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5:22:38 482 人看过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活动的公正性和司法机关的信誉。

(二)、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表现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四)、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是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一、护林员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护林员是不会构成玩忽职守罪的,因为护林员不是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此不会符合该罪名的主体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队、从事公务的人员。

2、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一种过失。

3、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不正确履行或者放弃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客体要件

只有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犯罪。

二、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妇女、儿童的职务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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