确定安置房产权归属?拆迁安置房归被拆迁人所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二、征地拆迁安置房分配流程有哪些?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及特殊困难户安置对象;2、公布分配安置房的时间、地点;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4、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由工作小组组长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组长签字确认,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5、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到开发区征迁办办理结算手续,征迁办出具银行缴款单,拆迁户到
    2023-06-15
    16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属于民事纠纷还是赔偿纠纷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家赔偿的若干规定的行为才能申请国家赔偿,而且这种行为还必须得对被害人造成损失,因此,拆迁安置违法究竟是不是国家赔偿,要根据拆迁安置违法的具体行为类型加以判断,而不能一概的予以认定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应该包含的要件国家侵权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国家赔偿责任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国家在具备什么条件下才能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条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可以概括成以下四个要件。(一)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件所要解决的是谁的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问题,该主体具体包括:职务违法行为、损害与因果关系四个部分组成。职务行为主体是指执行国家职务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赔偿责任的主体要件及其工作人员。谁的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赔偿责任问题。(二)行为——行使职权时的具体行为违法。国家赔偿责任的行为要件所要解决的
    2023-06-23
    376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的调解方式
    随着苏州工业园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拆迁工作力度的加大,政府在园区建造了相当数量的拆迁安置房。在近两年苏州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的带动下,在园区的大量拆迁安置房也开始流入二手市场。这些产权手续不齐全,买卖程序不正规的二手房源,成为房地产市场上引发矛盾和纠纷的新因素。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自4月至8月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00多件,其中因拆迁安置房买卖引起的纠纷达40多件,占受理民事案件总数的10%。园区拆迁安置房买卖纠纷发生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类:拆迁安置房大量涌入园区房屋买卖市场,对园区二手房源形成冲击。由于拆迁安置房价格较低,与园区开发的商品房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形成了园区房屋买卖的另一种竞争。众多的房源使买房者难以辨认,一些两证手续不全,产权不明,甚至虚假房源信息成为房屋买卖纠纷隐患。拆迁安置房往往通过一些资质较差的房屋中介公司推向市场,造成买卖纠纷的发生。有的被拆迁户通过报纸、网络以个人名
    2023-07-05
    187人看过
  •  是否有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
    拆迁安置房是为了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而建造的。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并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能够获得房屋的产权证。不过,相对于通过正规程序的开发商,被安置人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根据国家政策规定,拆迁安置房是为了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而建造的。因此,通过正规拆迁程序并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能够获得房屋的产权证。不过,相对于通过正规程序的开发商,被安置人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拆 迁 安 置 房 如 何 获 得 房 产 证 ?根据我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拆迁安置条例》,拆迁安置房在获得房产证方面,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拆迁安置房应当符合国家的建筑规范和设计要求,具有一定的耐久性和使用价值。其次,拆迁安置房的业主应当与拆迁单位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并按照协议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拆迁安置房的建设和交付。
    2023-09-01
    445人看过
  • 怎么继承父母的拆迁安置房,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一、怎么继承父母的拆迁安置房1、有遗嘱的话:(1)有遗嘱的按遗嘱。(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拆迁协议书、安置单、产权注销证明(4)拿到继承公证书以后,办理房产登记时可以直接改为子女(继承人)的名字。(5)和普通房产的继承一样处理。2、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3、若属征地拆迁安置房,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需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市国土局补交出让金,再由继承人带好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配图(由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房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4、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安置房有
    2023-06-16
    459人看过
  • 房屋二次销售导致的拆迁安置房纠纷
    1.两份合同均未履行的情况下,应坚持签订在先的原则,即先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后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不能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2.一方买受人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物权优先的原则。3.买受人均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的,应坚持占有在先的原则。4.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合同的,应坚持履行在先原则。一房二卖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情况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03
    222人看过
  • 协议安置房屋拆迁纠纷怎样处理
    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拆迁纠纷处理方式: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没有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担保合同纠纷能否申请仲裁担保合同纠纷能申请仲裁,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当事人之间签订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
    2023-06-25
    471人看过
  • 申请拆迁安置房买卖缘何纠纷多
    据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统计,今年4月至8月,因拆迁安置房买卖引发的纠纷达40多起,占受理各类民事案件总数的10%。针对城市化过程中因征地、拆迁失去住房的农民,苏州工业园区在异地建造大量拆迁安置房,并按照每户每人补偿一定面积,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他们。一些拆迁户往往会被安置两至三套房屋,由于园区二手房市场火热,他们便把多余的房子进行出售。出于种种原因,这类房源却成为纠纷的导火线。法院工作人员从大量买卖纠纷案件中发现,目前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大多是在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但尚未交付的情况下转让买卖的。由于从订立安置协议到交付房屋,中间间隔时间长、市场变化大,产生的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原先的合同无法履行,引出纠纷。据介绍,有的拆迁安置房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就进入二手房市场,一些黑中介为了利益,不按正常房屋买卖程序,向购房者销售此类房源。再者,有拆迁户通过网络以个人名义售房。由于信用得不到保障
    2023-06-08
    496人看过
  • 有纠纷的拆迁房给拆吗?
    一、有纠纷的拆迁房给拆吗拆迁房有纠纷时一般不能拆,具体的解决方案需要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才可以拆迁,对于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但是被征收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后,又对协议提出了不同意见的,应当主动与征收方进行协商修改协议或者签订补充协议条款,如果协商不成功,则应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在撤销协议的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涉案房屋,在案件还没有审结之前,法院一般不会做出强制执行的裁定。二、房子拆迁有纠纷怎么处理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拆迁人与被拆人因拆迁补偿、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2023-04-19
    313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两种: 1、原地安置; 2、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迁补助费。过渡期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 更多>

    #拆迁安置
    相关咨询
    • 有,有房产,拆迁有安置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种情况的拆迁安置对象是家庭,宅基地需要处于合法使用状态,特别不要符合收回宅基地的规定,那样就要无条件收回了。提安置一个人没意义
    •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是户主名字吗拆迁安置房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国务院590号令执行后,房屋征收时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才是合法有效的,因家庭其它成员并不是房屋的产权人从法理上拆迁是得不到补偿的,补偿安置房写家庭其它成员名字就不合法了。加上房屋产权过户是要在拿到房产证之后才能通过交易或赠与过户并缴纳税费。但是590号令之前实行的是拆迁许可证制度,拆迁中一些实施单位为了加快拆迁签约,违规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私自办理赠与手续,将被拆迁人变更为家
    • 拆迁安置房如何购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8
      如何购买拆迁安置房?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例如黄埔江两岸进行
    • 拆迁安置房是小产权房吗拆迁安置房小产权房怎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04
      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2、拆迁安置房属于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 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 房子拆迁安置房有期限吗,拆迁安置房过户有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6
      拆迁安置房诉讼时效有期限要求,中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知道或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因房产起诉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二十多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出台之日起五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