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8:46:25 157 人看过

一、南宁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1.《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三)退休人员失踪、被判刑、死亡等不符合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或终止发放基本养老金,对多发的养老金应予以追回。

2.《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五条: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3.《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二、南宁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条件

1.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未申领死亡一次性待遇(由参保人员家属、单位、城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报停)

2.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尚未定罪的;

3.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的;

4.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被撤销假释,继续服刑的;

5.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下落不明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超过6个月的;

三、南宁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地点

武华大道37号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区

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

白沙大道138号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2楼

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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