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同共有,它的律权利和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09:11:50 391 人看过

第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必须的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充要条件,始能发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

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不分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权,并不像按份共有那样区分份额,享有份额权。只是共同共有关系存在,共有人对共有物就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或者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的份额。

第三,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存续期间,各共有人对全部共有物,平等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共同承担义务。

第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基于共有物而设定的权利,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权利人,该权利为连带权利。基于共有关系发生的债务,亦为连带债务,每个共同共有人都是连带债务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1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共有相关文章
  • 房屋共有人是什么意思,房屋共有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1、什么是房屋共有人?共有房产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房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有”按其形成时的情况不同,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房屋共有人是指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2、房产共有人有什么权利?(1)房产共有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共同义务共同共有房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换而言之,在共同共有关系存在期间,部分共有人无权擅自处分共有房产。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出现部分共同共有人伪造其他共有人签名或私章,擅自处分共有房产的行为。作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共有人,可以该行为未经自己同意为由,向法院主张该行为及相关合同无效,并且侵权人应将房屋状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值得注意的是,一般在这种交易中,第三人取得房产的行为往往是善意的(这仅限于第三人不可能得知房产权属为共同共有),对该侵权行为不负责任。如果恢复原状将严重影响第三人的生活,那么侵权人应对第三方进行补偿
    2023-04-30
    319人看过
  • 民法典的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有什么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二、法律依据1、业主对建筑物内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一规定明确的是共有和共同管理的原则。2、业主对共有部分物权,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同时规定“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这说明,共有物权的权利与义务是伴随专有物权同生同灭的。业主对共有物权的权利义务不可分割。3、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
    2023-04-12
    150人看过
  • 著作权共有是什么?它是如何产生的
    一、著作权共有是什么?著作权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对某一作品著作权的共同享有。著作权与专利权的一个区别是,它包括许多权能,而这些权能可以独立存在或者分别为不同的权利主体享有。当著作权的部分或全部权能由多个民事主体共同享有或者著作权的诸项权能分别为不同的民事主体分享时,都会形成著作权共有。共有的形式既可以是:对著作人身权的共有,也可以是对著作财产权的共有,还可以是刘,全部著作权的共有。与一般所有权的共有一样,著作权的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两种类型。著作权的无形性决定了按份共有不能以物化的状态进行分割,而应当通过界定各权利人行使权力的范围、收益分配比例等体现各共有人所占共有份额。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需要指出,就合作作品而言,结合合作作品著作权是按份共有,共同合作作品著作权是共同共有。二、著作权是如何产生的?著作权共有可因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而产生。一般地说,原始取得可包括全
    2023-04-15
    281人看过
  • 共同投标及其权利义务的确定
    共同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在共同投标中,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共同投标中,共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根据对象的不同分为内部权利义务关系和外部权利义务关系。内部权利义务关系是联合体各方基于合作产生的,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各方的权利义务应在合同中约定。但共同招标人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外部权利义务关系是指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对外以共同的名义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这里主要有两种情况:(1)联合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未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之前,联合体放弃中标项目的,其已经提交的招标保证金不与退还,另外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6-10
    353人看过
  • 共犯和共同犯罪有区别吗什么是共同侵权
    共犯和共同犯罪没有实质性的区别,共犯与共同犯罪只是名词与动词的区别,共同犯罪是一种行为,而共犯是一个名词,并无实质性区别。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一、共同侵权的特征有哪些1、主体为复数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加害人及责任人必须为二人或二人以上,这也是共同侵权行为与单独侵权行为的区别。2、加害行为的共同性共同侵权行为中,数人的加害行为需要具有主观或客观上的共同性,即数个行为人之间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损原因。3、损害结果的同一性损害结果的同一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结果不可分割,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4、民事责任具有连带性在共同侵权行为中,任何一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受害人有权向共同侵
    2023-03-21
    204人看过
  •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诉讼权利如何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共同诉讼简介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在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但在某些纠纷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均为两人以上,形成诉讼时,原告或被告一方或双方均是多数,这就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诉讼形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属于诉的合并,其意义在于简化诉讼程序,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处理上作出矛盾的判决。共同诉讼的特征与当事人为一对一的诉讼相比,共同诉讼具有下列显著特征:1、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这是共同诉讼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分共同诉讼与单独诉讼的标准。诉讼主体为二人以上的多数当事人这一特征,给共同诉讼带来了一系列独特的问题,如共同诉讼人中一人来参加诉讼当事人是否适格,多数当事人诉讼行为的关系如何等。2、多数当事人在同一诉讼程序中进行诉讼。
    2023-06-14
    443人看过
  • 共同行使准共有的权利包括什么
    一、共同行使准共有的权利包括什么准共有发生以后,基本的效力是发生准共有的权利义务关系。准共有的基本权利,是共有人共享该权利的共有权,每个共有人都对共有的客体享有按份的和平等的权利。每个人都可以依照规定占有、用益、处分该客体,获得收益,保护该权利。共同行使准共有的权,包括:第一是共同的使用收益权;第二是共同的处分权;第三是行使准共同财产产生的物上请求等权利;第四是设置准共有财产物上权的权利;第五是代表权。二、按份行使准共有权包括什么1、份额和份额权利;2、请求分割的权利;3、使用收益的权;4、共有部分的处分权。三、共有房屋一般分为哪些“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房屋共有人的权利:(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在不影响整幢房屋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额,否则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2)处分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对自己享有的份额有相当于单独所有权的权利,对按份共有房屋
    2023-06-15
    428人看过
  • 共同专利权人有什么权利
    一、专利权共有的种类有哪些1、专利权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对共有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不分份额、平等地共同享有所有权。2、专利权按份共有一般根据合同产生,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他们在做出发明创造中的贡献或者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对共有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二、专利权共有人的权利如何行使1、约定优先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共有人对权利的行使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专利作为一种各专利权人共有的一种私人财产,何时申请,如何处分,理应由他们自己决定,而非法律强制规定。2、专利权共有人单独行使的情形(1)专利权共有人可以单独实施专利,所得收益归实施人所有。(2)专利权共有人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普通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收取的使用费应当在共有人之间分配。3、专利权共有人需一致同意行使的情形除了共有人有约定、共有人可以单独行使情形之外,行使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2023-04-23
    457人看过
  • 共同利益债权是怎样定义的
    共同利益债权的定义:该债权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与破产费用中,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的债权,包括普通债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和劳动债权。一、别除权行使的原则是什么破产程序中别除权的行使原则有:1、破产案件受理后,别除人要行使权利,仍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按中国破产法的,别除权人应与其他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一样申报债权;同时别除权作为破产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受偿时,还应当与其他破产债权人一样接受债权调查。2、在破产宣告后,别除人要行使别除权的,应向清算组提出,经清算组审查同意,由清算组清偿债权。3、别除权应得受偿金额有争议而没有确定时,清算组应将价金单独提存。在共有人中一人破产情况下,如果就共有物设定担保的,首先应分割共有物,然后就属于破产人的那部分财产行使别除权。4、别除权人请求受偿,应提交证明材料。5、别除权人可以放弃优先受偿权,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可以作为破产债权,依破产程序从破产
    2023-02-04
    297人看过
  •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
    共同财产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一、共同共有财产如何分割房屋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于房屋都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同共有区别于房屋按份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点:第一、房屋的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各所有权人享有平等的权利。这里必须注意,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共有是没有区分份额的。第二、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夫妻
    2023-06-27
    194人看过
  • 房屋共有权人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房屋共有权和所有权有什么区别
    共有权人就是房产证上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房产证上的人即为共有权人。房屋共有权人的具体含义是什么?一、共有权人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法律上共有权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应的共有权人也就分为两种。合同上的共有权人指的是按份共有人。1.共同共有这仅存在于法律规定的少数情况。如夫妻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遗产为分割前继承人共有。这几种情况下,出售物业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2.按份共有除了共同共有的几种情况外,都属于按份共有的情况。如A和B共有一物业,两人各占50%的份额的份额,两人可以分别转让其各自的份额。二、哪些房屋会涉及共有权人?婚内共同财产和共有的财产(遗产继承)会涉及共有权人的问题。三、如何判断房屋是否存在共有权人?审核交易房屋是否存在共有权人:产权证是否有“共有权人”登记;产权证登记时间在结婚证登记时间之后的,需要配偶共同签字或提供配偶的《授权委托书》或签署已得到配偶授权的《声明书》。
    2023-05-31
    425人看过
  • 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一、履行合同义务和权利是什么(一)请求给付权请求给付,也就是请求债务人履行。合同权利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这是合同权利人实现其权利,实现订约目的的基本方式。因为合同权利人的利益只能通过义务人义务的履行才能实现,因此,请求给付权是合同权利的基本权能,也是合同权利的基本效力。(二)受领给付权受领给付权,又称接受履行权,是合同权利人接受义务人给付的权利。合同权利人不仅有请求给付的权利,并且又接受债务人给付的权利。由于权利人只有受领债务人的给付,才能实现其利益,因此受领给付权也为合同权利的基本权能,是合同权利的基本效力。受领给付权,是权利人保持从义务人的给付取得利益的原因或根据,因此,合同权利人得受领给付的效力又被称为合同权利的保持力。(三)保全合同权利的权利合同权利虽具有相对性,一般只对合同义务人发生效力。但是,在发生有可能损害合同权利的情形下,合同权利人有保全合同权
    2023-05-06
    14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宪法和教育法,制定的法律。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一、在天津买房孩子能在天津上学吗?很遗憾,在天津买房并不能落户。目前,天津已经不再有购房送户口的政策。天津于2014年5月31日已取消外地人在津购房办理蓝印落户政策,取而代之的是居住证积分落户。1、无天津户口,孩子可接受九年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2、无天津户口,孩子不能参加中考、高考政策收紧,自2018届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起,在没有落户之前,无法参加中考。若您的孩子高中在读
    2023-02-27
    262人看过
  • 义务教育学校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的场所,是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基础,《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十次那个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以上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应当促进义务教育学校的不断提升,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公平。第三章学校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新建居民区需要设置学校的,应当与居民区的建设同步进行。第十六条学校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选址要求和建设标准,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第十七条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寄宿制学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第十八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设置接收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的学校(班)。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
    2023-04-27
    294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共同共有财产的使用、处分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 更多>

    #共同共有
    相关咨询
    • 共同共有的概念及其法律权利和义务是怎样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10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于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 共同共有的法律权利义务如下: 第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 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不分份额; 第三,共同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四,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连带权利,承担连带义务。
    • 共同共有的概念及其法律义务与权利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基于某种共同关系,对于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共有关系。第一,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发生。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不同,主要不是基于共有人的共同意志而发生,而是必须的某种共同关系的存在作为发生的充要条件,始能发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第二,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不分份额。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共同享有共有权,并不像按份共
    • 没有约定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共同承担什么责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6
      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无需合同约定,因为有法律规定。《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人的责任: 1、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2、《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
    • 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什么, 规定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团员的主体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2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志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就是为了使共青团员明确自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集体。团员的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
    •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如何分配,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
      共同共有房屋拆迁后补偿款的分配 共同共有又称公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发生的、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的特征和有关权利义务的关系是: (1)共同共有的基础是共同关系,最常见的是夫妻家庭财产。他们对共有财产不分各自的份额,在共同关系存续期间也不能要求分割 (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他们经平等协商进行管理、支配和进行处分。 (3)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也承担平等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