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股份分割的离婚应怎样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19:52:14 248 人看过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规定办理。

一、夫妻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

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其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了女方名字如何离婚?

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加名字,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参考如下如下法条分割。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合贷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还,取决于对房屋所有权所持的态度:如果均主张该房屋归自己所有,则实行竞价处理——出价高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并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只有一人主张要那套房子的所有权,则由主张者取得房子并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都不想要房子,则可委托拍卖公司依照拍卖法的规定对房子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债务,需要认定该第三方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用个人财产偿还,属于共同债务的,应当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一、夫妻一方不愿意在另一方面借钱,离婚了怎么办?视情况而定,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属于由夫妻财产共同偿还,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借款一方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男方欠的赌债要一起还吗?离婚男方欠的赌债不用一起还。因为男方欠的赌债只是男方自己的个人债务,一般只需要男方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即可,配偶没有义务承担该部分债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那么双
    2023-06-27
    482人看过
  •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孩子问题该怎么处理
    一、离婚分割财产,涉及孩子问题该怎么处理离婚的时候父母双方应该先协商决定孩子的抚养事宜,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以及探望权的行使等事项都可以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有哪些条件能争取到抚养权的相应的条件都有:1.已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无其他子女;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能争取到抚养权的其他条件。三、夫妻双方离婚
    2023-08-31
    320人看过
  • 处理离婚诉讼中未涉及财产分割的方法
    离婚诉讼不一定需要分割财产。如果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那么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决定离婚。法院不判决离婚的,要确定双方是否达到离婚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起诉书未明确财产分割的,法院只对债权作出判决,财产分割不予处理。一般情况下,夫妻可以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现在离婚诉讼财产分割请求是怎样的?(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
    2023-07-02
    186人看过
  • 怎样分割涉外离婚的财产
    业者答疑:据你来信所讲的情况,首先你要设法了解这两处房产的确切地址;其二,你可以委托东京的朋友去房地产登记部门查询有关这两处房产的确切资料。有关不动产的登记资料,应该都是公开的,可以供人查询的,但具体如何查阅,各国规定不尽一致。必要的话,可以委托当地的律师办理查询事宜;其三,在取得相关房地产的登记资料以后,还必须把这些资料送日本的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公证以后再把经公证的资料送到中国大使馆进行认证,经过这些程序后,这些资料就能作为有效证据提交法院。有了这些证据,就能够证明东京的那两处房产属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的分割。
    2023-06-14
    416人看过
  • 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婚前股份怎么分割?
    如果你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持有份,可以拍卖分割。此类拍卖依《公司法》第35条规定进行,将通知原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买定,则各股东对拍卖或成交价不享有优先权。夫妻双方平均分割拍卖价格。《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离婚后房产怎么分割婚前一方按揭贷款买房,婚后还贷,并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那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还贷部分和还贷的升值部分需要分割给另一方。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协商分割。
    2023-08-08
    274人看过
  • 离婚时股份分割的作价补偿应该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的作价补偿应当根据股票的价值进行。一般是由可以持有股权的一方将夫妻所有的共有的股权都进行持有,之后根据股票的价值给予另一方对方相应的补偿。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拍卖分割即把持股夫妻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1、持股比例不能认为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2、夫妻二人愿意继续持有股份的,均分股份。3、夫妻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
    2023-07-06
    364人看过
  • 离婚后股份分配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夫妻离婚时是不能直接分割公司的财产,要分割的只是一方或双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那个股权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公司的资产多少及负债多少决定体现着公司的价值,也体现着股东所持有的股权的价值,间接地和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关。但夫妻离婚时是不能直接处分一方经营的公司的资产的,那会涉及侵犯其他股东的利益,也是违法《公司法》的。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是要分割的。这种股份同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的分割相对比较简单。一般采取以下方法分割: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一致的议案分割。既可以一方持有给另一方补偿,也可以按方按份额分割。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对于补偿数额和分割比较由双方自定。2、对于一方持有股票无争议,但对于补偿数额有争议的,可按市场价确定补偿标准。如双方对一方持有全部股票并无争议,但对于应支付的补偿数额有争议,可以根据某一基准日的市场价(比如
    2023-07-03
    321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涉及股权分割应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股权分割诉讼应提交的证据材料: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二、证明股权转让合同成立的证据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出资)的证据;2、当事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公司章程等。三、证明股权转让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2、出让或接收股权(出资)的证据,如给付、接收转发让股款,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出让方将公司的管理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证据等;3、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资料。四、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1、支持诉讼请求的有关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2023-06-04
    357人看过
  • 离婚股权分割如何处理,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
    一、离婚股权分割如何处理,离婚时股权如何分割1、民法典规定离婚股权分割,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转让股权的程序进行,经过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后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婚前取得的股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收益属于双方共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
    2023-08-05
    325人看过
  • 遗嘱未办理公证涉及房产应该怎样分割
    张-森(化名)已经53岁,母亲早年去世后,他一直随老父亲共同居住。他还有一个妹妹。2010年,老父亲亲笔书写遗嘱,确认其80平方米的房子由张-森继承,并且找来张-森的舅舅签字作证。今年2月份,80多岁高龄的老父亲因病去世。事后,张-森拿着父亲的遗嘱、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房管局拒绝办理,原因是该遗嘱未经公证。当张-森来到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时,公证处又说必须先与其他继承人签一份遗产分割协议,才能办理公证。张-森对此不甚理解,认为是故意刁难他。那么,涉及房产的遗嘱未经过公证,张-森如何才能成功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呢?【分析】首先,我们要承认,房管局和公证处的说法和做法都是有根据的。司法部、建设部1991年制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第2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2023-06-13
    453人看过
  • 公司认缴的股份离婚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通过协商由一方接受夫妻共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另一方分得其它夫妻共有财产。但在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有限公司中全部股份由一人持有后其公司性质为私营独资企业,不再具备公司股东为2个以上50个以下的有限公司法定条件。在这类情况下,有三种解决办法。一是将公司部分股份转让给第三人,其余股份由夫妻中的一人持有。二是夫妻一方保留极少的象征性股份,由另一方持绝对多数的股份。公司法对股东持股最低比例并无限制性规定,这种处理方式持象征性股份的一方所保留的公司股份可少到对公司权益几乎没有实质性影响的程度。但这微不足道的股份仍然具有公司法意义上的权益和权利。三是将有限公司变更为私营企业。但这种变更可能不利于原有公司的继续经营和发展。在除夫妻之外还有其他股东参股的公司中,夫妻离婚时如改变夫妻在公司中的原持有股份比例有二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离婚时在股份持有比例上需作调整。另一种情况是
    2023-03-14
    496人看过
  • 夫妻离婚涉及公司财产分割怎样起诉?
    一、夫妻离婚涉及公司财产分割怎样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综上所述,如果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分割,首先要确定了公司的类型,比如是个人独资企业,而且是在结婚前就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另一方其实只能分割婚后企业取得的收益,并没有权利要求直接分割整个企业的财产。。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离婚后怎么分割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合理原则、合法原则、照顾子女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等。离婚后应先协议分割财产,协议不成的,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
    2024-01-09
    142人看过
  • 民法典中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条款是怎样的
    民法典中涉及离婚财产分割的条款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属于男女双方的共有财产才能分割。民法典中的肖像权具体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
    2023-08-09
    483人看过
  • 离婚分割拆迁补偿款应该怎样处理?
    首先,考察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还是私房,如果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进行分割。其次,如果被拆迁的房屋是公房,则要考察当地的拆迁政策,看补偿款中有没有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在许多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房屋的面积为依据进行计算的,并未考虑同住人的因素。因此,此时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一方所有。如果公房承租权是婚后取得的,则补偿款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由双方进行分割。需要注意的是,售后公房的拆迁属于私房的拆迁范围,不应适用公房拆迁的有关政策。此时的拆迁补偿款能否列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关键是看售后公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拆迁补偿款征税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
    2023-07-02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离婚时涉及股份分割应该怎样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09
      离婚时涉及股份分割的处理方式: 1、如果双方能够就股票分割达成协商的,可以按照双方的协商方案处理; 2、如果双方不能就股票分割达成协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财产分割的时候涉及公司股份的怎么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7-07
      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而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离婚时根据目前法律规定,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
    • 分割股权财产涉及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03
      《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一方既没有对财产状况进行隐瞒,也没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也不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行为时,而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财产遗漏处理的,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当
    • 涉及股份分割的离婚应该如何做才会比较好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21
      对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的,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根据民法典关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一定份额的股权,共同经营,按比例分配盈余。对夫妻公司中一方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无法共同经营,可将公司股权绝大部分(约占95%以上)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挂5%以下股权,分得绝大部分股权的一方可给对方适当补偿(可按其应分得的股权份额)。如补偿数额
    • 公司股份离婚分割应该怎样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2
      对股东配偶离婚时的利益保护。首先,股东应负有向其配偶及法院提供关于公司经营状况和所持股份的真实情况的义务;其次,在股东不配合股权估价或不配合股权转让的情况下,股东配偶可以依据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判决,向法院申请对股东配偶所持股份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方式按照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即可;第三,股东配偶应当享有对股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权。按照公允的方式进行评估后,以法律规定的转让方式进行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