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一览表
分类内容时间限制
管辖权争议事故管辖权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
机关上级公安部门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各方
事后报警证据提交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
管部门处理的事故证据从提出请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检验鉴定需要对当事人生理、精神、尸体、车速等检验鉴定的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派专业鉴定部门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时间应在20日内完成,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门批准可延长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门批准。
公安交通部门得到检验鉴定结果后应当在2日内将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机构重新检验鉴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门
尸体处理检验鉴定结束后应通知死者家属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无名尸体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
事故责任认定书自勘查检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
事故发生后逃逸的,自查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
不能查获的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10日内作出
对需要检验鉴定的从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作出
事故调解事故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申请公安交通部门进行事故调解的自接到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
公安交通部门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期限为
10日
死亡从办完丧事之日,受伤从治疗终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造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
诉讼
时效
对人身伤害提起诉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
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
一
审
诉
讼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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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证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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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交通事故一般程序适用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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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与一般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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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细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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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怎么处理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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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的程序如下: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抢救伤员并报警处理。如果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4、交管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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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提车流程时间表一览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0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扣留10日。被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2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交通事故检验鉴定期限为2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的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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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程序一览表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10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对是否给予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孩子培养等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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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程序期限总览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2根据《解释》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解释》第九十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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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程序!!!!!!!!!陕西在线咨询 2021-09-24一、受理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或其他人通报后,按管辖范围立案。二、现场办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抢救伤者及财产,调查现场,搜集证据。三、责任认定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规行为和交通事故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四、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负责人作出警告、罚款、吊销、吊销执照或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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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交通事故一般程序适用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0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规定,对违法行为者处200元以上罚款、暂时扣除或吊销汽车驾驶执照的,应适用一般程序。第四十六条,适用一般手续作出处罚决定,两名以上交通警察应当按照以下手续实施:(一)调查违法事实,询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制作记录的当事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字或盖章的,交通警察应当在询问记录中明确记载(二)以书面形式或记录形式通知当事人制作的行政处罚事实、理由和依据,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