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就餐藏隐患依法获赔300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7:43:14 404 人看过

正值圣诞节前夜,海林市的消费者杜某携同朋友到位于休闲广场楼下的咱屯小肥猪饭店就餐,吃完饭后大家陆续向门口走去,其他人都安全的走到了门外,杜某也走到了门口玻璃门突然反弹回来,只听见哗啦一声响消费者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件名牌上衣莫名其妙的被玻璃的碎片刮坏多处大口子,本来高高兴兴的一件事却变成了倒霉事,消费者感到非常气愤要求赔偿损失,经过多次协商消费者都未得到人一个明确的答复,于是来到消协投诉

情况调查:接到投诉后,我们消协的工作人员展开了细密的调查。经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况属实。在调查中我们发现,饭店的门玻璃只有3毫米厚,而且在门的上方按装了一个门躬子,这样门经过来回的开关,门玻璃又达不到厚度,很容易破碎。消费者就是由于玻璃门突然破碎造成的伤害。

外理结果:依据《消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双方达成协议:由经营者包赔消费损失费300元。

案例点评:通过这起案例,我们看到由于饭店的设施存在隐患,造成了消费者的损失。因此,消协的有关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自己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消除暗藏的危机和隐患,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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