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知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09:46:35 425 人看过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在很多情况下,劳动者由于对于法律知识并不清楚,而且用人单位想要节省自己的资本,所以都会和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际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工伤认定这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是并不是说完全情况下都不属于工伤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适用范围

由于该办法出台日期为1994年,由原劳动部颁发,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原劳动部职能范围是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由人事部负责。因此,该办法适

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之后,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社会保险职能划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年来,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有扩大的趋势。目前,多数地区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央部属企业和省属企业的参保问题正在酝酿当中。有的地区将三资企业以及参加本地养老保险的城镇、街道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还有的地区,将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机关等也纳入了生育保险社会统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4: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相关问题解读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适用哪些范围?由于该办法出台日期为1994年,由原劳动部颁发,受当时历史条件的限制,原劳动部职能范围是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工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由人事部负责。因此,该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199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之后,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社会保险职能划转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近年来,特别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有扩大的趋势。目前,多数地区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是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央部属企业和省属企业的参保问题正在酝酿当中。有的地区将三资企业以及参加本地养老保险的城镇、街道企业以及私营企业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还有的地区,将自收自支、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机关等也纳入了生育保险社会统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的待遇有那些?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津贴的标准是按照职工所在企业上年
    2023-06-09
    183人看过
  • 新余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发布部门: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余府发[2000]16号分宜县、渝水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新余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年四月二十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工伤风险,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统称职工)。第三条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设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补偿和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第四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本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机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2023-05-03
    69人看过
  • 企业工伤赔偿的相关知识
    法律上企业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
    2023-07-05
    306人看过
  • 工伤保险相关知识简述
    1、工伤保险是什么?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2、工伤保险有什么特点?①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②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③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3、工伤如何认定?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
    2023-05-30
    404人看过
  •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4号各关于发布《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上海市社会保险局: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试行。劳动部一九九四十二月十四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第三条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组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第四条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
    2023-06-09
    325人看过
  • 了解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
    一、办理工伤保险的好处1、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2、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3、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二、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
    2023-05-05
    46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四条相关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9-29
      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按照本办法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 关于企业职工工伤保险的试行办法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5
      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劳动关系终止、解除时或者转换工作单位时,应当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保险的处理工作;在新单位发现患有职业病的,由新单位负责工伤保险的处理工作。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11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4
      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认定工伤应当根据以下资料:(一)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二)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三)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者劳动行政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公布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4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分散风险,促进工伤预防,根据《》,制定本办法。
    •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1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29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安置假肢、仪眼、镶牙和配置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按国内普及型标准报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