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管辖范围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09:33:01 494 人看过

房屋买卖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案件,由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流程有哪些

1、要确认被告。

(1)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

(2)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该单位的基本注册资料。

2、书写民事诉讼状。

(1)诉状应说明当事人身份情况、诉讼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

(2)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准备就绪后,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立案庭的法官会在七天内通知您是否立案。

4、举证。

(1)立案后,人民法院可能会指定举证期限,要求在期限内提交全部证据材料。

(2)逾期提交的证据则不予质证。

5、开庭。

(1)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通知当事人。

(2)开庭时应准时到庭,原告无正当理由迟到的,人民法院会裁定按照撤诉来处理。

6、开庭审理。

(1)依次需要经过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及义务。

(2)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官询问、法庭辩论、陈述最后意见、法庭调解和宣判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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