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工如何办理参保(补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1:30:17 413 人看过

(一)新参保人员须办理人员资源库数据登记

新增人员的用人单位需填报《人员资源数据登记表》,数据修改的填报《人员资源数据修改表》,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个人办理数据库登记及修改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劳动合同备案

1、填报表格: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外地户口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需填写《南京市就业登记人员备案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提交资料:

(1)新录用人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

(2)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含研究生)提供《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劳动合同;

(3)复员转业军人等提供退伍安置协议、劳动合同;

(4)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有效《暂住证》及二寸照片一张;

(5)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

(三)办理参保(补缴)

1、填报表格:

(1)单位新参保或补缴三个月以内的须填写《南京市城镇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补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另需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

(2)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须填写《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

2、提交资料:

(1)补缴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须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工资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多重劳动关系者参加工伤保险须提供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和当月的工资报表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原单位公章。

(3)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机关失业单位须提供公务员录取通知书、事业单位进人计划凭证、工资审批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人参保须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专家证》、《外国人记者证》、《南京人才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永久居留证》之一,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互免协议的还须携带互免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可以同时参保吗?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可以参保。

都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只不过面对的是两种不同的人群。参保人员是不能重复参保的,应该按照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中的一种进行参保。需要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清单,入院或出院证等材料。医疗保险的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70%左右浮动。其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未参保单位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
    未参保单位和人员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补缴养老保险费,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可进行补缴,在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单位工作的连续工龄经劳动部门认可后可视同缴费年限。原国有、集体企业中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起一直未参保缴费,现企
    2023-05-30
    265人看过
  • 济南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指南
    办事机构:济南市医保办申报条件:济南市行政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办理所需证件: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号办理流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保险登记手续,并按月申报缴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按规定足额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在职职工及其退休人员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参保登记1、登记。新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在成立后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确认缴费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时间,并予以登记。2、参保。缴费单位自接到参加医疗保险通知之日起,应办好三件事。首先、确定人员范围;其次、信息采集;再次、填制表格。重点在于确定六类人员:在职、退休、离休、建国前老工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二)特殊单位参保1、困难单位怎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
    2023-05-10
    124人看过
  • 未参保单位和人员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补缴养老保险费,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可进行补缴,在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单位工作的连续工龄经劳动部门认可后可视同缴费年限。原国有、集体企业中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起一直未参保缴费,现企业已经灭失,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
    2023-05-30
    372人看过
  •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
    某企业经理刘先生问:我单位已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职工发生了工伤,应该怎么处理呢?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程序》规定:已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参保单位应积极救治,先垫付治疗所需费用,同时打电话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并在3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书面报告。参保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伤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先垫付治疗费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3-06-10
    443人看过
  • 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处理
    某企业经理刘先生问:单位已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职工发生了工伤,应该怎么处理呢?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答:《工伤保险待遇审核与支付程序》规定:已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参保单位应积极救治,先垫付治疗所需费用,同时打电话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并在3日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书面报告。参保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伤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用人单位应当先垫付治疗费用。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后,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向经办机构申报结算;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3-06-10
    189人看过
  • 未参保单位和人员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明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补缴养老保险费,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未参保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现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原职工档案,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可进行补缴,在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的,其在原单位工作的连续工龄经劳动部门认可后可视同缴费年限。原国有、集体企业中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自实行个人缴费起一直未参保缴费,现企业已经灭失,本人已达到或超过领取基本
    2023-03-26
    33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参保单位为兼职职工办理保险参保手续,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新参加工作或失业后再就业的人员,以进入本企业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在本企业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社保参保单位如何办理参保缴费证明?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1、已办理过网上注册的单位,可登录南京市市人社网进行网上查询打印社保证明;2、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网上注册的社保参保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劳动保障证副本原件在市、区经办机构柜台查询打印社保证明。
    • 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2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关于缴费标准,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国发[1998]44号),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退休人员参加基
    • 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补缴手续?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1
      单位若因录用职工后未及时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可填写补缴清册为职工补缴其少缴或漏缴的公积金。
    • 参保单位能补缴兼职险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3
      可以。本市城镇、外埠城镇职工可自2004年01月起进行补缴,本市、外埠农村劳动力职工可自2005年4月起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