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会中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9 10:43:00 275 人看过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

(二)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且有权拒绝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申请人拒绝缴纳鉴定费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

一、医疗事故鉴定一般要多久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是45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二、医疗事故鉴定有哪些类型

医疗事故鉴定原则上只有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事故鉴定相关文章
  • 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相关知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过程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三)双方当事人退场;(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
    2023-08-12
    2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会终止?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包括三种:伤残鉴定程序或鉴定事实不合法、鉴定材料虚假或获取方式违法、鉴定材料不完整或不充分导致无法完成鉴定且委托人无法提供或拒绝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终止情形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伤残鉴定程序或鉴定事实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2.鉴定材料虚假或者获取方式违法;3.鉴定材料不完整或不充分导致无法完成鉴定,委托人又无法提供或拒绝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 伤残鉴定终止的原因分析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治疗期间,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而,如果用人单位在治疗期间内自行向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支付医疗费用,那么在
    2023-08-29
    26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认定已构成医疗事故罪
    一、医疗事故罪的主体要件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医疗技能,取得行医资格,直接从事医疗护理工作的人员,包括医院医务人员及经批准的个体行医者。医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医务人员的资质是经国家审核批准的,因此既无医疗技能又未取得行医许可证的非法行医者,这些人不属于医疗事故罪的主体。二、医疗事故罪的客体要件医疗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疾病侵害的病人,倘若救治措施不能客观上起到控制病情发展的作用,则必然由于病情发展而引起人体健康的更大损害,直至导致伤残、功能障碍和死亡结果。三、医疗事故罪的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医疗事故罪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由于医疗活动本身具有特殊性和危险性,无法百分百控制病人的身体机
    2023-02-07
    473人看过
  • 法院什么情况下会中止民事判决?
    一、法院什么情况下会中止民事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二、民事案件中止的司法解释规定内容是什么?民事案件中止诉讼的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
    2024-01-14
    102人看过
  • 法医鉴定什么情况下需要会诊
    一、法医鉴定什么情况下需要会诊法医鉴定在涉及复杂、疑难或争议较大的案件时,常常需要会诊。会诊的情境包括但不限于:1.当单一法医对死因、伤情或病理变化存在疑问,难以独立作出准确判断时;2.案件涉及多个学科领域,需要多专业法医共同协作分析时;3.当事人或相关机构对初步鉴定结果存在异议,要求重新鉴定或复核时。会诊的目的在于集思广益,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案件的审理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二、医疗过错鉴定是什么医疗过错鉴定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职权或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及专家,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的过程。1.这一过程涉及赔偿医学、临床医学、药理学等多学科领域,其鉴定结论对于法官公正裁判案件具有关键性作用。2.医疗过错鉴定的实施,旨在客观、科学地揭示医疗行为中的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联,为当事人提供法
    2024-08-14
    117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程序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有权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能被中止鉴定的情形包括:(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相关资料、封存的实物、药品、证人证言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证据基础,没有这些材料鉴定专家是根本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医学会只能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等待当事人补齐相关的材料。从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就可以看出,如果是患者及其家属一方提出的,与医疗纠纷相关的关键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拒绝做尸体解剖,死亡原因不明的。都属于这些内容的范围。(二)、如果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且有权拒绝医疗事故鉴定。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如果鉴定所依据的病历、资料、物品都是虚假的,是
    2023-06-17
    228人看过
  • 医疗纠纷鉴定有几种情况可能被中止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可能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停下来。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相关病历资料、封存的实物、药品、证人证言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证据基础,没有这些材料鉴定专家是根本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如果出现这的情况医学会只能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二)如果医患双方提供的材料不真实的;医学会将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且有权拒绝医疗事故鉴定。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如果鉴定所依据的病历、资料、物品都是虚假的,是根本无法进行事故鉴定的。如果是在接受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过程中发现材料不真实的,可以做出不受理的决定;如果是在医疗事故鉴定过程中发现材料不真实的,则可以做出中止事故鉴定程序的决定。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鉴定组会要求“材料提供者”(可能是患者,也可能是医疗机构)再次补充鉴定材料;材料补充后可以做鉴定的,恢复鉴定程序。如果在要求的时间内不能够补充材料、再
    2023-06-13
    142人看过
  • 在医疗过错诉讼中什么情况下需要作鉴定,应当鉴定什么
    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就本案而言,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果需要鉴定,应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该类案件争议的焦点往往是“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这也是认定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责任的难点问题。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了,案件的实体处理也就基本上有了定论。医疗过错鉴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当事人的请求,委托专门机构且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为法官公正裁判案件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涉及法医学、赔偿医学、临床医学、药理学等多种学科,属法医学司法鉴定。在医患纠纷中,“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认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仅凭法官的知识和社会经验去对当事人提
    2023-04-03
    142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医疗事故不被认定
    一、哪些情况下医疗事故不被认定以下情况下医疗事故不被认定: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二、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鉴定材料医疗事故的鉴定材料如下: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
    2023-07-24
    11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医疗损害鉴定?
    (一)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二)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三)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的义务;(四)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五)患者损伤残疾程度;(六)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七)其他专门性问题。鉴定要求包括鉴定人的资质、鉴定人的组成、鉴定程序、鉴定意见、鉴定期限等。医疗损害鉴定所需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
    2023-07-08
    32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以下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四级医疗事故: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4.拔除健康恒牙;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7.一拇指末节1/2缺损;8.其他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二、医疗事故鉴定四级如何赔偿的医疗事故鉴定四级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
    2023-06-01
    234人看过
  • 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
    一、医疗事故什么情况下要承担刑事责任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23~25条规定,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由司法机关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2)医务人员由于极端不负责任,致使病员死亡,情节恶劣已构成犯罪的。(3)借口医疗单位发生医疗事故寻衅滋事,扰乱医疗工作正常秩序,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是否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本条之规定,医疗责任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医务人员,这里的医务人员是指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人员及护理人员;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客观方面是医护人员有
    2023-06-05
    37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情况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一、医疗事故的情况鉴定陈述书怎么写?(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1、条理清楚;2、既要重点突出、又要全面陈述,不要过多的纠缠于对损害结果没有实质影响的细枝末节,而是针对对损害结果具有实质影响的医疗过错着重阐述,同时对其他的医疗过错在指出之后简单评述;3、涉及到医疗过错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切忌仅仅扣大帽子而没有具体内容。4、要做到医学用语准确到位,否则容易给人留下完全不懂医学、尽说外行话的印象;5、说理要明白,应当联系相关证据(重点是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进行阐述,不要脱离了证据自说自的,没有任何证据支持;6、要结合医学资料以及法律和政策规定进行阐述,指出认定医疗行为存在过错的依据;(二)撰写陈述书的格式:陈述书的通常格式是:首先,对患者接受医方的医疗过程进行陈述;其次,阐述医方的哪些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此时应当按照由重到轻的顺序阐述,重点突出、全面具体。如果把握不准,担心遗漏,应当表示由于自己的
    2023-04-23
    25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什么样的状况不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中国的法律规定,除了因患者的原因延误诊疗而产生不良后果外,还有5种状况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首先,医生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来拯救危险患者的生命,造成不良后果。二、医疗活动中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患者发生无法预料或无法预防的不良后果。四,医生为患者处理病情时由于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五、地震等不可抗力引起患者不良后果。妇产科发生哪些不良后果应认定为医疗事故妇产科发生下列不良后果应认定为医疗事故,凡出现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达到一定的损害程度的,应认定为医疗事故:1、推诿拒受危重患者,孕产妇,导致休克、难产、出血、胎儿宫内窒息、产房外分娩等,造成不良后果的。3、违犯操作规程,非紧急情况在手术室或产房以外进行手术接生,发生不良后果的。4、对产妇不按规定严密产后观察,过早把产妇移送病房引起软产道严重损伤、产后
    2023-08-18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事故鉴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并作出鉴定结论的活动。 鉴定结论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 更多>

    #医疗事故鉴定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事故监理等什么情况下给予中止鉴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26
      以下情况之一,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资料(2)提供的资料不真实(3)拒绝支付鉴定费(4)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况。
    •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6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后,若要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首先必须去封存病历。封存病历必须医患双方在场,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后由医疗机构保管。封存前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客观病历。 2、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患者死亡,医患双
    • 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27
      医学会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的情况有: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时间在什么情况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0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五十六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为患者提供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 什么样的情况下患者可能会被中止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程序的进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可能被中止鉴定的情形包括: (一)、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医学会将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止。 因为,在医疗事故鉴定中,相关病历资料、封存的实物、药品、证人证言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证据基础,没有这些材料鉴定专家是根本无法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就是这个道理。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况,医学会只能中止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等待当事人补齐相关的材料。 从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