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和特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10:30:44 96 人看过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法律特征是: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裁判和执行的权威。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何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

一、构成拒执罪的条件

刑法上:该罪名的名称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其构成要件为:1、犯罪客体:法院的正常活动;2、行为的对象为依法生效的判决和裁定;3、客观要件为:实施了拒绝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行为,有能力执行但是拒不执行,并且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4、主观上是故意为之。并且,本罪的主体并非一般主体,而是有义务履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

二、中国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量刑标准

中国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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