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处理确权登记稍有不慎,就会引发矛盾,甚至影响农民的利益。在具体工作中应稳妥推进,先化解矛盾再进行确权,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村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农业部从2009年开始开展试点工作,经过村、乡镇、县和整省试点,目前已有12个省进入“整省推进”阶段,要求完成所有省份的确权工作。
1、土地收益逆转,农民争地,矛盾突出
自农村土地二轮承包以来,已有20年,不规范的土地流转在农村一直存在。在改革开放初期,土地收益低,还需要缴纳农业税,加上农村劳动力过剩,一些外出务工人员自发将自己承包的土地转给亲戚或朋友,甚至还有贴钱转让土地的。在这些土地的自发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农民私自处理,多次流转,口头协议,变更不及时,甚至没有做过登记等现象,这就导致土地权属不清,有的有地无证,有的无地有证,或者地证不符,承包主体人不符,权证与合同不符。
随着国家农村政策的转变,不仅免了农业税、“三提五统”,国家还给土地补贴,粮食也涨了价。于是,以前放弃承包地的农户纷纷讨要自己的承包地。还有之前土地收益少时,承包地四至不清,邻里之间也不太计较;即使计较了最后也不了了之,现在确权,大家寸土必争,导致农户与农户之间矛盾紧张。
2、土地分配不规范,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矛盾激烈
例如,某地在二轮承包时,为了发包顺利,将耕地分为不同等级,好地一亩算一亩,差地两亩或更多算一亩,虽然承包合同上的耕地是均分,但实际上土地有多有少。还有一些地区,分地好坏采用抓阄方式,分到什么样的地全靠运气。正是考虑到田块远近、土地肥瘦等原因,很多村组对承包地是五年至十年自行调整一次,出现了“增人增地、减人减地,五年一小调、十年一大调”现象,这些给确权工作带来了难度。还有一些农村家庭,添丁增口,如果按照中央规定,二轮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的原则。未来五年内按既有土地分配完成确权,这就会遭到未获土地农户的强烈反对;而按新规则,对现有人口进行土地分配并确权,必定会引起那些已占有土地农户的反对。
实际上,不少农村地区二轮承包后有20%—30%的农民目前没有土地,包括刚出生的小孩和婚迁来的人口,现在土地要确权,这就意味着他们未来都没地了。总之,之前地少地差的农民希望通过这次确权重新分配土地。没地失地的农民也希望通过这次确权调整土地,甚至要求按照人口进行土地再分配。这些问题导致了人地关系复杂,农户与农村集体经济之间关系紧张,给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带来了难题。
3、对开荒土地、无主地的确权登记颁证问题
比如在西南、西北一些县市存在着二轮承包期后农民新开垦出来的荒地,农民在这些荒地上耕作多年,早已视为自家土地,但这些荒地并没有写入二轮承包的合同中。如果确权登记后将这部分荒地全部归入开荒者名下,可能对其他没有荒地资源者不公平;如果将这些荒地全部收归集体或国有所有,不补偿开荒者的前期投入显然也不合理。如果补偿则如何确定补偿标准,由谁给予补偿资金也将会是巨大难题。
针对出现的问题,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在尊重历史、正视现实,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有政策依据的严格按照规定调处;没有政策规定的,由工作组根据有关指导意见,提出解决方案,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决定,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决杜绝发包方暗箱操作,强行推动,不能让政府参与代替农民参与。同时,还要严防工商企业的农村圈地行为,防止农村富豪对土地资源的兼并,损害农民的切身利益,防止农村贫富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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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确权前置的相关内容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0土地使用权确权前置的相关内容有: 1、关于土地权属的纠纷,一律先行政府处理;也就是要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归谁的纠纷。 2、土地权属的纠纷,必须先有国土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由同级政府作出决定,对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再不服,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这里是针对政府对权属的决定提起诉讼,所以不是民事诉讼。 3、除土地权属以外的土地纠纷可以直接提起民诉,土地权属纠纷应先复议再提起行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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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确权纠纷判决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2《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规定,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面落实到户,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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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的相关法律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13在实际的土地处理过程中,有6个基本原则必须遵守: 1.承包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情况以实际情况为准 2.已被占用拿到补偿的原则上扣减 3.无法复垦的承包地按原面积和用途确权 4.公益用地占用的分情况处理 5.二轮承包后村里又有调整过土地的 6.未批先建改变用途的,不予确权 对于农户未经依法批准,自行在承包土地上建房变成宅基地的以及其它设施的,暂不登记,对获准建设房屋的不再列入确权登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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