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怎么办理工伤复发手续?
办理工伤复发手续有以下阶段: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办理工伤复发手续应该要先进行申请,然后就是相关的鉴定机关进行鉴定最后就是完成了工伤的鉴定和认定。确认工伤等级之后就会进行相关的工伤赔偿,包括了医疗费、误工费、停职留薪费、辅助器具费和精神损失费等相关的赔偿。
-
工伤复发手续的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362人看过
-
工伤摔伤复发怎么办,工伤伤病复发怎么办
454人看过
-
潍坊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办理继续治疗手续材料
256人看过
-
工伤复发需要哪些法律手续
490人看过
-
重庆工伤职工旧病复发如何办理就医手续
425人看过
-
如何办理工伤复发手续请提供详细步骤
354人看过
-
办理工伤复发鉴定手续具体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05一、受理条件(范围) 1、工伤职工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因伤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复发鉴定申请 2、在本市实行工伤保险统筹(即1993年8月1日,下同)前,因工负伤或者首次确诊为职业病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并已经劳动保障行政确认发出《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的,原工伤伤情或者职业病病情发生变化,需要继续进行工伤治疗的,可提出旧伤
-
工伤复发怎么办,怎么处理,工伤复发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9工伤复发的,可以进行治疗,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工伤复发住院治疗咋办手续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4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续办手
-
复婚手续怎么办复婚手续办理需要多少钱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7办理复婚需要多少钱?复婚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的,需要缴纳工本费9元不需要手续费。
-
工伤复发怎么办?工伤复发需要办什么证明?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11、鉴定机构向伤者和用人单位出具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由受伤人员或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负伤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职工是否因工负伤的法律文书;到社保局领取工伤鉴定结论。 2、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