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出生的胎儿在父亲死亡后享有没有继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7 20:10:43 146 人看过

一、未出生的胎儿在父亲死亡后享有没有继承权

未出生的胎儿在父亲死亡后享有没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所保留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等同于各继承人所取得的遗产份额的平均数。所以未出生的孩子是享有没有继承权的。

如果孩子出生是活体的,则出生以后作为继承人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但是如果孩子出生是死体的,则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孩子出生是死体的,为孩子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二、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享有没有继承权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再享有没有继承权。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没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没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没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还能享有没有继承权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不再享有没有继承权。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当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有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没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没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没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遗腹子出生后死亡,有没有继承权?
    遗腹子出生后死亡有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依法享有继承权。但不久之后又过世的,该胎儿的继承的遗产由胎儿的继承人享有,一般由胎儿的父母享有。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继承权的主体分为哪些种类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立遗
    2023-03-27
    313人看过
  • 丈夫去世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吗
    没有继承权。但是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虽然不是继承权的主体,但我国《民法典》基于对胎儿出生后的生存现实需要的考虑,从胎儿利益的保护角度出发,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遗产分割时,没有保留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相关法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处理方式】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胎儿预留份】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3-05-05
    144人看过
  • 胎儿出生后死亡所占的继承份额怎么办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因出生而取得,未出生就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即成为民事权利能力主体,因此,为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需要对胎儿的利益加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4-05-08
    146人看过
  • 继承继父的房子,继子死后亲生父亲有权利继承房子吗
    一、继承继父的房子,继子死后亲生父亲有权力继承房子吗继承继父的房子,继子死后亲生父亲无权继承房子。继子和继父形成扶养关系的有权继承房产,但继父有遗嘱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继子继承继父的遗产需要什么材料继子继承继父的遗产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被继承人与继承的身份关系证明,以及身份证明;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022-08-24
    317人看过
  • 父亲死亡赔偿的钱女儿享有吗
    一、父亲死亡赔偿的钱女儿享有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是受害者的近亲属,而女儿作为直系亲属,自然属于近亲属的范围之内。因此,女儿有权主张分配父亲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并非简单的平均分配,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这包括考虑家庭成员的经济状况、生活需要以及对受害者的依赖程度等因素。1.如果女儿在经济上相对独立,或者对父亲的依赖程度较低,那么她可能获得的赔偿金份额就会相应减少。2.如果女儿在经济上较为困难,或者对父亲的依赖程度较高,那么她可能获得的赔偿金份额就会相应增加。3.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的权利主体,如父亲的配偶、其他子女等。这些亲属也可能对赔偿金享有分配权,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充分考虑他们的权益。二、赔偿金权利主体范围1.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范围主要包括受害者的近亲属。近亲属的范围通常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这些亲属在受害者不幸离世后,有权主
    2024-07-25
    228人看过
  • 涉及遗产继承时,胎儿是否有父亲的继承权
    胎儿在其父亲去世后,享有合法继承权是不容置疑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当遗产进行分割时,不仅要保障胎儿的存活权利,同时还需为他们预留适当的继承份额,通常这个比例应该与各个继承人所获得的总遗产数之比相当。这充分表明了尚未出生的孩子在法律层面上实际上拥有着继承权。待这些孩子降临人世之后,便可遵循法定继承顺序,公平地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然而,若胎儿在出生之后不幸夭折或死亡的话,那么为他们预留的份额将根据法定继承方式处理。换句话说,即使孩子在出生后变为死胎,他们仍然有权享受相应的继承权,这样他们保留的那部分份额就会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接手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2024-07-31
    431人看过
  • 胎儿享有继承权的具体内容
    一、胎儿享有继承权的具体内容胎儿享有继承权的具体内容即《民法典》第十六条和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二、父母离婚子女有继承权吗父母离婚子女有继承权,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婚只是解除了父母的夫妻关系,并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间的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同样未改变,因此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继承权可能因为下列情况丧失: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
    2023-04-25
    97人看过
  • 父母死亡女婿有没有继承权
    父母死亡,女婿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存在以下情况的,女婿也可以享有继承权:岳父母订立了遗嘱并将女婿指定为遗产继承人,或者女婿是丧偶女婿,并且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则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入赘女婿和孙子继承权规定是什么入赘女婿和孙子继承权规定是通常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与儿媳一样,女婿与岳父母间是一种姻亲关系,没有血缘关系,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一般姻亲关系不是取得继承权的依据,只有男女的合法的婚姻关系才是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之一。夫妻双方互有法定继承权,而姻亲关系无法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以无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即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的遗产无继承权。因此,我国《民法典》未将入赘女婿作为法定顺序继承人。但是,如有下列情况的,可以适当分得和继承岳父母的遗产:1、赘婿与岳父母一起生活对岳父母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分得岳父母的遗产,但这不是作为父母的继承人取得的,而是因对岳
    2023-08-03
    413人看过
  • 胎儿也可以享有继承权了?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特征(一)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二)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三)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四)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医学上认为胎儿是个体诞生前在母体内发展的阶段,是指妊娠8周以后娩出的胎体。妊娠4~8周娩出的胎体为胚胎,不能称之为胎儿。胎儿享有继承权吗?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
    2023-05-07
    234人看过
  • 新生儿死亡后遗体继承权有关吗
    胎儿出生后死亡和出生时死体在继承权上是有区别的。胎儿出生后又死亡的,已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继承权,已经实际取得了遗产。即使不久后又死亡的,也应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他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即是死体,他还没有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无法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为他保留的遗产,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还有继承权吗一、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还有继承权吗1、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还有继承权。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
    2023-08-09
    137人看过
  • 女儿有没有继承父亲遗产,女儿有遗产继承权吗
    关于遗产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回答如下:以下是遗产继承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条款以参考: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第二十九条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2023-02-08
    376人看过
  • 女儿并非亲生,但享有继承权吗?
    分情况:1、养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对养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的继承权,只要双方未解除收养关系;2、继父母未与继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没有法定继承权;3、继父母与继女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女对继父母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4、继父母立遗嘱指定由继女继承的,则继女有遗嘱继承权。孩子不是亲生的还有继承权吗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023-07-12
    151人看过
  • 胎儿是不是享有继承权,有没有法律依据
    胎儿有继承权。胎儿出生后应属于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范围的,应当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为活体是可以继承遗产的;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之前保留份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份额。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2024-07-27
    353人看过
  • 父亲车祸去世,胎儿是否拥有继承权
    遗产分割应保留胎儿的份额,胎儿出生为死体的,所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综上,腹中胎儿享有法定继承权,应保留其应得的份额,若胎儿出生后不幸为死体,所保留的份额,由胎儿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继承。继承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人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一、继承人什么情况丧失继承权根据我国
    2023-02-28
    48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孩子没有出生的时候,父亲就死了,胎儿有继承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6
      胎儿(即遗腹子),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他的妻子正怀孕的尚未出生的子女。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保留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这一规定说明,胎儿是有继承权的。多年的审判实践也证明,赋予胎儿继承权,对于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生活能力的人是十分必要的。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胎儿保留应继承份额,是继承人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如果继承人在分割遗
    • 胎儿还没有出生而且父亲因车祸不幸身亡的胎儿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27
      这种情形下,胎儿是享有继承权的。
    • 送给他人的儿子死亡后亲生父亲还有继承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没有。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父母有养子遗产的继承权。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生父母没有养子遗产的继承权。《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
    • 胎儿出生后父母死亡,孩子继承继承不了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9
      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胎儿出生时死亡的,由继承人继承。由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由出生取得的,不出生就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但胎儿出生后就成为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因此,为了保护未来民事主体的利益,有必要保护胎儿的利益。
    • 非亲生父亲死亡,婚内非亲生子是否享有继承权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所以享有继承权,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