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权的法律相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5 22:17:41 195 人看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公民有生育自由”的规定:重在显示生育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非法的干预。虽然男女都有生育权但是,公民行使该项权利,仍需遵守法律设定的方式和界限,其中,夫妻双方的合意尤应被理解为生育权积极行使的必要条件之一。众所周知,由于生理原因,生育的责任和风险都是由女方来承担的,女方在怀孕、妊娠、分娩、抚育子女的过程中,较男方更多地承担了风险和责任,而男方行使生育权无需承受孕育过程中的种种痛苦与不便,在抚养、教育子女过程中一般也比女方付出较少,由于在实现生育权时女方付出的成本高于男方,当双方就生育问题产生不同意见甚至是冲突的时候,那么优先保护女性的生育权则是必要的了。法律理应优先尊重女方生育与否的意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在这一规定当中,可以认为法律赋予了我国妇女有生育的权利和不生育的自由。夫妻双方无法就生育达成一致意见时,支持不生育一方的决定也更符合双方的将来利益。

当夫妻双方就生育权意见不一致时,通常是夫妻双方进行协商解决,而女性的决定权优先于男性,女性打胎并不侵犯男性的生育权,生育权是在夫妻共同意愿的基础上配合,任何一方不同意,不能强迫对方实现生育权,不得干涉对方决绝生育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3: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机关单位生育津贴的相关法规
    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是不能领取社保上的生育津贴的,按照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事业单位在编职工的生育保险由单位缴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由单位发放,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直接发往单位,不会发放给个人,单位扣留这部分是合理的。如果你是事业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按照企业管理办法中的生育津贴相关规定,生育期间的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如果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生育保险,那么你再生育期间的待遇由单位按照不低于社平工资的60%发放;如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你缴纳了生育保险,那你在生育期间的待遇单位可以不用支付,由社保局负责发放,并需要你承担在你生育期间的个人社保费用。在你说的问题中,单位工资正常发放了,而是要求你退回社保生育津贴补发的部分,首先是考虑的是那一部分的金额多,如果是社保生育津贴发放的多,而要求你把多的部分退回来,这是不合理的,你可以到劳动监察机构或者妇女委员会进行投诉;如果是单位发放的部分多余社保生育津贴发放的
    2023-07-07
    151人看过
  • 关于生育津贴法律规定
    一、关于生育津贴法律规定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值得注意的是,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本质上是不一样的。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二、生育津贴的概念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三、生育津
    2023-06-07
    55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的生育权
    夫妻有依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并应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同时,夫妻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强迫或干涉。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虽然夫妻双方均享有平等的权利,但这种生育权只有夫妻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有可能实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双方在生育权的行使中发生冲突的,应注意处理。这种冲突主要表现为:(1)一方要求生育子女,而对方不同意生育;(2)男方未经对方同意,采取强制、隐瞒、欺诈等手段致使女方怀孕;(3)女方因个人原因未经丈夫同意而终止妊娠。在司法实践中,男方在离婚诉讼中以妻子无正当理由拒不生育或者妻子擅自终止妊娠而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要求妻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此问题理论上尚有争议。夫妻生育权的冲突,既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生育权之间的冲突,同时又是丈夫生育权与妻子的人身自由权、身体支配权、健康权之间的冲突。在涉及权利冲突解决时,必须通过利益衡量以决定最值得保护的利益。一般来说,男方
    2023-04-25
    480人看过
  • 未婚子女抚育费的规定和相关法律
    未婚子女抚育费的规定有: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特殊情况是指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根据相关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如何变更关于子女抚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法律允许变更抚育费,但必须依法变更。1、变更子女抚育费,应另行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提出增加抚育费的情形较多,这种要求变更的主体是子女。变更子女抚育费,不涉及原离婚协
    2023-07-03
    161人看过
  • 申请探视权何时生效:相关的法律规定
    对于监护人的探视,我国也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法中,申请探视权的执行期间为2年,这一时间为强制执行时效。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何申请探视权强制执行1、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其实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之间离婚本来对孩子的的伤害就很大,夫妻又因为一己私利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确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2、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2023-07-09
    209人看过
  • 违反竞技体育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体育法》第四十八条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和体育规则的行为,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九条在体育运动中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的,由体育社会团体按照章程规定给予处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五十条利用竞技体育从事赌博活动的,由体育行政部门协助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在竞技体育活动中,有贿赂、诈骗、组织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在体育活动中,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的,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上;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
    2023-03-27
    59人看过
  •  私生子的财产继承权及相关的法律规定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非婚生子女只是指男女双方在未结婚时所生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歧视或危害非婚生子女。以下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非婚生子女的财产继承权:1.非婚生子女是指在父母没有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出生,其出生时父母即没有婚姻关系的子女。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3.非婚生子女只是指男女双方在未结婚时所生的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歧视或危害非婚生子女。【法律保障标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律分析《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制定的的一部重要法律。该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障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未成年人的定
    2023-10-15
    50人看过
  •  股权回购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其出资比例回购其股权。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在这五年内都实现了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时,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其出资比例回购其股权,如果股东会通过决议反对该决定。以下是针对公司法股权回购规定的一些改写:1.公司法允许股东在某些情况下要求公司回购其股权,包括: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在这五年内都实现了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出现其他解散事由时,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2.公司法也规定了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条件,包括: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在这五年内都实现了盈利,并且符合
    2023-09-15
    76人看过
  • (3) 结婚与生育:相关法律的变化
    男女双方没领结婚证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孩子年龄双方协商处理。孩子两周岁以下的,一般归母亲抚养。男方以后要争夺抚养权,要证明小孩由女方抚养对小孩成长不利。不能证明的话,是难以得到法院支持的。孩子两周岁以上的,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试管孩子离婚孩子归谁试管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形而定: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
    2023-07-11
    77人看过
  • 生育保险有什么相关的法律呢
    生育保险相关法律生育保险法律条例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级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生育保险异地分娩规定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
    2023-05-04
    285人看过
  • 生育津贴相关规定有什么
    如果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已经享受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等待遇,若生育津贴高于员工平均工资,则企业不用再向其支付产假工资。若低于平均工资,则公司需要补足差额。而对于超过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未达到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或者企业未给员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支付产假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值得注意的是,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本质上是不一样的。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为员工承担生育津贴的主体是社保机构。假期工资员工休产假期间,企业为其发放的工资。为员工支付工资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想要领取生育津贴的前提是要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
    2023-06-17
    373人看过
  • 生育期工资支付相关规定
    怀孕期间工资的支付标准如下:1、产假: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2、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2023-07-19
    420人看过
  • 生育津贴要交满几个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生育保险需要连续缴纳满一年后,生育时正在缴纳才能报销。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2024-04-25
    200人看过
  •  非婚生育子女上户的相关规定
    非婚生育的子女上户的步骤如下: 前往户籍所在地或生育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缴纳社会抚养费, 并保留缴费收据。对于流动人口, 如果生育行为发生在当前居住地, 由当前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前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非婚生育的子女上户的步骤如下:1.前往户籍所在地或生育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保留缴费收据。2.对于流动人口,如果生育行为发生在当前居住地,由当前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前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如果生育行为发生在当前居住地,由当前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前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如果生育行为发生时,当前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尚未被发现,由当前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个地方不会因为同缴费后,携带相关材
    2023-09-18
    2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生育津贴的相关法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1
      1、生育津贴指国家法律法规对妇女劳动者因为生儿育女而离岗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补贴,有的国家又叫现金补助。 2、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有两种:对于开展了生育补贴的地区,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的标准支付,假期不少于98天。 3、而没有开展生育津贴的地区由老公单位支付,劳动者产前工资和物价补贴,产假不少于98天,高龄产妇,难产产妇实行适当延长产假假期。
    • 未婚生育按照计划生育的相关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2
      未婚生育按照计划生育的的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社会抚养费,并不再批准其生育第二个子女。对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由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 梅州XX划生育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7
      计划生育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面推行,1982年定为基本国策,2001年就成为国家的法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就已经不再是政策了! 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制度措施等,主要意义是有效控制人口数量增长过快的情况,以防人口数量的过快增长直接影响国家经济的增长和环境、资源的不足的矛盾,以致破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计划生育政策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计划生育休假相关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19
      关于计划生育休假相关规定,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为98天。 (此为现行的规定,即14周的产假) 98天是基本产假天数,另外,按各地不同的规定,还可以享受: 15-30天的晚育假(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 15-30天的难产假 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再多休产假15天