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
1、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
2、对于中方出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出资,在城市房地产税征税范围内联合建房的,为便于征管,暂对出资方在使用年限内比照房屋产权人就其分得的部分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3、对于中方以房产入股,外方以资金入股合办企业的,如果该房屋的产权已过户到外商投资企业,则对外商投资企业征收房地产税。如果房屋产权尚未过户到外商投资企业,但房产已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入账,则对外商投资企业视同产权所有人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4、产权人不在当地的,可由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二)计税依据
纳税人的房产无论自用还是出租都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纳税人无法向税务机关提供应税房产原始价值的房产或房产原值明显偏低的房产,按照新修订《无原值房产计税价值核定办法》进行核定。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对纳税人新建或购买的房产,应自建成验收或购买的次月起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2、对涉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成的商品房,仅对售出前使用(含出租、出借)部分征收城市房地产税,停止使用(含出租、出借)期间,不征收城市房地产税。
涉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和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缴纳城市房地产税。
(四)纳税申报期限
城市房地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4月1日至4月15日和10月1日至10月15日。为简化征管程序,在纳税人自愿的原则下,对城市房地产税年应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经核定,地方税务机关可在每年4月份的征期中一次征收其全年应纳税款。
(五)纳税申报地点
1、纳税人有营业机构的,在独立核算的营业机构所在地纳税,无营业机构的在房产所在地纳税。
2、外省市在本市的营业单位应纳税的房产,不论其独立核算单位的地点是否在本市范围内均应在本市缴纳房产税。
(六)缴税时间
缴税时间:4月1日-4月15日,10月1日-10月15日
-
城市房地产税纳税细则有哪些?
445人看过
-
大庆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实施细则有哪些
29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纳税细则的实施规定有哪些?
188人看过
-
关于城市房地产税有哪些规定?
295人看过
-
房产税试点城市有哪些
433人看过
-
上海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哪些
60人看过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
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有哪些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16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地产税由产权所有人交纳,产权出典者,由承典人交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者,均由代管人或使用人代为报交。
-
新房产税细则有哪些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7按照新房产税细则,房产税征收是采用比例税率来的,又分两类,一类根据房产余值计征收,年税率为百分之1. 2,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等房产原值(1减百分之10或百分之30)乘税率(百分之1.2);另一类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收,年税率为百分之12。
-
新房产税有哪些细则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1按照新房产税细则,房产税征收是采用比例税率来的,又分两类,一类根据房产余值计征收,年税率为百分之1. 2,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等房产原值(1减百分之10或百分之30)乘税率(百分之1.2);另一类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收,年税率为百分之12。
-
新的房产税细则有哪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0重庆三无人员房产税是细则是什么? 三无人员”房产税如何征收 “三无人员”个人住房房产税是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缴纳;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应税住房转让的,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一并征收当年个人住房房产税。 ①纳税义务时间: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均从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日期的次月起征税。 ②纳税期限:每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由纳税人主动申报缴纳;税款按
-
房地产印花税细则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的规定,细则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其缴纳的印花税列入管理费用,已相应予以扣除。其他的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在转让时缴纳的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