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15:51:37 221 人看过

一、内容

破产债权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

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

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

二、种类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债权相关文章
  •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的特征具体有什么内容呢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以下特征: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对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债权人免除债务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点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特征:1、免除是无因行为。2、免除为无偿行为。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6、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7、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含义: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关于免
    2023-07-27
    29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内容具体是怎样的
    债权人代位权的内容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的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一、代位权怎么行使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借款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贷款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吗借款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贷款人可以代位取得。所谓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债权人以外的其他人所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
    2023-03-19
    478人看过
  • 破产抵销权的限制具体包括了哪些内容
    一、可进行破产抵销的债务仅以破产申请受理前发生的为限《破产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不得抵销。即破产企业债权人用以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取得的,破产程序进行中发生的新取得的债务不得进行抵销。因为,允许该种情况的抵销,债务人的债务人可能会以极低的价格受让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既免除了债务人对破产人的负债,又使破产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全额清偿的不公平的后果,违背破产法设立抵销的宗旨。二、破产债权人恶意负债不能抵销《破产法》第40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由于债权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所能受偿的份额一般很低,法律若允许债权人将该负债与其破产债权相抵销,则意味着该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了优先或全额清偿,违反破产法公
    2023-04-15
    428人看过
  • 债务的担保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一、质押担保的债权范围如何质押担保的范围,是指出质人所承担的质押担保责任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法律不予保护。违约金,是指主合同当事人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二、债权担保范围有哪些债权担保的范围如下: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
    2023-06-22
    290人看过
  • 房产税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具体如何征收
    一、房产税改革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一)出台房产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如下:1、纳税人的范围扩大。现行房产税只对国内企业征收,改革后,纳税人将扩大到外资企业和外国企业。2、征税范围扩大。现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为了体现公平税负,平等竞争的原则,改革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将扩大到农村。纳税人为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3、改变了计税依据。现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的价值和房租收入,采用租金为计税依据的,税负明显高于按房屋价值计算的税负,而且我国现行营业税已有对租金征税的规定,再按租金征税有可能造成重复征。因此,改革后的房产税采用了房产的评估价值为计税依据。4、调整了税率。改革后的房产税将采用幅度比例税率,税负与以前大体持平。实行幅度税率可以便于地
    2023-05-04
    423人看过
  • 破产清算费用的具体内容规定是哪些?
    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在法定支出的范畴中,其基本特点是“成本性支出”。(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这一费用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诉讼上的费用。破产费用所包括的案件诉讼费用必须是为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而支付的费用,不包括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个别债权人因其他争议而发生诉讼的费用。(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债务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当然,重整程序中债务人自行管理的除外。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应的费用,这
    2023-03-16
    417人看过
  • 体现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一)债权概述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债编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1、合同合同,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通的根据。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在一般侵权行为中,当事人一方只有因自己的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时,才负赔偿的责任,如果没有过错,就不需负赔偿责任。而在特殊侵权行为中,只要造成了他人的损失,就算你自己不存在过错,你仍要负赔偿责任。3、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既没有法律上的原因,也没有合同上的原因,取得了不当利益,而使他人受到损失的行为。在不当得利的情况下,不当得利人负有返还的义务。因而,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4、
    2023-03-21
    428人看过
  • 属于破产债务内容的是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一、公司倒闭资产清算先还担保人吗公司倒闭资产清算先还担保人。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是得到保障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担保债权在破产清偿中对于一般的债权,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若是公司倒闭,相应的破产清偿程序是先成立清算组,然后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最后分配破产财产时,是优先处分担保物,所得财产优先偿还担保权人,若是不够部分,则是作为普通破产债权进行清偿。因此,担保权人是就担保物享有优先受
    2023-03-12
    124人看过
  • 债务免除的具体内容
    债务免除的效力认定: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2、主债务免除的,保证债务随之消灭;3、债权人向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免除债务,而无消灭全部债务的意思表示的,除该债务人应分担的部分外,其他债务人仍不免除其责任。连带债务免除连带债务中债务免除,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在连带债务中,如果连带债务人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销失,但是其对债权人的债务还存在,这时,如果死亡自然人没有遗产,那么债权人无以对其要求债权,其他债务人仍对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这样。连带债务自然死亡人的责任就免除了,当然如果其留有遗产,那么债权人就可以向自然死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债权。2.其次,如果连带债务人中有法人破产时,债权人可就债权总额加入破产财团进行分配,其他仍存在的债务人对未清偿的债务仍负无限连带责任。破产的债务人就可以不承担连带债务中的连带责任,只是他的债务由其他仍存在的债务人代为清偿。3.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清偿
    2023-07-28
    95人看过
  •  FATF 标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fatf是一个专门研究洗钱危害、预防洗钱以及协调反洗钱国际行动的国际组织,成立于1989年,总部位于巴黎。它是目前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拥有164个成员国和6个观察员国。fatf是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这个组织于1989年在巴黎成立,旨在专门研究洗钱的危害、预防洗钱以及协调反洗钱国际行动。它是目前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国际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领域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之一。 请 问 F A T F 标 准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FATF(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是一个由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国际组织,旨在促进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透明。FATF标准涵盖了许多方面,包括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ATF)以及数据隐私和安全。首先,FATF标准要求金融机构采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以确认客户的身份和来源,并了解其关联关系。同时,金融机构还需要保留客
    2023-09-10
    61人看过
  • 人身权的内容具体包括什么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又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根据人身权产生和存在的依据不同,可以将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类。其中人格权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贞操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亲属权、配偶权、荣誉权等。一、怎样才算是侵犯人身权,侵犯人身权有哪些行为?(一)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1、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惩罚措施。行政处罚法第8条将行政拘留确认为一种处罚形式。2、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责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公民的权利或强制其履行义务的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即可以针对财产,也可以施加于人身;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有:强制治疗和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强制传唤、行政扣留、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
    2023-02-17
    290人看过
  • 破产债权申报以什么为主要内容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
    2023-04-21
    220人看过
  • 债权申报具体有哪些内容
    债权申报具体有哪些内容(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务人
    2023-02-17
    327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形成依据内容是如何的
    破产债权内容破产债权主要包括: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种类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1、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2、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
    2023-06-14
    282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 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 更多>

    #破产债权
    相关咨询
    • 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破产受理诉讼的具体内容如何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要求宣告债务人破产的诉讼行为。破产申请的提出,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起点,是进入破产程序的前提。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那么破产受理的诉讼申请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网站来为您解答。一、破产受理前诉讼的审理:(一)一般:受理破产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 破产清算申请书债务人的具体内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25
      1、债务人破产的,需要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财产清理及分配破产财产。2、破产财产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3、破产财产经分配后没有剩余的,破产程序终结,剩余债权消灭。破产财产分配后尚有剩余的,分配给企业股东。《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
    • 债权人申请破产后具体流程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破产法第7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有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法第8条规定,提出破产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采用法院规定的统一格式。
    • 什么是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的特征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7
      确认破产债权的含义应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破产债权确认包括整个破产债权确认过程,是指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向有权主体(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有权主体对债权进行登记审查,确认债权的有无、性质和数额的法律行为。狭义的破产债权确认只是指有权主体依法确定和认可破产债权的有无、性质和数额的行为。
    • 破产企业的债权调查具体包括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8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审查 债权人应提交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有效证明,证明是否合法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个人的合法身份。代理申报债权的,代理申报人是否提交了有效的授权及身份证明等。 2.债权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查 管理人需审查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足以证明债权的存在。申报的债权额是否与债务人自己的记载一致,如果不一致,需找出不一致的原因,需要债权人补充材料的,应通知其补交。 3.诉讼时效期间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