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会计法中出纳的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14:02:13 210 人看过

会计法中对出纳的规定是什么

《会计法》中对出纳的职责规定了限制性的条款。即

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规定,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开展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工作岗位,也可以与其他工作岗位相结合。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钱账分管(出纳管钱,会计管账;会计开票,出纳收付款),出纳与会计不能一人兼任。一般出纳的职责是负责库存现金的管理,办理银行存款的具体收支业务,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并根据(由他人)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期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核对相符。除以上不能兼管的工作,出纳也可以从事如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等岗位的工作。

一、会计出纳一人兼任是违法的吗

违法的。会计和出纳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由不同的人担任。我国有着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每一个公司也都有带有自己特色和风格的财务管理体系。但不管是什么样的财务管理制度,都明文规定了“出纳”和“会计”的分工和责任,二者决不能轻易被混淆和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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