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保险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7:52:12 397 人看过

法定免责,是指保险法规定的对保险人责任的免责,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因投保人违反告知业务而解除保险合同的免责事由。《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给付保险金或者退还保险费的责任。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给付保险金,但可以退还保险费。保险欺诈保险合同因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欺诈行为而解除。《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而未发生保险事故的,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另有规定的除外(见下文)。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材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部分错误报道。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所列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费用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赔偿。(三)故意行为投保人或者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满两年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返还其他有权受益的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杀害未遂的,丧失受益权。(4)《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按照合同约定自杀的,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的约定返还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两年自杀,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5)刑法:

保险法第66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故意犯罪,造成自身残疾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支付保险费满两年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单的约定退还保险金。第二,免除保险责任有哪些限制?对保险人免责范围的限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条款的监管。通过加强保险条款的监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理界定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防止保险人免责范围的过度扩大,更好地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2)保险人规定免责条款的义务。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如果保险人不明确免责条款,免责条款将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保险人的免责范围将受到一定的限制。(3)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合同的解释是对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和解释。保险合同的解释应遵循合同解释的一般方法,如字面解释、目的解释、整体解释等。保险合同为格式合同,保险条款由保险人提前打印。保险人在制定保险条款时,必然会更多地考虑自身利益。为了避免保险人拟定的保险条款的模糊性,损害被保险人的利益,当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含义不明确,不能用一般的合同解释方法来解释时,应当不以保险人为受益人,而以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为受益人进行解释受益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3: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责任相关文章
  • 连带责任担保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解除
    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是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因此连带责任担保的解除应当在保证期间结束或合同约定的保证事项结束时终止。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合同。一、民法典约定连带担保的保证责任如何约定民法典规定,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责任的范围由保证人和债权人协商确定,并且在保证合同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
    2023-03-15
    296人看过
  • 如何理赔?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
    1、保险公司简化理赔程序和流程,缩短理赔周期,完善救助费用预付机制。车主在购买交通强制保险时,应记录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发生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首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10交警,并致电保险公司报案,配合保险公司勘查现场,要求保险公司赔付或视情况垫付救助费。保险公司将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和其他有关事项。保险公司受理索赔后,有责任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受害人的损失。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一日内,将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材料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自收到证明材料之日起五日内,检查保险责任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将结果告知被保险人。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负有保险责任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10日内缴纳保险费。二是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交通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
    2023-05-31
    390人看过
  •  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经济赔偿?
    这段文字讲述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义务以及向致害人追偿的权利,但不负有保险赔偿责任的情况。具体包括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人醉酒、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情况。同时,保险公司还需承担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有垫付抢救费的义务,并且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2、驾驶人醉酒的;3、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4、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三)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四)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五)因交通事故产生的
    2023-08-26
    275人看过
  • 担保人何种情形下可以免除责任
    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2、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4、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是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对于这两种情形保证人不需承担保证责任。一、连带责任保证时效期间如何起算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
    2023-03-05
    270人看过
  • 临沂汽车不计免赔险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情况
    不计免赔险的全称为“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是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一般来说,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加给保险公司。一、不计免赔险保险责任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附加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作为整体存在,投保人不可选择分别投保。二、责任免除情况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二)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
    2023-05-29
    130人看过
  • 债务担保人有哪些责任,什么情况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
    (一)担保人承担何种责任要视担保条款而定。担保责任分别有连带责任和一般保证责任(先向被担保人求偿,不足部分由保证人补足,如需起诉,其需先向被担保人起诉。(二)被担保人逃跑并不影响起诉,法院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亦可据此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包括:(1)因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主债务消灭而免除;(2)因贷款人免除借款人还款义务而免除;(3)因贷款人放弃担保权利而免除;(4)因超过担保期限而免除;(5)因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而免除。一、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是什么?1、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保证人的免除保证责任的范围仅限于未经其同意而实际转让的债务。对于未转让的部分债务,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2、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
    2023-05-07
    146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产品质量责任保险不承担保险责任
    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产品:(1)被保险人非法生产的产品;(2)消费者认可和接受的有质量问题的产品;(2)交货时未经检验的产品,或者经检验不合格仍准予出厂,生产日期不能确定的产品;(3)超过安全使用期、有效期或者保质期销售的产品;(4)被保险人停业、关闭或者破产后销售的产品。(2)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对下列情况负责:1。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规定的追溯期或保险期内生产并在本保险单规定的保险区域内销售的本保险单规定的产品(以下简称“保险产品”),由于下列原因之一,在保险期内:情形(以下简称“产品质量问题”)保险产品的消费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1)不具备产品应有的使用性能,未事先说明的;(2)不符合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3)不符合产品说明书、实物样品等标明的质量状况。
    2023-05-31
    50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交强险免责?
    下列情况下交强险免责: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2024-05-03
    351人看过
  • 医疗意外情况下是否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若遇下列医疗意外状况,院方可以豁免责任:(一)病患或其直系亲属未依照诊疗规范要求与医疗机构合作执行治疗程序;但如医疗机构自身存在过错时,仍应负责落实相应赔偿责任。(二)医护人员在救援濒临死亡的病患等紧急情况下已竭尽全力履行合理诊疗义务。(三)由于当时所限的医疗技术水平无法实施有效的治疗措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24-08-03
    267人看过
  • 购房合同能否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免除责任?
    购房合同存在不可抗力时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责。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购房合同生效之后,若是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购房合同的,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若因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购房合同能贷款吗1、如果我们买房之后,有购房合同的话,是可以贷款的。按揭买期房都是用合同办贷款。二手房要先办出房产证再过户再贷款。有房本了才可以去信用社和招商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只有合同是办理不了抵押贷款的。2、和开发公司协商撤销备案,重新签合同,这样你就算买的一手房,可以首付3成,但是如果开发商的大房产证办下来了,再想撤备案就比较难。3、让他办理房产证,你再进行过户,这方法不怎么好,因为他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缴纳契税,你过户的时候也需要交纳契税,这样就交纳了两份的钱,而且你这算二手房按揭,贷款首付比较高!你的房东算按揭出售,
    2023-07-06
    322人看过
  • 免除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免除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祸等。(二)正当防卫。即为了保护国家、集体、他人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的侵害,对侵害人进行必要限度的反击行为。(三)紧急避险。即在发生了某种紧急危险时,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而不得不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见自力救助)。二、民事责任是怎样的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民事责任是指是民事主体违反了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民事义务包括法定
    2023-06-18
    401人看过
  • 交通违法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责任
    一、交通违法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免责任如下情况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其自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2.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故意毁坏证据的一方承担全责,另一方交通事故责任可免除。二、交通事故逃逸负有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交通事故逃逸负有的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1.民事责任。如果驾驶人逃逸,则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2.行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刑事责任。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如何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到交通网站上上传证据,图片,视频等。1.市民举
    2023-08-19
    190人看过
  • 在哪些情况下生产者能免除产品责任
    下列情况下生产者免除产品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因为第三方导致缺陷产生的,生产者只承担中间责任,赔偿后可以追偿。《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2024-05-13
    77人看过
  • 保险公司在哪些情况下是免责的
    原告张*姑与黄*兰系夫妻关系,共同开办了全州县**养殖有限公司。2008年9月24日,原告以全州县**养殖有限公司为投保人,将自己所有的桂C89991,行驶证车主为张*姑的奇-瑞小轿车,向被告**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机动车商业险,并加投保了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期为2008年9月25日至2009年9月24日。2009年5月13日上午7时40分,原告雇请的驾驶员秦*林驾驶该车在广东省广宁县与对向行驶由黄*生驾驶的粤HY1716号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秦*林、黄*生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黄*生受伤后,先后在广宁县人民医院、怀集县人民医院、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随后黄*生向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原告张*姑及秦*林和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后经广宁县法院传票传唤被告保险公司于2009年8月4日到庭参加诉讼,当日被告保险
    2023-06-12
    48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承担的保险给付责任。 保险责任既是保险人承担保障的保障责任,也是负责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依据和范围;同时也是被保险人要求保障的责任和获得赔偿或给付的依据和范围。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责任,保险... 更多>

    #保险责任
    相关咨询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或免除给付抚养费,哪些情况下可以免除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2-14
      给付子女抚养费既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又要考虑父母的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力按照判决或协议给付抚养费时,可以向法院说明理由,请求减免抚养费。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减免一方应承担的抚养费:(1)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由于长期的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照原协议约定数额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大部分子女生活费用的,经给付一方请求,可以减少或免除给付;(2)有给付义
    • 什么情况下保证人的责任可以免除?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2
      1、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时,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2、当事人协议保证人不知晓等情形,可以免除责任。 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
    • 监护人责任险是什么呢?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责任免除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1
      监护人责任保险具有自身特殊的责任免除条款。除通常的责任免除事项外,对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 1.被保险人或与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庭成员对被监护人的教唆; 2.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3.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所致的赔偿责任。
    • 什么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免除责任,担保人免除责任的可能性大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
      什么情况担保人可以免除责任?(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四)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
    •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担保责任的免除是可以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4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否免除,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有如下区别: 1、一般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灭。 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责任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