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未登记的合同效力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21:21:41 115 人看过

一、不动产物权未登记的合同效力认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该项规定将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区分开来,对于导致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即设立、变更、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是否生效,应当严格依照《民法典》规定来进行判断,而不能以不动产是否已经办理物权登记为标准进行判断。不动产物权登记与否不是合同签订的必要条件,亦非能够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二、不动产物权登记程序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22: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物权相关文章
  • 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权属怎么确认
    一、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权属怎么确认1、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不发生效力。我国法律对不动产所有权人的确定非常明确,就是登记在权属证书上的权利人就视为是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无房产证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看是谁没有房屋的房产证来判定。1、开发商没有房屋的房产证。房屋的出售证件不齐全或是房屋的质量等其他方面有问题,开发这样房屋的开发商是不能办理下来房屋的产权的,所以开发商与购房的业主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他没
    2023-06-12
    346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效力的发生不以登记为要件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可见,民法典对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生效主义,法律另有规定的例外情形才实行登记对抗主义,具体如下:一是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已有明确规定,国家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中国地大物博,所有国家自然资源登记比较麻烦,也容易疏漏,也可能不断在变化。若国家自然资源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必然会为他人侵占国家自然资源带来可乘之机。因此,民法典对国家自然资源未采取登记生效主义。二是非依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情形。主要包括三种情形:(1)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自法律文书生效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2)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2023-03-16
    478人看过
  • 未抵押登记不动产担保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担保合同属于尚未生效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抵押担保合同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合同自登记之日期生效。一、网签合同有物权效力吗网签合同不具有物权效力,其合同只是双方当事人就约定事项达成一致后签署的书面合同,不产生物权效力。物权效力一般是在不动产进行登记之后或者动产已经交付了之后产生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债权人能行使抵押权吗债权人能行使抵押权。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财产。动产抵押的,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抵押权;房地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登记时设立抵押权。根据相关法律
    2023-03-22
    225人看过
  • 如何确定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权
    一、如何确定未经登记的不动产权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所以不动产产权产权的确定,要看登记在谁名下,登记在谁名下就是谁的。如果产权有争议的,可以申请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二、不动产怎么登记1、不动产登记程序(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
    2023-06-08
    93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方式
    第一,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物权的认可和彰显依据。登记是国家公权力对私权利的认可行为,是对财产取得和变动的确认。登记簿是登记行为完成的体现。作为社会财富的重要形态,不动产通常承载着人们的财富价值。如果没有记载在国家保管的登记簿上,也就意味着财产没有获得国家的充分认可,也就难以获得法律的保护;第二,不动产登记簿具有权利真实的推定效力。不动产登记簿是不动产权利的外在表征,体现着一定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不动产物权经过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后,即可推定记载的归属和内容与真实的物权归属和内容相一致。在诉讼中,当事人既可以用不动产登记簿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亦可以以此来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在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当首先将不动产登记簿当作真实来对待;第三,不动产登记簿的公示、公信意义。物权是绝对权,其变动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向外界展示,使社会公众了解抽象权利的具体信息。一、意定担保物权是什么意
    2023-02-28
    149人看过
  • 合同未签字房屋抵押未登记这样的合同怎么进行效力认定
    网友咨询:2014年年底,从事模具加工的宣城人方某因急需资金支付材料款,欲向芜湖的生意合作伙伴李某借款50万元。因模具加工市场行情不景气,李某对方某的经营情况不是很看好,迟迟不愿借款。方某遂找到双方共同的朋友刘某和章某帮忙。基于对方某人品及经济能力的信任,刘某自愿以自己的房屋为方某的借款提供抵押、章某自愿为方某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各方经协商拟定借款合同后,方某、刘某、章某先在合同上进行了签字确认,但李某一直没有签字。过了两天李某将借款50万元支付给了方某,因刘某生意较忙,承诺等过一段时间再去办理抵押登记并将产权证原件交付给了李某保管,但后来一直未予办理抵押登记。后期方某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到期后未能依约归还本息。请问:借款合同效力如何?刘某、章某分别应当如何承担责任?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之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
    2023-06-14
    158人看过
  • 什么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有什么效力
    不动产登记效力,是指通过登记这一法律事实对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所施加的实际作用。从法律效果看,不动产登记效力包括公示效力、公信效力、对抗效力以及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一、物权公示原则是什么呢物权必须公示是原因是什么呢物权公示原则是指,依据法律行为所进行的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废止等各种物权变动必须以一种可以公开的、能够表现这种物权变动的方式予以展示,并进而决定物权变动效力的一项原则。物公示的作用是为了让他人清楚地知道谁是利人,以维护权利人、与交易有版关的权人的合法权益。除有相反证据证明的以外,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人是该不动产的权利人,动产的占有人是该动产的权利人。二、房产证无法过户公证有法律效力吗?房产无法过户,即使经过公证,也不能发生物权变更的效力,但是经过公证的合同本身是有效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
    2023-03-23
    16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抵押合同未做登记效力如何认定
    一、民法典中抵押合同未做登记效力如何认定1、民法典规定,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但抵押不动产和特定动产,抵押权自抵押登记后成立。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抵押合同未做登记效力如何认定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
    2023-04-13
    427人看过
  • 未登记的物权
    非登记物权
    在我国,不动产登记是保障不动产权益的重要手段。对于买卖合同和抵押合同一类的合同,一般情况下自双方签订合同时生效。然而,若要实现不动产的所有权和抵押权的相应物权效力,就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 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法》规定,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不能买卖和进行抵押。因此,在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或抵押时,必须要先办理产权登记,才能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之,想要实现不动产的所有权和抵押权的相应物权效力,就必须先办理不动产登记。没有登记的房屋无法进行过户交易或抵押,否则将无法生效。
    2024-01-05
    473人看过
  • 动产物权变动生效用登记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和转让。特别注意,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租赁、代耕等不存在登记问题。至于互换为什么要登记,是因为承包的耕地发生了变化,即客体的变更。至于转让为什么要变更,是因为承包主体发生了变化,即主体的变更。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方式1、现实交付(直接交付)。指事实管领力的移转,即双方在约定的地点,基于合意移转直接占有,使受让人取得直接占有,让与人放弃全部占有地位。直接占有是否终局性移转,须依一般社会观念(交易观念)定之。2、拟制交付(也称观念交付或间接交付)是指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转移给买受人,以替代对实物的交付。拟制交付又分为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和占有改定。3、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经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合同一经成立即视为交付完成,此前买受人虽然占有标的物,但不享有所有权,合同成立时转移的只是所有权;4、指示交付是指在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的情况下,出卖人将要求第三人返还标的
    2023-08-16
    383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有何效力?(新的)
    依照《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生效。房地产登记的效力表现为:房地产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后生效。房地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应当自行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效力。《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房地产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簿前记录申请登记事项,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流程房屋不动产登记流程如下: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2、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3、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民法典》第二百零
    2023-08-07
    39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登记有效?
    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要依法登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地役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吗地役权是不动产物权。物权分为定限物权和他物权。定限物权也称所有权,是完整的物权,权利项下包括占有、使用、受益、处分的权能。一个物上只能设立一个所有权,但可以设立多个他物权。他物权又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又包含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
    2023-07-26
    152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关系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主要作用在于使物权权属关系得以透明,使第三人拥有一种判断物权种类、物权内容以及物权人的途径,保证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不致遭受损害。但在采物权变动公示成立要件主义的情况下,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有可能被夸张。此种夸张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认为一切不动产之物权变动均须以登记为成立要件;二是认为一切不动产物权之设定非经登记不能成立。在我国的某些理论著述及有关现行立法中,登记实际上被认为是不动产物权之得失变动惟一的法定依据。如我国1990年《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凡未按照本办法申请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其房屋产权的取得、移转、变更和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但物权之公示与物权之享有并非同一性质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物权公示并非物权享有的原因。即使在实行物权变动的形式主义的立法,虽然物权变动以公示为成立要件,无公示即无物权变动,无公示即无受让人物权的享有。但是,就所有权
    2023-06-08
    365人看过
  • 动产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如何处理抵押权效力?
    动产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向受让人请求行使抵押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二)抵押人将抵押财产出租给他人并移转占有,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租赁关系不受影响,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承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三)抵押人的其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或者执行抵押财产,人民法院已经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或者采取执行措施,抵押权人主张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四)抵押人破产,抵押权人主张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动产抵押合同自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动产抵
    2023-08-03
    39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的财产作为权利标的物权。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不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 更多>

    #不动产物权
    相关咨询
    • 不动产登记前跟物权局订的物权合同会有效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7
      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是有效的。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未办理登记不动产备案合同合同效力是否存在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3
      1、未办理登记的,不会影响不动产物权合同的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民法典哪一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3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是这样的: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原则。 2、本条则具体明确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登记生效的时间,即“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即是说,不动产物权登记,自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始告完成。
    •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区别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9
      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权力设定方式不同动产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不需要书面的形式,而不动产无权的转让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公示方式不同动产的转让以交付为公示方式而不动产和其他权利的设定则以登记为公示方式。权利派生的种类不同动产可以派生出质权、留置权。而不动产可以派生出地上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管辖不同不动产产生的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对他人的权利限制不同不动产所有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