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预备的量刑原则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
(二)犯罪中止的量刑原则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一、故意犯罪的形态有哪四种
故意犯罪的形态有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和犯罪既遂四种。
1、犯罪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特征:
(1)主观上为了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特征:
(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未得逞;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4、犯罪既遂
犯罪的完成形态,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一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通常认为《刑法》是以一人犯一个既遂犯罪为标本的。从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来看,《刑法》规定的是既遂形态的犯罪。
二、故意犯罪有哪些形态?
故意犯罪的形态有:1、犯罪预备;2、犯罪未遂;3、犯罪中止。《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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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预备与预备中止中止的含义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1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 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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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的犯罪中止预备阶段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9是的,中止犯罪可以发生在:1。犯罪的准备阶段;2。犯罪的实施阶段;3。犯罪行为尚未完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中止犯罪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预防犯罪结果的,是中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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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和犯罪预备哪个处罚严重山东在线咨询 2024-09-08犯罪中止:犯罪者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或成功阻止了可能产生的后果即构成本罪。其构成要件为行为人必须具备中止犯罪的意图,且在具备继续实施并完成犯罪功能时,主动截断犯罪进程或减弱犯罪效果。若未对社会造成实质损失,应酌情予以豁免刑罚;如已造成损害,则应适度地减轻刑罚。 犯罪预备:此为提前筹划工具与创造条件以达成犯罪目的之行为。对于预备犯罪者,可参照既遂犯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刑罚。预备犯相较于既遂犯,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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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犯罪与犯罪中止的联系是什么?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15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联系是都是属于一种犯罪的行为,犯罪预备,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刑法理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具备以下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