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义务分为主付款义务和次付款义务。所谓主要支付义务,是指债务关系中固有的、必要的、用于确定债务关系类型的基本义务。例如,在销售合同中,卖方交付货物和转让所有权的义务以及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属于主要付款义务。从支付义务来看,它不具有独立的意义,只具有对主体支付义务的补贴功能。其目的不是确定合同的类型,而是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附随义务和主付款义务之间有三个区别:(1)主付款义务从一开始就确定,并确定合同的类型。附随义务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形成的。它可以发生在任何合同关系中,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2)主要付款义务构成双边合同的待遇付款。一方可在另一方支付治疗费之前拒绝自己的支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医疗给付,不能同时发生和行使抗辩权。(3)债权人不履行付款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相反,如果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终止合同,但可以根据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对于某些合同义务是属于支付义务还是附随义务,仍然存在争议。附随义务和从属义务之间存在争议。根据德国的一般理论,应根据是否可以独立执行来区分。债权义务可以看作是从属义务。有些人称之为独立的附带义务。不允许将一项义务独立附于债权义务之上,这被称为独立附随义务。例如,如果甲方将车辆出售给乙方,则甲方主要通过交付车辆和办理过户手续来支付义务。提交必要的文件(如驾驶执照、保险证明等)是次要义务,告知车辆的特殊危险是次要义务。然而,有时判断一项义务是从属义务还是附随义务并不容易。例如,关于卖方使用货物的指示是来自付款义务还是附属义务,以及需方是从付款义务还是附属义务收到货物,存在争议。一般认为,前例中债务人的义务为附随义务,后例为从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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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随义务与给付义务的区别是什么,合同附随义务有哪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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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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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主义务、从义务及附随义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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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义务和附随义务例题看两者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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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义务与附随义务有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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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后合同义务,先合同义务,合同附随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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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附随义务是主合同义务的扩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按照约定全面履行给付义务的同时,必须履行通知、减损、协助、保密等与合同有关的义务。根据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原则,根据合同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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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怎么区别附随义务和合同约定义务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15后合同义务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有效合同成立是后合同义务存在的前提。合同未成立、合同无效或合同可撤销都不会产生后合同义务。目前,各国立法对附随义务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涵义,故学界对其表述也并不一致。 后合同义务与付随义务的区别有: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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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义务附随义务和不真正义务的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20附随义务和不真正义务的区别是: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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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意义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11区分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意义是保障合同当事人通过诉讼方式请求履行。从给付义务的功能在于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对从给付义务,当事人依其债权而享有请求力与执行力。能够独立以诉讼请求履行的为从给付义务,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选择诉讼对于维权最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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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义务和附随义务例题看两者有什么区别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9从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体现在两者的概念,以及需要履行义务的程度不同,在主给付义务之外、不具有独立意义的、只能辅助主给付义务发挥功能的义务,就是从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并非自始确定的、而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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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海南在线咨询 2024-09-24合同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附随义务是随着债之关系的发展而确定; 2、主给付义务一方当事人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而附随义务原则上非属对待给付,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 3、主给付义务不履行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附随义务的不履行,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