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情形有:假冒专利、冒充专利行为。专利权无效、撤销、已经终止的。未获授权的专利申请。被启动无效宣告程序、被提出撤销请求的专利权。
一、专利复审无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专利复审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调解书,已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二、国家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申请的具体流程:1、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2、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3、申请人缴纳申请费;4、专利局分类;5、初步审查;6、发明合格后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请求应在申请日起三年内书面提出;7、实质审查合格授予专利权,获得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
三、假冒专利产品是什么罪
假冒专利罪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专利法中所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冒充专利行为和专利侵权行为则完全被排除在刑罚处罚之外。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此外,由于假冒专利罪侵犯的客体之一是专利权人的商誉,而不是专利权-专利制度的核心内容,并且在专利领域大量存在的违法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因此,仅规定假冒专利罪不利于维护专利制度的权威性和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
在质押合同中专利权登记的内容有哪些
82人看过
-
登记机关对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426人看过
-
哪些著作权质押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61人看过
-
质押权人变更登记主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
334人看过
-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不予登记和撤销情形
414人看过
-
著作权作品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261人看过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合同。出质人在将自己的一定的财产交给质权人占有后,应向质权人担保。在无法还请债务时,质权人可根据合同处理质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质押保管费... 更多>
-
以质押形式办理质押登记的合同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09须办理登记的质押合同包括下列条款:主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以及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商标权质押登记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0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是指: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须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可在一份申请书中载明需要质押的多个注册号);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副本(需经年检有效)的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和主合同原件或经公证
-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不予结婚登记的法定情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8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如果是外国人、港澳台等人士,在内地结婚的,必须满足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求。 2、非自愿的。欺骗或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婚姻,所以也不能结婚。 3、已有配偶的。中国实施一夫一妻制,法律禁止重婚,所以有配偶的不能再结婚,即使外国一方法律规定与
-
哪些财产权利的质权需办理质押登记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6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并办理质权登记。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
-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不予登记和撤销的情形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9一、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不予登记情形: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二、质权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应当撤销登记: (一)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