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欠条丢失录音是否能作为证据
借贷欠条丢失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没有证据可以找相关的证人来证明借贷事实、事后通过录音获取证据、与对方协商订立还款协议来进行讨债。司法实践中,所以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也具有证明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欠条不还钱怎么处理
欠条不还钱的处理是可以先协商,无法协商的,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胜诉且判决生效后,对方仍然不还钱,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三、别人欠钱欠条怎么打
别人欠钱打欠条要写明下列内容:
1.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
2.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如果约定利息的,利息不得超过当时一年期LPR的四倍。
3.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有私章的也可以加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n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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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如何录音作为证据有效?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4可以作为证据。1在诉讼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往往会涉及到录音资料证明效力的认定。2视听资料是内地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独立的证据种类,包括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等,而录音资料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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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证据的认定是怎样的,录音能否作为证据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10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录音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规定: “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录音作为法庭证据,有以下限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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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为什么录音不能做证据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7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根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不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无疑点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因此,录音作为一种合法有效的证据形式是受法律所承认的。2001年12月21日,最高院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针对私录的视听资料的证据的合法性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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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录音能否作为证据,这种录音能作为证据?辽宁在线咨询 2022-01-24由于证人不想出庭作证,录音能否作为证据,主要看对方当事人意见情况。拓展:证人通过录音作证的,在证据种类上属于证人证言和视听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证人具有该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并经法院准许不出庭的外,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而你所述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有关证人可以不出庭的情形,应该出庭作证。对于应该出庭的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如果对方对该证据不予质证的,则该证人的证言不会被法院采信;如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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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欠条和录音能作为欠条的证据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3-05-04算证据。录音要经过对方同意才可以作为有效证据。录音可以作证据,但是录音里要能听的出来人物(姓名)、时间、地点、事情的经过,比较准确的才可以。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所以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是有用的,但是录音证据并非必然全部都是有效的,录音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了国家的、社会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