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部门
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办理时间
一至五个工作日是否收费否
三、联系电话
四、办理地址
二环路北一段四号劳动保障大厦三楼四区
五、办理条件
工亡人员的符合规定的供养亲属,工亡人员所在单位按期缴费;已在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工伤档案的1-4级工伤人员(含老工伤人员)的符合规定的供养亲属,工伤人员所在单位按期缴费。
六、办理程序
工亡认定书下达后,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出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结论后,已在单位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已在医保经办机构建立工伤档案的1-4级工伤人员(含老工伤人员)死亡后,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七、所需材料
《成都市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抚恤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亡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属于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涉及第三方责任赔偿),因工死亡职工死亡证明、火化证(民政部门出具的土葬区证明并由当地政府机构派出所签章)、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用人单位出具的供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政府机构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和生存证明、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出具的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老工伤人员需提供《老工伤人员供养亲属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老工伤人员供养亲属定期抚恤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成都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确认表》、初次享受抚恤金的计发相关依据、近一年发放抚恤金的证明材料、符合供养条件的证明材料(单位出具供养人员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材料;供养人员身份证、户口;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生存证明;属子女的应出具学校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供养亲属,需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
在什么地方申领成都市抚恤金
221人看过
-
如何申领成都市抚恤金
376人看过
-
成都市抚恤金申领是否收费
202人看过
-
2024四川成都市创业补贴申领条件及手续是什么
442人看过
-
成都市抚恤金申领怎么咨询
480人看过
-
成都市抚恤金什么时候可以申领
368人看过
-
抚恤金申请手续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0一、开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二、注销户口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
-
四川成都市拆迁赔偿明细2024辽宁在线咨询 2024-08-31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地区情况以及工伤事故发生时间具体确定。 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3〕42号)第十三条规定。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已经按原有关规定处理了的不再重新处理;2004年1月1日以后应享受的工伤待遇按《条例》的规定执行。 2003年12月31日前受到事故伤害或确诊
-
四川成都市社保交费基数规定2024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311、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
-
成都市丧葬费和抚恤金申领办理法律政策有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7(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
-
成都市丧葬费和抚恤金办理程序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7(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民发〔2007〕64号)的规定执行。 (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