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签署和执行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30 13:10:07 425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遗嘱成立的条件以及遗嘱见证人的限制。遗嘱需要满足遗嘱人具备遗嘱能力、遗嘱反映遗嘱人真实意愿、遗嘱不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分配的财产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等条件。而遗嘱见证人的限制则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嘱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3.遗嘱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分配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遗 嘱 有 效 要 件 是 什 么 ?

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1. 只能在危急情况下订立;2. 若危急情况解除而立遗嘱人没有死亡,口头遗嘱即失效;3. 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同时,法律规定了不得做见证人的相关情形,如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的成立需要满足遗嘱能力、真实意愿、不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以及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个人财产等条件。而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遗嘱见证人的选择也有相应的规定,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遗嘱人有遗嘱能力、遗嘱内容合法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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