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进入争议协调裁决程序。需要指出的是,除“补偿标准”外,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不得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其他内容提出异议。但即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提出补偿安置纠纷,也不会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同。不同的是,没有“例外”来停止执行。(一)赔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协调。”“协调”即“协商调解”,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协调的具体步骤没有特别规定,具体步骤由负责协调的政府确定。”“协调”程序简单灵活。如果能够解决纠纷,与诉讼相比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二)裁定赔偿标准争议不能协调的,由批准征地的政府裁定。根据《土地管理法》,这里的“批准征地的政府”是指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如何执行裁决程序没有明确规定。
-
征地安置费补偿标准,征地安置费补偿计算方式
279人看过
-
解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方法
113人看过
-
什么叫征地安置补偿标准,征地拆迁安置
52人看过
-
征地安置补偿由人均耕地确定
359人看过
-
安置房征地补偿标准
51人看过
-
解决征地补偿安置纠纷有新途径
339人看过
征地补偿安置是政府应当依法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具体的补偿范围包括: 1、被征收的土地及青苗费; 2、搬迁费用和安置补助费; 3、... 更多>
-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1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原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征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用农业用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域的综合地价确定。区域综合地价应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位置、土地供需关系、人口、经济社会
-
安置房安置费的征地补偿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07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征地安置原则和征地补偿安置原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02-23先安置后拆迁,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强制拆迁行为,国土资源部称这是该部首次明确对农民房屋拆迁安置原则。该部在7月13日公开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表示,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 国土资源部称,农民住房拆迁补偿安置涉及土地、规划、建设、户籍、民政管理等多方面,同时也关系到社会治安、环境整治以及民俗民风等社会问题。为此,《通知》明确房屋拆迁原则———严格执行相关
-
对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能否申请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处理办法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4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凡是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均可申请协调和裁决。一般先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再向批准征地的机关申请裁决。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决定不服,仍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的职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
-
征地安置房安置补偿由谁征收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7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是国家对农民失去土地后的一种社会保障的提供,是向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的一种补助性费用,安置补助费,不许任何单位以任何理由挪用,安置费的支付分2种情况,如果是集体组织安置,安置费给集体,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则应支付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