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前妻范某育有一子王小。后二人离婚,王某又与刘某结婚并生育一女王二。王某曾立遗嘱载明将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归于王小。后王某因意外去世,此时王二才8岁,因此王二以其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为由,请求法院认定王某所立遗嘱部分无效,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法院会支持吗?
根据《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该条属于对被遗嘱人自由处分遗嘱的限制,其本质是为保障对财产有急迫需要的法定继承人的利益,因而排除被继承人相关遗嘱的适用,强制将被继承人遗产中的一部分无负担地划归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权利保障制度。
本案中,王某死亡时,王小二尚未成年,并且尚缺乏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王某所立遗嘱未为王二留出遗产份额的,应当属于部分无效。因此,关于必留份的具体数额,法院考虑子女的教育、生活费用等因素酌情判决王某遗嘱应该为王二保留必要份额。
遗嘱有效要符合什么条件?
第一、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具有遗嘱能力。具有遗嘱能力的遗嘱人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年满18周岁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正常的公民。
第二、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即遗嘱的内容与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相一致。
第三、遗嘱内容合法,即遗嘱内容不能违夏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
第四、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遗嘱只有符合上述五种形式的实质和形式要求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
遗嘱人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予哪些人
288人看过
-
立遗嘱时必须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的吗
60人看过
-
老人遗嘱未留必要份额被判无效,有效遗嘱应当怎么写?
145人看过
-
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继承人具有什么条件
302人看过
-
遗嘱未成年必须保留份额吗
119人看过
-
遗嘱未保留无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继承人份额怎么办
290人看过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
遗嘱人应当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予谁?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8遗嘱人应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于法定继承人有顺序上的限制,因此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并不一定取得继承权。
-
遗嘱人应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继承人具有什么条件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6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 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于法定继承人有顺序上的限制,因此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并不一定取得继承权。只有取得继承权的遗嘱人才有义务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为其
-
这份遗嘱是否应该为胎儿保留份额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28遗嘱应为胎儿保留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依法定形式对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
遗嘱中是否有责任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061、立遗嘱时不一定必须为残疾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2、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因此,只有当残疾继承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既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双重标准时,才享有要求保留必要份额的权利。
-
如何确定遗嘱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20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没有为其保留必要的份额,在继承时就应直接从遗产总额中扣出来,剩余的部分才能按照遗嘱中确定的遗产分配规则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