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做工伤认定一定要出院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6:52:52 401 人看过

不是的。发生工伤事故后,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的,个人在1年内申请。申请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单位签字盖章认可(或带上劳动合同复印件),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复印件、工伤就诊时医院开据的《疾病证明书》、工伤事故报告交社保部门工伤科。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住院期伙食补助标准按照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计算。

一、书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有哪些注意事项?

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

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

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6、职业病名称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填写,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按实际接触时间填写。不是职业病的不填。

7、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清事故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

二、职工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怎么办?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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