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与商标侵权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2 21:41:35 317 人看过

一、不正当竞争与商标侵权的区别是什么

1、不正当竞争是对方在想同行业、相同领域、注册与原商标持有人类似的商标来在相同市场进行销售。商标侵权是模仿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来销售相同产品。两者有些相同近似。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限制,商标事由商标法限制。

2、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3、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4、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的关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到的内容,则一般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来进行规范。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为了克服知识产权立法在权利上的救济缺陷,作为一种补充性的保护机制出现的,其目的在于当知识产权法规不能提供有效保护的情况之下,构筑维护权利的第二道防线,从而提供一种补救性救济措施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标相关文章
  • “统一”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统一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统一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台湾统一企业公司为统一商标注册人。中国统一集团公司在香港登记注册,以加盟、商标许可使用形式授权黄石某食品公司生产鲜橙100饮料产品上冠名统一集团,并流入市场。台湾统一企业公司发现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损后诉至法院。法院依法认定统一为驰名商标,判被告停止侵权,中国统一集团公司赔偿34万元。法庭点评:这是将他人注册商标到域外登记为企业名称,再回到内地来生产、经营,达到傍名牌、搭便车的目的的典型案例。
    2023-06-05
    220人看过
  • 反向假冒是商标侵权还是不正当竞争
    反向假冒是商标侵权行为,反向假冒的法律特征是:(1)在行为主体方面,其主体只有与被反向假冒人生产、制造同类产品的生产者有关,而不包括该类商品的销售者在内。销售者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用自己的销售商标替换他人商标再将商品投入流通市场的行为不属于反向假冒商品行为。(2)在行为人主观方面,反向假冒商标行为人主观动机主要是盗用他人产品声誉为自己创牌牟取不当利润。如外国厂商购进我国厂商生产的价廉物美的商品后换用自己的商标继续销售,以牟取暴利。(3)在行为对象方面,反向假冒行为直接指向他人生产的产品,其实质在于盗用或贬损他人产品的声誉。(4)在行为内容方面,反向假冒表现为在市场上购进他人生产的商品;以自己的商标标识替换他人的商标标识;将该商品继续投入流通。一、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
    2023-02-24
    294人看过
  • 侵犯商标权注定会不正当竞争吗
    商标侵权案既可以适用商标法也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因为侵犯商标权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有所区别。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时,一般是指伪造、冒用商标的情形,更多地适用行政处罚。适用商标法时侵权行为已经比较严重,一般通过诉讼解决,索赔额度也会较大。一、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市场经济是以利益最大化为内在驱动力,通过供求、价格、竞争等市场机制配置社会资源和引导社会经济运行的经济体制模式。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构成要素,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在市场中,鼓励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手段的正当竞争。但是在市场竞争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一些经营者和其他的参与市场参与者违反诚信公平等原则,违反法律规定
    2023-02-09
    297人看过
  • 考虑名誉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
    在商业诋毁案件中,竞争主体散布损害竞争对手商誉的虚假事实,既可构成名誉侵权,也可构成不正当竞争。关键在于,双方是否具有直接或潜在的竞争关系。但是,起诉路径的选择并非无足轻重。考虑到法院体系中传统民事法官与商事(知产)法官在审理案件类型、指导思想方面的不同,同等条件下选择以不正当竞争作为诉由更能维护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犯罪有哪些主要形式?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客现方面存在五种行为表现形式:1、通过发布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散发公开信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散布捏造的虚伪事实,恶意贬低、诋毁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2、组织人员以客户或消费者的名义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或新闻单位等虚假投诉,诋毁和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这种方式的投诉理由一般为:产品质量低劣,服务质量差,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消费者权益。3、在业务洽谈等公开场合故意向竞争对手的客户或消费者散
    2023-06-23
    459人看过
  •  竞争行为:正当与不正当的区分
    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是两种不同的竞争形式。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具有经济实力优势的主体发起,竞争结果可能导致相关领域缺乏竞争或竞争程度较低,竞争手段可以在表面上以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进行。而正当竞争则相反,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利益。不正当竞争和正当竞争之间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竞争参与方:不正当竞争主要是由具有经济实力优势的主体发起,而正当竞争则不一定需要这样的参与者。2.竞争结果:不正当竞争可能导致相关领域缺乏竞争,或者竞争程度较低;而正当竞争则相反,能够提高竞争对手的竞争力。3.竞争手段:在表面上,不正当竞争可以以平等、自愿的交易形式进行;而正当竞争则利用不正当手段打击竞争对手,以获取利益。竞争参与方竞争参与方是指在某个市场领域中,与主角竞争的各种力量。这些竞争参与方可以是其他企业、供应商、经销商、零售商等。在竞争中,每个参与方都试图获得优势并占领市场的一部分。竞争参
    2023-10-15
    418人看过
  • 区分正当竞争和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与公平竞争的区别在于手段是合法的,还是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正当竞争是指以善意、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为基础的良性竞争,参与警长的各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是一种符合诚信原则和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的竞争。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以违法或者违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与其他经营者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征反不正当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具有利益权衡属性。19世纪以来的竞争法史表明,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保护,但竞争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又需要规限。竞争的这种利弊交织的矛盾性,决定了必须通过利益衡量对其是否功能受限或过犹不及进行判断,既包括市场竞争利害关系各方的利益衡量,也包括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衡量。2、行为规制模式需要充分说理,不能机械地适用法条。就权益保护模式而言,其法律适用相对简单,只需将事实对照法条进行分析;而反不
    2023-07-01
    491人看过
  • ***公司与***公司等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本案是一起法国公司享有较高知名度的梦特娇商标受到侵害而引发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本案的处理对采用类似侵权手段的企业敲响了警钟,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本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均较好,被最高法院评为2004年全国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录用。原告法国梦特娇自1986年6月起先后向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了4个商标:花图形、繁体字梦特娇、MONTAGUT与花图形组合两个。被告上海梅蒸、常熟豪特霸在服装上使用梦特娇·梅蒸或梅蒸拼音字母与花瓣图形标志的行为,以及上海梅蒸在专卖店的货架上、价格标签上使用梦特娇标志,在专卖店的店门以及店内使用梅蒸拼音字母与花瓣图形标志的行为,侵犯了原告梦特娇、花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上海梅蒸在专卖店店门、广告牌、服装以及包装袋上直接使用被告香港梦特娇的中英文企业名称,误导消费者,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被告上海梅蒸、常熟豪特霸所使用的包装
    2023-06-07
    429人看过
  • 商标侵权和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怎么诉讼?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商标民事纠纷案件。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立案:法院经立案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当事人规定期限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3、受理后法院规定期限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规定期限内进行答辩。4、证据交换。5、开庭审理。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不服裁定的,自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自送达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
    2023-06-21
    215人看过
  • 搭售商品商标侵权属于不正当竞争吗?
    1、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不会构成不正当竞争,明知产品是侵犯商标权的,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反不正当
    2023-06-22
    115人看过
  • 梁创银与刘庆莲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时间:2006-04-04当事人:刘庆莲、梁创银法官:文号:(2005)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77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粤高法民三终字第37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梁创银,男,汉族,1974年3月13日出生,个体工商户,系广州市越秀区奇隆装饰材料经营部业主。经营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侨光路15号泰康装饰材料市场D前12铺。身份证地址: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东北通明巷36号之三。委托代理人:曹志军,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许洋,广东恒生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刘庆莲,女,汉族,1973年12月22日出生,原中山市东升镇韵明五金塑料制品厂业主。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银菊花园71幢501号。委托代理人:谢志华,广东广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吴崇岳,广东广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梁创银因与被上诉人刘庆莲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
    2023-06-07
    253人看过
  • 商标侵权和反不正当竞争起诉状范本
    一、商标侵权和反不正当竞争起诉状范本原告:XXXX有限公司,住所:XX工业园,法定代表人:XX。被告:XXX(上海黄浦区XX文化用品商行,个体工商户),注册住址:上海市黄浦区人民路XXX铺位,实际经营地址:上海市黄浦区XXX号。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享有的第XX号注册商标XX商标专用权的侵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二、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原告企业名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三、依法判定被告在《新民晚报》除中缝以外的版面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四、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司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五、依法被告判令被告于赔偿原告合理费用人民币暂计6万元;六、依法判令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04年1月9日,原告成立,企业名称为XXXX有限公司。2007年10月7日,原告注册取得了第XX号注册商标XX,并一直使用于其生产的各种单据印刷产品至今,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被告
    2023-06-05
    217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有何区别
    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的区别是:主体不同;后果不同;手段不同。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以及其他有关市场参与者采取违反公平、诚实信用等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去争取交易机会或者破坏他人的竞争优势,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垄断是指一个行业里有且只有一家公司交易产品或服务。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概述垄断行为是指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具体包括经营者之间排除或限制竞争的协议、决议或协同一致的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以及经营者之间排除或限制竞争的集中行为。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反垄断法关注的是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行为,其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欺骗、胁迫、利诱以及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惯例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一般是指商业活动中与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商
    2023-08-13
    481人看过
  • 专利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竞合时怎么处理
    检察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专利行政机关将两个专利互相比对,得出不相近似的结论;该案生效判决将两个专利作隔离比对,得出近似的结论。尽管两个外观设计专利均属合法取得,但并不必然意味着其中一个专利产品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这是因为专利审查与反不正当竞争属于两个不同领域,在判断专利是否近似上适用不同的判断方法和标准。因此,尽管行政判决维持了不构成近似的复审决定,但不影响法院在后续民事诉讼中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独立审查,作出构成近似的判断。第二种意见认为,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构成近似,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未对判断方法和标准作出明确规定,并不存在原判所谓的对比比对法和隔离比对法及其标准的差异。原判既认可之前作出的不构成近似的行政判决,又在随后的诉讼中认定构成近似和不正当竞争,不符合法制统一的原则和要求。专利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均有鼓励创新、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立
    2023-06-13
    412人看过
  • 销售商标侵权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吗
    1、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不会构成不正当竞争,明知产品是侵犯商标权的,销售商标侵权的产品,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要承担侵权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十八条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
    2023-03-31
    246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标
    词条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商标
    相关咨询
    • 商家的商标不正当竞争是商标侵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21
      商标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商标侵权,根据规定,擅自使用别人已经有一定影响力的标识属于不正当竞争,而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就包括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关于商家的商标不正当竞争是否是商标侵权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如何区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
      不正当竞争是对方在想同行业、相同领域、注册与原商标持有人类似的商标来在相同市场进行销售。商标侵权是模仿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来销售相同产品。两者有些相同近似。不正当竞争是反不正当竞争法限制,商标事由商标法限制。
    • 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的竞合要怎么处理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05
      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点在于,前者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门法,后者用于制止除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外的、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补充保护的功能。因此,当注册商标权利人主张被控侵权人实施了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权的行为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时,即使被控侵权人抗辩其系对企业字号的使用,人民法院也应当首先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审查被控侵权人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实施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 商标和不正当竞争的竞合区别在哪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3
      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区别点在于,前者是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专门法,后者用于制止除知识产权专门法规定的侵权行为外的、其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发挥补充保护的功能。因此,当注册商标权利人主张被控侵权人实施了侵犯注册商标权专用权的行为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时,即使被控侵权人抗辩其系对企业字号的使用,人民法院也应当首先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审查被控侵权人在经营活动中是否实施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 不正当竞争和侵权有何区别,区别在哪?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8
      对于不正当竞争和侵权有何区别这个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回答: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