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该如何订立竞业限制协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6 13:35:01 240 人看过

一、用人单位应该如何订立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订立竞业限制协议:

(1)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实际上限于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的人员,并不适用于每个劳动者;

(2)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

竞业限制协议限制了劳动者的就业权,因此不能任意扩大竞业限制的范围,原则上,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竞业限制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4)竞业限制补偿:

竞业限制限制了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由于受到协议的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大幅缩小,甚至失业,因此对劳动者进行补偿成为必要。

法律没有规定补偿的具体标准,实践中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5)违约责任:

约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法律没有对违约金的标准作出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

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在劳务派遣关系中,使用工人方应严格履行如下义务:

(1)保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制定的劳动标准,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环境及劳动防护措施;

(2)详细告知劳动者其职位的工作内容以及工资报酬等事项;

(3)依据劳动者的实际贡献程度,依法足额支付加班薪水以及绩效奖金额度,同时根据该员工岗位性质,提供与其相适应的各项福利待遇;

(4)针对在岗的派遣人员,需定期开展与工作岗位紧密关联的职业培训,以提高员工素质及技能水平;

(5)对于长期雇佣的派遣员工,应建立健全的工资调整机制,确保员工薪酬待遇的公平性。

此外,使用工人方不得将已派遣的劳动者再次派遣至其他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有权享受与使用工人方的劳动者同等的劳动报酬权益。使用工人方应遵循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施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案。若使用工人方没有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则可参考使用工人方所在地相同或相似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作为参考。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与使用工人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均应明确载明或约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符合上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关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设立竞业限制条款的事宜:首先,该项条款所针对的人群应该是局限于用人单位中的高层管理者、高级技术人才以及其他承担着严格保密责任的职员,具体说来,就是那些对用人单位的商业机密及核心技术具有深入了解的工作人员,绝非每一位普通员工都应适用此规定。其次,对于竞业限制的地域范围,我们必须认识到,竞业限制协议实质上是对劳动者就业权利的一种限制,因此,我们不能随意地扩大竞业限制的实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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