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刑法罪刑适用内容介绍
《中国刑法罪刑适用(第3版)》由一些思想活跃、努力探索、敢于直言、勇于创新的中青年学者撰写,是一部颇具特点的学术力作。主要表现在
(1)理论体系上的新颖性。该书一改单一解释刑法的传统体系,坚持理论刑法与解释刑法并重的原则,在吸收近些年来最新刑法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架了包括罪刑适用绪论、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侵犯国家法益的犯罪的全新内容体系。显然,这一体系不仅在理论上有所创新,而且在内容上有其特定的严密的内在逻辑关系。
(2)罪名体系上的科学性。在不打破刑法分则罪名体系基本分类(特别是节的分类)的基础上,按照侵犯法益的新标准进行罪名类别划分,具体设计出了我国刑法罪名新体系。尤其区分了各章节的重点罪名与非重点罪名,增加了罪之比较及量刑适用、典型案例适用等新的内容和体例,不但使重点罪名相对突出,而且使内容更加充实和合理。
(3)具体操作上的实用性。特别在罪名阐释及量刑适用上,加大了认定力度和具体适用的规范性,不仅将目前的有效法律解释全部吸收到《中国刑法罪刑适用(第3版)》中,而且将全部罪名逐一在目录中列出,使《中国刑法罪刑适用(第3版)》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中国刑法罪刑适用的主要目录内容
第一编罪刑适用绪论
第一章罪刑适用中的基本问题
第一节罪刑适用与刑法适用的关系
第二节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关系
第三节刑法典、单行刑法及刑法解释的关系
第二章法条结构
第一节罪名
第二节罪状
第三节法定刑
第三章法条竞合
第一节法条竞合的概念
第二节法条竞合的分类
第三节竞合法条的适用原则
第四章罪名体系
第一节外国刑法的罪名体系
第二节我国刑法的罪名体系
第三节罪名体系的重新整合
第二编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
第五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故意杀人罪
第二节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三节故意伤害罪
第四节强奸罪
第五节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第六节非法拘禁罪
第七节绑架罪
第八节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九节诬告陷害罪
第十节非法搜查罪
第十一节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十二节侮辱罪
第十三节诽谤罪
第十四节刑讯逼供罪
第十五节暴力取证罪
第十六节虐待被监管人罪
第十七节报复陷害罪
第十八节破坏选举罪
第十九节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二十节重婚罪
第二十一节虐待罪
第二十二节遗弃罪
第二十三节其他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十四节罪之比较与适用
第六章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抢劫罪
第二节盗窃罪
第三节诈骗罪
第四节侵占罪
第五节职务侵占罪
第六节挪用资金罪
第七节敲诈勒索罪
第八节其他侵犯财产罪
第九节罪之比较与适用
第三编侵犯社会法益的犯罪
第七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爆炸罪
第二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节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四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第五节劫持航空器罪
第六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七节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八节交通肇事罪
第九节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十节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十一节罪之比较与适用
第八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二节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第三节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四节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第五节其他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六节罪之比较与适用
第九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虚报注册资本罪
第二节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第三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第四节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五节其他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罪之比较与适用
第十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伪造货币罪
第二节持有、使用假币罪
第三节高利转贷罪
第四节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第五节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第六节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第七节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第八节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第九节逃汇罪
第十节骗购外汇罪
第十一节洗钱罪
……
第十一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金融诈骗罪
第十二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十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十四章妨害社会管理秩秩序罪(1):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十五章妨害社会管理秩秩序罪(2):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十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秩序罪(3):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十七章妨害社会管理秩秩序罪(4):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十八章妨害社会管理秩秩序罪(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十九章妨害社会管理秩秩序罪(6):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二十章妨害社会管理秩秩序罪(7):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四编侵犯国家法益的犯罪
第二十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十二章走私罪
第二十三章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二十四章妨害司法罪
第二十五章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二十六章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二十七章贪污贿赂罪
第二十八章渎职罪
第二十九章军人违反职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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