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审查与决定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7:04:22 129 人看过

一、关于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审查与决定程序是什么?

根据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提出终止专利强制许可请求及其相关证明文件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权人陈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需要实地核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如果专利权人陈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不充分或不真实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当通知专利权人,给予其陈述意见的机会。

经审查认为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不成立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驳回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专利权人对驳回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终止强制许可决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终止强制许可的请求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写明下列各项:

1、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3、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及授权公告日;

4、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

5、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6、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印章及负责人签字;

7、决定的日期;

8、其他有关事项。

终止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已生效的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报、政府网站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公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专利实施相关文章
  •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审查与决定
    一、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对请求人陈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需要实地核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查。请求人陈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不充分或不真实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作出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前应当通知请求人,给予其陈述意见的机会。二、驳回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一)请求人不具备《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主体资格;(二)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理由不符合《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三)强制许可请求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其理由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请求人对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给予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限定强制许可实施主要是为供应
    2023-03-02
    251人看过
  • 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审查与决定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强制许可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将请求书副本送交专利权人。专利权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一、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对请求人陈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需要实地核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查。请求人陈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不充分或不真实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作出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前应当通知请求人,给予其陈述意见的机会。二、驳回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驳回强制许可请求的决定,并通知请求人:(一)请求人不具备《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主体资格;(二)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理由不符合《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和第五十条的规定;(三)强制许可请求涉及的发明创造是半导体技术的,其理由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
    2023-04-23
    452人看过
  • 关于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请求与受理
    一、请求根据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规定,专利权人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终止强制许可的,应当提交终止强制许可请求书,写明下列各项:(一)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专利权人的国籍或者其总部所在的国家;(三)被请求终止的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四)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和事实;(五)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专利权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六)专利权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有该专利代理机构的盖章;(七)附加文件清单;(八)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专利权人应当提交请求书及其附加文件一式两份,并且应当使用中文以书面形式办理。以上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中文译文,未按规定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二、受理终止强制许可请求文件符合以上要求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予以受
    2023-04-27
    274人看过
  • 关于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请求与受理
    一、请求根据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规定,专利权人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终止强制许可的,应当提交终止强制许可请求书,写明下列各项:(一)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专利权人的国籍或者其总部所在的国家;(三)被请求终止的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四)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和事实;(五)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专利权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六)专利权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有该专利代理机构的盖章;(七)附加文件清单;(八)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专利权人应当提交请求书及其附加文件一式两份,并且应当使用中文以书面形式办理。以上要求提交的证件、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同时提交中文译文,未按规定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证明文件。二、受理终止强制许可请求文件符合以上要求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予以受
    2023-04-18
    344人看过
  • 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请求与受理
    一、请求根据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规定,给予专利强制许可的决定中规定的强制许可期限届满时,强制许可自动终止,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报、政府网站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公告。此外,对于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规定的强制许可期限届满前,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的,专利权人则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应当提交终止强制许可请求书,写明下列各项:(一)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专利权人的国籍或者其总部所在的国家;(三)被请求终止的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四)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和事实;(五)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专利权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六)专利权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有该专利代理机构的盖章;(七)附加文件清单;(
    2023-02-19
    460人看过
  • 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请求与受理
    一、请求根据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规定,给予专利强制许可的决定中规定的强制许可期限届满时,强制许可自动终止,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报、政府网站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上予以公告。此外,对于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规定的强制许可期限届满前,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的,专利权人则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应当提交终止强制许可请求书,写明下列各项:(一)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专利权人的国籍或者其总部所在的国家;(三)被请求终止的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四)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和事实;(五)专利权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专利权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六)专利权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有该专利代理机构的盖章;(七)附加文件清单;(
    2023-04-14
    394人看过
换一批
#专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专利实施是使用属于专利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实施含义很广,包括制造、销售、使用、进口专利产品,为销售或使用目的储存有关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 独占实施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专利... 更多>

    #专利实施
    相关咨询
    • 被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审查与决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9-29
      根据我国《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的规定,专利权人提出终止专利强制许可请求及其相关证明文件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权人陈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需要实地核查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实地核查。如果专利权人陈述的理由和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不充分或不真实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作出决定前应当通知专利权人,给予其陈述意见的机会。  经审查认为请求终止强制许可的理由不成立的,国家知
    • 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审查与决定规定?怎样申请专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1
      流程如下: 1、国家知识产权局窗口缴费并递交材料(地址在北京)。 2、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在当地的专利代办处递交材料,由专利代办处转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 3、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公司申请,直接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报客户端递交材料。
    • 关于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审查需要写明哪些内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03
      终止强制许可的请求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写明下列各项: (一)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个人或者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及授权公告日; (四)给予强制许可的决定的文号; (五)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六)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印章及负责人签字; (七)决定的日期; (八)其
    • 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请求与受理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7
      专利的实施强制许可,须注意: 1、强制许可涉及的发明创造为半导体技术的,其实施限于公共利益的目的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情形。 2、除依照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
    • 终止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请求与受理是怎样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2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三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四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2、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