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运输工具动植物检疫疫区名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53:17 110 人看过

各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运输工具动植物检疫疫区名单》(动检部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运输工具动植物检疫疫区名单(动检部分)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运输工具动植物检疫疫区名单(动检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六、三十四条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名单。

一、进境运输工具动物检疫疫区名单(以下简称疫区名单),主要依照农业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中近期内发生一类传染病和兰耳病的疫区,并结合我国与世界各国和地区通商通航情况而定。由于疫情是不断变化的,今后本名单将根据疫情变化,作必要的修改补充。

二、由于动物疫情变化频繁,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

三、本文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什么问题,请及时上报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

四、本名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动物疫区国家和地区名单

亚洲

日本泰国老挝韩国香港澳门台湾缅甸印度菲律宾孟加拉国马来西亚新加坡越南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斯里兰卡

尼泊尔不丹文莱以色列柬埔寨阿富汗蒙古吉尔吉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哈萨克科威特巴林也门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约旦黎巴嫩阿曼叙利亚

欧洲

俄罗斯乌克兰意大利土耳其保加利亚德国奥地利比利时法国

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西班牙葡萄牙英国爱尔兰荷兰马尔他瑞士阿尔巴尼亚丹麦挪威波兰匈牙利

非洲各国

美洲

巴拉圭墨西哥阿根廷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西乌拉圭玻利维亚秘鲁美国加拿大巴拿马古巴

大洋洲

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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