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征收对象问题回答:这两税的纳税人都要分情况而定的: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一)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房产税谁来交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那么,房产税的纳税人是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情况:(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六)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在我国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之前,其实暂时买卖房屋这些都还不会涉及到房产税,除非你刚好是在试点城市,否则的话一般都是不用缴纳的。但之后若正式开始征收房产税的话,就要区分不同的情况来缴纳对应的房产税税额了。若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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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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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的房屋缴纳房产税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8农村不属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论是自用的房产,还是出租房产取得租金收人,都不征收房产税。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价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应将其确定为出租行为从租计征,而应按房产余值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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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个人是否缴纳房产税房屋租赁税应该由谁承担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5答:《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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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人是否应缴纳房产税?出租人是否应当缴纳转租人的房产税?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条文及房产税征收的原理,从法理上来看转租人不应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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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用房屋改为出租应该如何缴纳房产税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0《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参考《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120号)规定,纳税人的房屋部分出租、部分自用的,应分别计算缴纳出租部分和自用部分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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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房屋应缴纳房产税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7房屋缴纳房产税根据《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的相关规定: 1.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这里“建成”的概念应理解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结转为“固定资产”科目,或者实际投入使用。 2.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的,自使用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所谓“验收手续”,应当是房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