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17:07 208 人看过

四川大学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1、协助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领导指导校内各级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2、制定学校有关人事争议调解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做好人事争议调解申请登记、印发调解文件、通知等工作。

4、按人事争议调解规定程序做好争议当事人和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工作,并做好调解前的核实调查工作。

5、制定调解事项的时间安排,做好各项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6、组织调解,做好调解记录,填写好调解书。

7、检查督促争议双方履行调解协议,调解结束按事结案并整理案卷。

8、对教职工进行人事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争议预防工作。

9、做好调解资料的整理归档及管理。

10、按年度做好调解工作总结,统计上报工作。

11、做好调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完成学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人事争议相关文章
  • 棉纺社区治安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机构职责
    一、认真学习社区治安工作法规和条例,向居民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二、及时掌握辖区的治安情况,向居民进行防盗、防火教育。三、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进行邻里互助、值班巡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四、教育居民遵纪守法,揭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发现犯罪分子和治安案件时,要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工作。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少年和劳教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六、加强社区流动人口和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情况,配合做好暂住人口教育工作。七、依法调解辖区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八、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群众对社区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九、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23-06-06
    491人看过
  •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在劳动鉴定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1、承办劳动鉴定的日常工作;2、根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授权,对劳动鉴定专家和劳动鉴定医院进行管理和考核:3、管理劳动鉴定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4、负责劳动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5、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6、办理劳动鉴定委员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见:关于印发《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的通知(豫劳社[2001]5号)发布日期:2001年2月9日执行日期:2001年2月9日
    2023-06-10
    119人看过
  • 如果劳动争议调解不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怎么办
    如果劳动争议调解不成,该怎么办我。劳动争议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调解是指企业与职工之间因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关系等纠纷,由第三方(如专业人才组织、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调解协商,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实现法律协商、和解等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调解委员会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逾期不调解的,视为调解不成。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调解委员会对受理的劳动争议调解不成,一方或双方达成协议后撤回的,当事人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含企业调解委员会在规定期限内的调解时间)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有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况是双方经调解委员会调解后未达成调解协议,第二种情况虽经调解达成协议,但第三种情况双方反悔,调解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结案第二,如何调解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调解过程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双方
    2023-05-07
    174人看过
  • 调解委员会达成协议,解决争端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有效。人民调解是调处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根据相关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经过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即与生效裁判一样具有了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调解双方签了调解协议在法院签了调解协议书,在其送达之前可以反悔,但是一旦签收了,调解书就具有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都受它的约束,不可以再反悔。但是如果调解书是被强迫签署的或者调解书内容违反法律的,当事人可以证明并请求撤销调解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2023-07-10
    303人看过
  • 北京农学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委教育工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意见》精神、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为依据,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提高对做好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处理协调好劳动关系,化解矛盾,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促进学校教职工队伍的稳定,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学校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二、调解委员会的设置1、调解委员会主要职责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参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北京市人事仲裁办法》制定学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规则;调解本学校教职工与学校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依照调解委员会工作程序依法进行调解。调解委员会在学校
    2023-04-01
    411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一、概况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属于本公司内部机构,组成人员由公司领导、公司工会组织代表、职工代表出任。二、制度内容1、出任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或者由公司行政会议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意。2、我公司女职工较多,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成员中应有一名以上的女职工代表出任。3、劳动争议调解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4、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接受上级工会组织的调解工作指导,接受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指导。5、劳动争议调解应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应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得延误当事人向上一级组织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间。6、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是:接受某一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调解申请。向当事人发出书面受理通
    2023-04-02
    238人看过
  • 法工委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大新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12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30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禁毒法草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等法律的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就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中国青年报记者问:这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经通过了,而且劳动合同也从明年1月1日马上开始实施了,这两部法律有什么关系?究竟给劳动者的权益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保护?第二个问题,当前有一些企业裁员,滥用劳务派遣这种事常有发生,以此来规避劳动合同法。那么这两部法律实施后,有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案件是否会大幅增加?怎么解决?李援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继6月份通过劳动合同法,8月份通过就业促进法,本届常委会今年通过的第三部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这部法律加上前面通过的两部法律,对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进行了完
    2023-06-10
    489人看过
  • 徐汇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两月调解百余争议
    徐汇区交通事故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两个多月,已成功调处了164起交通事故争议,调解成功率高达100%,被形象地誉为绿色节能方案。曹女士被庄先生驾车撞伤,经法医鉴定为十级伤残。交通责任事故认定由被告承担全责。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曹女士又因麻醉药过量导致昏迷及严重病理症状,曹女士认为自己的身体和精神上受到了极大伤害,她向庄先生提出了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数项赔偿共10万元的要求。6月12日,双方来到徐汇区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进行了第一次调解。对曹女士提出的赔偿请求,庄先生一开始坚持要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赔偿,对曹女士住院期间使用的进口材料不予承认,至于麻醉的事故庄先生认为属医疗事故,不关他的事,双方情绪激动,各抒己见,谁也不肯让步。调解员先稳定双方情绪,在确认原被告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及伤残鉴定上没有异议后,从法
    2023-06-08
    143人看过
  • 安徽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调整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部门:安徽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文号:皖仲裁[2003]1号各市、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报经省政府同意,对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主任:任海深省委常委、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副主任:张良庆省政府副秘书长张耀文省人事厅厅长成员:陈贤忠省教育厅厅长唐承沛省科技厅厅长张勇省人事厅副厅长陈晓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程利民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安徽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2023-04-22
    464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调解
    哪些劳动争议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依法对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进行调解:(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等事项发生的争议,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3)退市、辞退、辞职、辞职引起的争议;(4)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引起的争议;(5)劳动报酬引起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相关知识:仲裁委员会在处理纠纷案件时,应坚持调解优先,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纠纷,并给予必要的法律解释和风险警示。对于未经调解的纠纷,当事人直接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发出调解书,并指导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当事人事先同意调解的,延期受理;当事人事先不同意调解的,依法受理。开庭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仲裁庭可以委托调解组织或者其他有调解能力的组织或者个人进行调解。自当事人同意之日起10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开庭审理。仲裁庭审理争
    2023-05-31
    151人看过
  • 人社部发文:大中企业要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了《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要求大中型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该规定将于2012年1月1日施行。《规定》对劳动关系双方协商的原则、方式、参加人、时限及和解协议效力等作出详细要求。《规定》明确,大中型企业应当依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分公司、分店、分厂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分支机构设立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在车间、工段、班组设立调解小组。建立小额简单案件由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处理,疑难复杂案件由总公司(总厂、总部)调解委员会处理的分类处理、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小微型企业既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以由劳动者和企业共同推举人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委员会除了具有调解劳动争议,聘任、解聘和管理调解员的基本职责外,还具有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协调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等方面出现的问题
    2023-04-22
    157人看过
  • 最新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全文)
    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七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八日广东省劳动局、广东省总工会颁发)第一条为及时、妥善调解企业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保护企业行政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秩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和省人民政府颁布的《广东省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相对独立地依法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建立工会委员会的企业,以及已设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的乡、镇,都应当设立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小组。第三条企业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或乡、镇工会工作委员会。职工较多的企业,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从企业内部调整解决。第四条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一)调解本企业行政和职工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
    2023-06-10
    187人看过
  • 蜀山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申诉书需向仲裁委提交正本一份,并应按被诉人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申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4)仲裁机构有统一的封面提供,申诉人可直接填写。2、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时,还应附交下列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件、身份证件或退工证明等材料;单位当事人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副本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材料;3、当事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1)当事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被申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4、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对申诉材料不齐备或有关情况不明确的仲裁申请书,应指导当事人予以补充。5、当事人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
    2023-07-07
    453人看过
  • 如何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时候,要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劳动法》第80条、《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7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8条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代表由厂长(经理)指定;工会代表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各方推举或指定的代表只能代表一方参加调解委员会。《条例》和《规则》还规定,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并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协商确定。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人数和工作
    2023-08-16
    46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更多>

    #人事争议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02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专业调解委员会或专门调解委员会,一般出所在地的司法局、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及专业调解人员组成,对所辖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的社会矛盾纠纷进行调角或化解。 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我国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市以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农村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
    • xx争议调解委员会如何调解xx争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接受调解申请,决定受理后即进入调解阶段,劳动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对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其内容是,调解委员会按下列程序进行调解: (1)及时指派调解委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 (2)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参加调解会议协助调解,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
    • 哪些部门负责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2
      由全国总工会和劳动部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共同起草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中明确规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企业所在地方工会(或行业工会)和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根据几年来的实践,多数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是分工由地方工会负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因此,《条例》颁发后,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主要还是由地方工会承担。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企业劳动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程序一般是怎样的,调解工作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2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程序一般是: (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并自愿选择调解的,应及时申请。 (2)调查核实。调解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调查应作笔录,并由调查人签名或盖章。调查工作一般包括:①、查清案件的基本事实:双方发生争议的原因、经过、焦点及有关的人和情况。②、掌握与争议问题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
    • 四川省人大议程审查委员会委员如何确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3
      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选举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预备会议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每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表决本届省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人员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组成人员由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